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女婿角度说说家人买房的痛苦往事 -- 如果云知道
同还款人,才可以的。
换言之,你的方案,房本上必须同时写上你的名字,才行。、
公积金还不能用,只能用商贷,还是二套房。想清楚哦!!
是在用这种强悍捍卫自己的自尊心。
理解万岁!
握手,的确如此,一办理才知道有这么多条条框框的限制。
还好,07年,我们这允许第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的。
所谓结婚建立家庭,就是从父母的家庭走出来,建立自己的家庭。象买房子这种大项目,应该是先考虑自己的家庭如何,然后才是父母。这不是不孝,也不是自私,而是理所当然。象楼主这样的情况,岳父母又不是活不下去了,你和你老婆的责任是有限的,不能无限迁就,否则就是《双面胶》的结局。
遗产继承权公证制度,而且不是计件收费的,是按房价的百分之三收费的。
依据是:规定办理房产继承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规范性文件是司法部、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颁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司公通字[1991]117号)(“《房产登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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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出这笔冤枉钱,可能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以自已人打官司的方式取得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不知道上面的恶条例什么时候能被取缔。
这种岳母,我早就骂回去了,好像前世欠她的
让你老婆和她老妈自己沟通,拿出个方案来。
有空扒一扒岳父母他们的故事吧。
我觉得我自己就坐在相同的船上。唉、、、
兄弟描述的咋这么准确哈,这就是俺和俺媳妇的感觉。
俺和俺媳妇都同情俺老爹,俺们家做事的是我老爹,负责生病和指挥的是俺娘,真的,只负责指挥,总结,和批评。好在俺没有姐妹,媳妇也不计较。
咳,长叹一声,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你老婆名字,如果这个方案还有人有想法,就让他去说说一二三。
公积金就别提,有人提,就告诉他们,公积金贷款必须写自己名字,多嘴的自己去看着办。
楼主的痛苦我感同身受,有时候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活,考虑家里人,有些事情还是得忍下来。比如你得照顾妻子的感受,不能违逆岳母的意思。不知道后来结果怎么样……
是5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已经尘埃落定了。结婚就是要接受对方的家人,呵呵。做女婿也不容易啊。
是不是有类似的经历才会于心有戚戚焉呢
写你老婆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是老婆的,还不起按揭把房子卖了就可以了。如果写上你的名字,如果离婚了,你会因为今天她要你继续还按揭就帮老婆继续还?还不是一样卖房子了事?
这些都不是理由,借口而已。这些人拿儿女的幸福作为要挟为自己牟利,最可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