主题:【原创】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之一:领海到哪里? -- 抱朴仙人
外交部的利益就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可是利益这东西光靠着你好我好大家好是争不来的
在朋友的一再推荐下终于开始看这个题目很不吸引人的系列 朋友的眼光真是雪亮的呀。。。
觉得还是写得不够详细,再多写一点吧。
力气已尽,难再续了。有朋友提问题,又能够回答的,倒愿意尽力。
雪个的一票就顶十票了吗?
还真是,怎么说呢?
羞死我了
“抱朴”是什么意思?这个词典出何处?
我们又是持什么样一个态度?
“抱朴”来自老子,“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我这个名字倒是来源于《抱朴子》。这个名字,是一本著作,也是葛洪的道号。那是个炼丹的道士,被封为中国化学的鼻祖。
与一般道士不同,葛洪的人生理想并非纯粹栖遁山林,隐修神仙,而是要建功立业,平治天下。他主张在现世活动中获得精神解脱与肉体飞升,亦即既经时济世,又超凡入仙,所以他说:“山林之中非有道也,而为道者必入山林,诚欲远彼腥膻,而即此清净也”。正所谓:“上士得道于三军,中士得道于都市,下士得道于山林”。
以内圣外王之道,佐时修仙,得道匡世。这是学了很多屠龙之术却没有人理睬的知识分子的共同理想,鄙人亦不例外。
我的印象里,这个问题是刚刚冒出来不久的。起因还是日本人对岛屿的变态占有欲望。
那个地方应该是在台湾以东,冲绳正南。离冲绳大约还有1000公里的样子吧。离琉球也差不多远。很难说我们在那里会有什么明确的权益,应该是属于公海区域。
从定义上说,冲之岛根本算不上什么岛,“海岛”作为一个科学概念,必须有土壤和植被,哪怕长一棵草,也可以被称为岛,否则就对不起,只能称为“礁石”。冲之岛正是这样一块礁石。海洋法上作为海洋权益基点的“海岛”概念,一般还要求具备人类生活条件,按照这个标准,那里是根本不合格的,无法据此提出任何权益要求。
至于日本人在岛上铺钛合金床单,灌水泥加固,这些行为,都使得该岛变成人工建筑,一切国际法准则都不承认这种行为的法律效力。
问题就是这么怪,大家都知道不行,都还是这么干,与之同类的是南沙大家抢搭的高脚屋。
荡开一笔,日本人的岛屿意识是全世界最强烈的。国际法原本有无主土地一说。无主土地,先占先得。现在的无主土地,大陆上是不能指望了,最有可能的来源是海洋,海洋中最有可能的是海底火山爆发所形成的海岛(地震也有可能,但极为罕见)。所以日本长期以来,就有海洋调查船不断在各个断裂带附近逡巡,指望着新冒出个海岛什么的。我的印象里,还真给他们等到过一个。忘了在那里了,海底火山爆发之后,形成一个三百多米高的锥形海岛,日本人插了膏药旗,测了经纬度,开船回家报喜去了,不料过了半个月回来确认,却怎么也找不到这个岛了。原来火山爆发的火山灰和砾石极其疏松,海浪冲刷之下,不消几天,就冲了个精光,大日本之梦,自然也随波而去。
这次日本人会想出用钛合金加固冲之岛的主意,估计也是汲取了历史教训。真是亏他们想得出!
日本到处等火山爆发,付出过惨重代价,我的印象里他们有一组两条调查船共同作业,正好就停在海底火山的正上方,火山霹雳一声,两条船统统不见了。
(谁能猜一下这两条船沉没的直接原因?科学上的,猜中有花)。
回头我去找一下资料,也许会有篇不错的故事拿来与大家分享。
我国在冲之岛上的观点,多半是老一套,不承认日方的依据和先占行为,但具体到这个地方,也无法举证自己有什么权利。只是单纯地不承认对方权利而已。到国际法院去打官司倒是必赢,不过我们多半不会去,日本人也不会傻到在必输的案子上去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
日本人要在岛上去建灯塔,大概是想让这个位置登录到《灯塔表》上,并以日本名字记载,以示日本业已在此负起公益责任,准备进而宣示主权的意思。我估计他们成不了。
这个地方是伊豆诸岛南面的明神礁。是一座爆炸性的海底火山,。
1952年9月17日的一次爆发,水蒸气和硫磺气构成的气柱,有几百米高,喷出的火山熔岩和碎屑,堆成高出海面90米的火山岛。日本人立即宣示了主权。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一年,1953年8月,它再次猛烈爆发,将直径2000米的火山岛全部炸掉毁灭。以后,这火山时有喷发、爆炸,火山岛也时现时没,日本人忽喜忽悲,弄得有点精神失常了。
至于因海浪冲刷而消失的火山岛,应该是另有其岛,待俺慢慢想来。
火山喷发使海水密度变小,结果船沉了
高兴ing
是不是火山喷发时大量气体溶解到水里使得水的密度降低,因此两艘船就沉下去了。好像有人这么解释百慕大的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