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这几天遇到两个奇葩故事,分享之~~~ -- 小楼
1、单位领导的老婆的大哥的儿子,单传独子,溺爱的一塌糊涂,父母条件很一般,以前有三层私房,按道理在武汉这个地方一旦拆迁,不说发大财,起码一步奔小康是妥妥的。结果这个家伙赌博输了,硬是把一层和二层折腾出去,最后别的邻居都是起码一家三套房加几百万的现金,他家就一套房,啥都没有。
前几年为一个妞儿的事情和别人扯皮,家里人想了办法,别人都进去了,他一个人逍遥。去年的追逃行动于2011年12月31日截止,这个王八蛋s13在12月28日被捕。为啥呢?因为他家人节衣缩食给他买了个爱疯,他舍不得丢,新手机只打了几个电话就被抓。
判了三年,还是亲戚朋友前后统共拿出来二十来万的结果,他爸在家以喝酒为业,前几个月中风,又把亲戚们的口袋折腾一番,然后十几天后走了。上周他妈身体不适,一检查,癌症已经转移到肝脏,今天手术,夫家这边亲戚都疲劳了,大多不愿再掏腰包,娘家那边更疲劳,前后募集了几万块,就这么着了。那个S13儿子前几天还打电话给他躺在病房的妈,要往他账上打2000块,这都是些啥玩意啊。
2、第二个奇葩
这个消息我财务一同事的妹妹是经办,可靠一点。一小孩14岁,校园周边那种武汉话叫做“擂肥”,就是小流氓讹诈学生的钱,这种混混较多,而且这个小孩家境较好,是经常被“擂肥”的对象,很烦躁。
那天小孩子要买新电话,家里人给了5000块,准备中午放学就去的。放学后,插着耳机听着歌,走出校园去买电话。突然,他发现那几个平时找他麻烦的小混混围着另一个穿校服的学生在一边,他灵机一动,把电话录音打开,依旧戴着耳机,快步上前呵斥那几个小流氓:“你们在干嘛,这是我朋友,你们不要抢他的钱!”,瞬间所有人莫名其妙,小流氓们楞了一下,随后心中只乐,转向围着他比比划划,这个小孩子立刻大叫:“你们不要杀我,你们把腰里面的刀子收起来,不要杀我,我把钱给你们,我这里有5000块,不要杀我,钱不够我还有卡,压岁钱的,我把密码告诉你们,密码是!@¥#!@#¥!@”,一边说一边掏出那5000块钱和卡塞给小流氓。。。。。然后回去慢慢打电话查银行卡余额,等着余额变了,再告诉父母,然后报警,顺便提供证据。
小流氓们最小的16岁,最大的20岁,一共四个人,检察院怎么说不知道,不过派出所估计起步价是5年,带头的起步7年,持械抢劫。
我同事问她妹妹,这个孩子就不怕别人出来报复?她妹妹鄙视了一声,这个孩子14岁就凭几句话把4个流氓送去改造,这些小流氓下辈子都斗不赢这小孩。
父母这样溺爱出来,害了全家,等把父母全害死,还会再接着祸害亲戚。
牢里面有地方花钱吗?
第二个里面的小混混被钓鱼执法了,小朋友法律意识还挺强的,呵呵。还以为擂肥洗钱的事都是八九十年代的特色,没想到现在的中小学生也一样不安全.
现金进不去,不然拿啥买烟,拿啥买零食,拿啥买牙膏肥皂毛巾。
里面的电话只能打到登记过的直系亲属,各地规矩不一样,往外面打个电话还要表现好,有人照顾。
前年我去看朋友,还被嘲笑了一番。被转告要我去看看,我当时在这方面菜鸟一只,以为递送点红包就能见到人,人没有见到,还被嘲笑,因为我送进去的衣服都是新的,还带了烟啊酒的啥,衣服有拉链的,要被剪下来,有带子的,要拆下来。
别的大刑期家属笑话我的同时也提了个很友善的建议,衣服一定要旧的实用的,不然根本到不了手,实际上只有毛衣内衣最有用,越破旧越实在越好,里面都是要穿制服。烟酒食物啥的一概便宜了管教,打钱最实在。
日用品啊,香烟啊什么的。家里探监带的不够就得买。而且还得贿赂牢头儿啥的。
我那个领导对亲戚的事情热心快肠,他老婆的那个大哥中风头天那餐酒就是打电话约我那个领导去的,幸亏没去,不然这孩子(也30了)出来还不和他没完。
三年后出来,估计只能接着混社会,就那个智商和水平,混个鬼,以后只要出了事,一碗都是那些亲戚的,麻烦还在后面啊。
这方面我比你还菜鸟,还以为吃穿住用都是监狱解决。
这样受苦受罪地把孩子养废,把自己作死,带累全体亲戚不得好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五节 生活、卫生
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
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第五十二条 对少数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应当予以照顾。
第五十三条 罪犯居住的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保暖。
第五十四条 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
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六十九条 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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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监狱是执行刑和罚的机关,不是普通人以为的只是执行刑期,关几年就算了,后面还有一个罚字,这个字就意味无穷了。
依照法律法规,监狱只有义务保障最基本生存条件,例如被服、通风采光等。即便是医疗,也仅仅只能纳入计划。
再就是改造,改造的目的就是让犯人永远不想再回到监狱,也就是不再违法,“改造”这个词,我一直很佩服,汉字博大精深啊。
一般来说,什么样的父母养什么样的子女,这是个大概率事件。
他父母之前就是依靠三层楼私房出租过生活,自己的主业是麻将和喝酒。后来拆迁了,人家都是三套房几百万现金起步,他们就一套还建房。当年陪着领导去过他家,我们领导提议他摆个早点摊,没有技术不怕,准备点咸菜卖点稀饭都可以赚钱,因为那个还建房小区很偏僻,人又多,当时没有卖早餐的,生意一定不错。结果,人家不能起早床,作罢。现在当初摆摊卖早点的都买了新还建房的门面,他家还是那样。
最开心的今年春天,那天中午本来有个饭局,突然我的领导宣布不参加,因为那个老头刚拿到亲戚们筹给他搭救儿子的首期款几万块,要来找他喝酒,亲情难却啊。结果把我领导气个半死,因为那老头是坐出租车来的,正常路不走,要走武汉三环,因为节省时间不堵车,用了七八十块不说,还拎了一瓶十二年白云边,说现在便宜酒喝不下去,哈哈。
昨天晚上那孩子他妈手术过后,领导喝多了,给我打电话聊天,他们家开了会,决定这次手术费用夫家均摊,后续费用娘家认,社保给的葬费留着,夫家再组织一个5万块的基金,准备他妈的后事还有那孩子出来后的花用,再多一分钱,夫家的亲戚们都不认了,领导也不好充那个大头。
我还和他开玩笑,说这孩子坐牢出来就是一个极品王老五:你们那几万块他肯定会拿去买个二手车,先享受再说,那么就是:“有车有房,父母双亡”。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