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震惊 -- 大西洋14
08年底开始,就已经露出马脚.
小声说下
我的意思是,国际羽联所依据的那两条规则根本不足以保证比赛的正常进行,也无法以此为依据来处罚运动员。
事实上,国际羽联的规则导致了所有涉及利益的三国四对运动员全部选择了故意输球这种趋利避害的行为,另外,进入决赛的日本队也被举报故意输球(只不过因为对手中华台北队不想输球而不那么明显而已,而国际羽联对举报的回复是“缺乏证据”),假设日本队最后夺冠,那么他们的行为算什么?
这样的规则难道没有问题?还是只要有了所谓不得“未尽全力争取胜利”这样的玩意儿就能保证比赛正常进行?
我觉得国际羽联的高调处理才真有可能把自己端到案板上。女双基本上是羽毛球里受关注程度最低的项目,这个项目的小组赛最后一轮出问题,对运动员警告罚款重新抽签基本上就行了。非要自己唱高调,把各大媒体都引过来。媒体的推波助澜会有什么效果,其实这几天也可以看到西方媒体对竞赛程序的批评吧,等于是国际羽联为自己,更为这项运动做了一个负面广告。
羽毛球是一项优雅的运动,但因为它与网球有一些渊源,场面上却不那么大,开展较好的国家又都集中在亚洲,所以相对边缘化,从奥运会里淘汰出来的几率很大,但是我觉得它一定会有生命力。
只是羽毛球在营销上一定要做得更好一些。一个赛场上搞四场甚至八场比赛,观众都不知道看哪个。足球,网球甚至台球都让观众有注意的焦点,羽毛球也应该有,中国和东南亚各国应该学着把羽毛球的比赛像网球那么搞,要不然商业化是不会成功的。
恭喜:你意外获得 16 铢钱。
===============================================
于/王凭实力一路打下去,应该可以得金牌,中国两对选手提前火拼也无所谓---不是说只有金牌才是真正的奖牌吗?
而应该就事论事。
“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不是一个极端化的规定,它不能保证比赛正常进行,但它至少能惩戒极不正常的比赛(像这次发生的状况)发生,这就是它的有益作用,所以有存在的合理性。
这次羽联的奥运赛制确有问题,因为它诱导了消极比赛的产生。但它有诱导消极比赛的弊端,不等于消极比赛就合理合规了,就可以不受应“尽全力争取胜利”的规则的制约了。
另外被举报故意输球的日本队是日本女足,不是日本羽毛球队。那个举报处理的关键是“故意输球”证据是否充分,而不是能不能故意输球。如果日本女足明显故意向自己球门里进球了或其它明显故意输球的行为,就有了证据,足联就能处罚。但我估计日本女足没让抓住这样的把柄。
至于被处罚的这几场羽球比赛,只要看过比赛的正常人都能认定她们明显“未能尽力去赢得比赛”,违规证据充分。
通过修改规则压制高水平国家来所谓普及运动的情况的确存在。
7月29日,女子4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以4分28秒43破世界纪录
7月31日,女子200米混合泳半决赛以2分08秒39破奥运会纪录
8月1日,女子200米混合泳决赛中以2分07秒57再破奥运会纪录
不过7月28日的女子400米个人混合泳预赛和7月30日的女子200米个人混合泳预赛中没有破纪录。。
乱道人心 (2012-02-23 09:20:30)[编辑][删除]转载▼
标签: 闻法 泰西 黑体 一切众生 公知 杂谈
人心鬼域,鬼域人心。
有偈言:宁动千江水,莫乱道人心!
盖因为众生虽处五浊恶世,心为境转,但自性与佛无异!十方三世,一切境、相、法,一切明了,只因无明覆盖,妄觉作用,不能自知。众生处恶世中,如处黑夜,万里孤行,凄惶迷乱,不可言说。
然八识田中,知佛宝、法宝、僧宝,是解脱宝,是大明灯。彼发菩提心道人,彼修菩提道人,如黑夜中掌灯人,给予众生无尽解脱希望。一切众生,阿赖耶识中,皆愿解脱,皆向灯塔而行。若有人乱此道人心,如吹油灯,灯光摇曳,或至于灭。一切众生,得灯复失灯,满腔怨念,重过须弥。
所谓,佛力不可思议,业力不可思议。异名同源,皆是自性作用。一切众生怨念心力,能转无量福报为无量罪报,善道门闭,阿鼻地狱门开!
动千江水难而罪报小,乱道人心易而罪报大!
事异理同。人身易渡,人身难得,闻法尤为甚难。杀人身、乱闻法因缘,是灭未来灯,泯未来眼,故有自杀、杀他罪报,有邪法罪报,无间地狱中客,甚为可叹可悯!
**************************************************************************
引了段偈子,不是说佛论禅,而是想说,作为三大教中比较宽和的佛教,也是对乱人心者深恶痛绝的。---儒以文乱法,侠以武乱禁。古人说得没错。
天谴论,杀童案,李庄事件,气候大会,吴英案,公知们总在挑战常识,摧毁良知。公知们的影响力,已经渗入政法系,所以相关院校、律师业、包括某些台面上人,都迫不及待了。
当代公知,其实有点类似土屋芳雄这位鬼子,一盆清水,只要一滴墨混进去,就再也不是清水了。如果你有机会看过关东军极密档案那期节目,你就会明白,造谣者、扭曲者是怎样败坏人心的。
那些无良者,只要在人物逝去后的五十年出来晃动嘴皮或笔杆,就能在信仰消逝的时代埋下致命的毒株。---任何道理,哪怕天大,只要被康那里斯式的扭曲,总能蛊惑人心。
柳总发言,一人一票,伊于胡底。龙哥出声,中土夏民,当司管牧。--深思浅虑,皆有所得,然公知仇焉,愚民怒焉。
泰西之式微,缘于律法。
中夏之乱道,在于人心。
有志公知者,立法自证,智识通透,辩才无碍,以文滔滔,天下莫争,然则生民尽刍狗矣。孰不知如人对镜,自思观澈,然则皇皇诸公,罔视镜中影皆反矣!
夜路危行,常思汲汲。南与北乃一丘之貉。扶持龟儿子去打王八蛋,只不过是无奈的选择。然则--你总不能因为占了媒体话语权的王八蛋系瓦釜当道,就默认他是对的。
所以我得说,---孔和尚这阵子,三骂还没骂到位。
2012-02-09 17:22
未来一百天,国运一百年,就这么回事。
问题就在前三排,根子出在·#台,要说现在的状况,还是自己鼓捣的。
上层有影帝在粤省吆喝民煮程序大于实质么(别想远了,就是上个星期),吹鼓手有某系与公知结成的联盟,凡非我口径皆为异端;然后这次川府某事,你瞅着V字滔滔,浊浪拍岸,卷起多少雪。。。
这边呢,某宅男+阎王殿+一群风痹不知痛痒,人海内海外自干五都看不过了要帮忙说话,结果不照样拒人千里?自身没原则+没骨头,怪得了民声?怨得了流言?人来搞这套茉莉花,你也活该。
话说,乱邦二世,德平公子据说已经收了白某嘴,CIA在某大都可以公开了,法学界一圈圈的全部经过了洗脑,财经界的一个个砖家哭着喊着为米洗地。。。造谣污蔑者反坐,有大唐律令不敢用,活了多少年没见过如此懒软散的土鳖。
YST说的对但不全面:
胡温不但要为香蕉台人香蕉港人负责,而且要为整个机制的失能负责。
还没到天下太平的时候就解除武装搞好和谐,就是一对司马炎外加陈叔宝。
十八前的博弈就是生死岔、天王山。
不乐观。
再转个消息,某总果然守诺,。。。不将本届GOV的工作留给下一届。。。
2012-2-21,某云松,出任中国卫通董事长。呵呵,时之圣者也。
俺敢断言,真人嫡传,中国戈氏,非此人为为谁?
不乐观。
俺在新浪的网名是快乐魔鬼。
1.2011.11.15
标签: 孔和尚 南都 一丘之貉 棒子 网络时代 教主 杂谈
最近有个不大不小的新闻是孔和尚拒绝接受南都采访,然后痛骂了三句“排比加递进式”的国骂,生动、活泼、有力,很好。孔和尚骂了之后放到微博上,吸引无数苍蝇。
然后XHS出来和南方系群起而攻,一时黑云压城。
南与北一丘之貉耳,大炮果然说得不错,虽然新华社反水有点让人意外。。。
俺得说,--XHS愧对先总理。
为啥呢?说白了,影帝一系需要有个棒子,这个棒子叫南方系,和某个功法差不多的意思。
南方也好北大也好,陈X红也好,拆白了说都有米国NGO色彩,再往下拆下去就和基金会有联系,这个俺做过业余学派的研究,包括某几位公知的学术背景。。。做出来的结果,维基解密做了圆满的证明。
要说,问题很多的年代,某些扒粪者的出现是好事,问题是人米帝的扒粪者,本质上却是建设者,虽然并不一定有其自觉。而南方这系嘛,个个喜欢当个教主。。。出了麻烦第一想到的就是拆台拆墙拆房子。。。
教主和先知一样,最大的麻烦就是没办法在乡党面前忽悠;感谢网络时代,抓住他们的痛脚丝毫不是难事。。。
但这些人怎么会翻起大浪的?当然和台上某系有关系,而且某系的能量已经大到一定的程度,比如陈X红公开说法就是门户四居其三,传媒十居其七。这样就不难解释当前的乱象。
客观的说,孔和尚代表的左系如今是没有发声权的。这个现状的出现,要说没有高层纵容策应你认为可能么?
蟹帝讲和谐,和稀泥和进自己裤裆里,这是他这一系的选择,俺个人对此不予置评:真要置评多半不会好听。
不过,温水煮青蛙,真的就在进行时了。
好在这是个比烂的世界,失能到如此地步居然还能腆然,只能说末人的世纪快要到了呢。
2012,好戏连台。国步艰危,只在一念间。
2.2012.8.3
标签: 奥运 时事 杂感 杂谈
这两天新华社奥运出风头,不愧黄河老大说的,南方系算个屁,赤膊上阵的是新华社。--新华社真的让总理泉下不安。(我说的可不是现在这位,在我心中总理就只有一个。)
我在为孔和尚发的帖里说,南与北乃一丘之貉,其实还算轻的,当然我估计某社反水,早早交了投名状,当了影帝的棒子,那是有据可查的。不信你自个儿翻。
一言以蔽之,就是内残外忍,某风派看见领头的大有反水之势,唯恐自己反的不彻底,就拿国民精气神开刀。--苏联垮台第一个说话表态向叶某献忠心的是前宣传部长,就这么回事。
至于影帝嘛,图穷匕首现,现在三句话不外政改,紧急政改,抓紧紧急政改。什么原因?任期到了,屁股不干净了,需要拆了机制来为自己遮羞。将来有个戈氏的镜子,说不定某岛容他“爬了去”(这是他的原话)。无他,他那家子,会不出事么,不靠这一手怎么成?
--话说过去有人贪污公款,查帐的快到了就放把火,影帝公与私的烂摊子收拾不干净了,就要靠这一嗓子来转移视线。当然蟹帝也差不多,宅到天下骚然,然后拿自干五开刀,所以我说中南海建了果党分部,是一点没错的。
第一条规则改成:输球可以获得充分的利益。那么结果会有什么不同呢?实际情况是,根本没有不同,3国4对选手还是全部选择了故意输球。
第一条规则不仅仅会导致故意输球,而且会导致故意输球输成非常难看,因为在双方都想输球的情况下,必然会在某个时间段走入:我方积级---》对方消极----》我方更消极。。。这样的循环,那么就一定会出现明显不正常的情形,只要双方不放弃故意输球的策略,那么这个情形必然发生。
日本羽毛球队同样被举报了,请见http://we.sportscn.com/viewnews-1124252.html
只不过因为对手输球的愿望不那么强烈,而导致比赛没那么不正常而已。
至于“只要看过比赛的正常人都能认定她们明显“未能尽力去赢得比赛”,违规证据充分。”这条。
对双方都想输球的比赛,这种情况出现一点都不奇怪,您是否能提供一种方法,能够使在双方都想输球的情况下,既达到自己的目的,又能不让“正常人都能认定她们明显“未能尽力去赢得比赛””?
赛制/规则的缺陷可能造成“输球可以获得充分的利益”的效应,但这个效应不是运动员应遵循的规则。您把效应和规则混淆了。
在出现这种效应的情况下,不能消极比赛的规则并没有改变。
您要方法的问题我已给您的另一个回帖中给了答案:没有办法
看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