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写给沉默的大多数-朱令案 -- 西行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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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所以说你是搞科研的,你不是搞法律的。

两句话就可以回答你,第一无罪推定,第二疑罪从无。

现在只能说孙维是最大的嫌疑人,这无可厚非。但是除了法院和法官,没有任何人有任何权力以任何方式指认孙维为凶手。

你批评孙维,只是因为她家所谓的权力背景。如果换做一个平民子弟给高官子女投毒呢?你是不是又要说因为是官二代所以活该?法律有自己的原则和规律,不是外行拍脑门就想出来怎么判案的。如果法院真的迫于压力把孙维定罪,之后又发现真正的凶手并不是她,那么受害者就是两个人,而凶手就是你们。

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我觉得后者比较重要。

家园 女巫之槌

“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着他。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

——海因里希·克雷默

通宝推:水随天去秋无际,何求,酸酸,三笑,贼不走空,
家园 你的答复基本只有问题

没有答案的问题,我看不出那一条算是证据。

我也保证不了谁清白,或者不清白。我只是说朱令案能拿得出手的证据,相对与Scott Peterson案件也要少的多,至少在以公开的层面。所以那它和Scott Peterson案件类比也未必合适。

至于讨论怪谁,或者体制有没有问题,这和朱令案件本身已经无关,我没有兴趣讨论。

家园 你这个贴子在于你太肯定孙维是凶手了。

这确定你一开始就是以主观态度而不是客观的态度对待这个案子。而且一旦与政治挂上勾,就更主观了。

方舟子现在开始质疑贝志诚才是真正的凶手。那么到底谁是谁不是?

目前是不知道的,但是做为非法官非警察的旁观者基本的态度,是不应该是用这样肯定的主观的态度去写这个案子。

这是典型的从结论倒推前因的作法,非常不好。

朱令案的凶手到底是谁,现在不知道,不过除了你肯定的孙维和方舟子质疑的贝志诚,俺也能给出第三个答案,但俺只会说这是一个猜测而不是肯定。

那就是两个都不是凶手!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释贝志诚的行为?这倒完全可以用阴谋论来解释。

贝志诚利用了朱令案打击孙维。

从你所认为的政治阴谋来讲,可以调查一下当时孙维家的亲戚,尤其是有政治前途的亲戚有谁因此案遭了祸,而贝志诚那边则因此得了前程。

从小的方面讲起,一开始美国方面认为是情杀。俺也可以这样认为,但不是情杀,而是情劫。

孙维的情劫。

贝志诚疯狂的迷恋孙维,但孙维坚定的唾弃他。

或许你会问俺这个猜测当中,孙维为何不解释这种情况?你回去问问你老婆,如果真是这样,你老婆会不会站出来说‘这个男子暗恋我,所以害我’这样世俗的话?

就算孙维真的是最大最大的嫌犯,便是从一般情况来说,如果案件没有找到确定的真凶,按常理就应该扩大怀疑的对象,扩大搜查的范围,而不能一直执着于那一点。

但是贝志诚十几年如一日的把目标盯在孙维身上,光从这一点看,就已经误入歧途,与其说他是想找出朱令案的真凶,不如说他非常偏执的只是在针对孙维。

最后还是那句话,疑罪从无,旁观者更加要持客观态度。

通宝推:泥忆云,贼不走空,
呵呵
家园 论迹不论心

即便Emyn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又怎么样呢?是否有道理才应该是我们支持与否的判断依据,不是吗?

家园 北京警方在微博上正式回应朱令案了。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家园 第三条,其实只要看一下阿婆的书就可以了。

好象是《白马旅店》吧,里边就是写的用铊投毒。阿婆的书90年代的图书馆里肯定有。至于铊的来源,工厂里可以弄到。06还是07年矿大的铊投毒,就是在工厂里买的。

家园 原来朱令生病住院,到确定铊中毒而报案,中间隔了半年。

原来朱令生病住院,到确定铊中毒而报案,中间隔了半年。如果投毒者是朱令宿舍的人,早已把一切证据都消灭了,还用等到立案前夕?

如果那场失窃可以确定是针对朱令的,那么说明投毒者平时没有机会去朱令宿舍销毁物证,只能在公安进入前铤而走险做小偷。

反倒说明孙维等朱令同宿舍人等没有嫌疑。

家园 首先

你需要做到一点,不要预设立场:孙维就是凶手。

先入为主,是从事执法、司法工作的一大忌,要命的错误。

屈打成招者,多年冤狱者,基本上都是从先入为主开始,先给出答案,然后去再倒推,实在不行就来个全武行,好了,冤案来了。

要按你说的美国陪审团实现的梦,那么佘祥林等人一点儿都不冤。

家园 只有在实验室里把猴子变成人

才是进化论的铁证,没错。但是非如此才承认进化论的人,不足与之谈论科学。朱令案件的无望和尴尬之处正在于物证的人为消失。然而以此为由,一听到孙唯一就举起“拿证据来”的免战大旗的人,最好替“铊”捉捉急,或者低调一黑到底心理强大地面对万劫不复,或者和朱令父母一起申请信息公开。毕竟,疑罪从无,对罪者是漏网,对无者是侵犯。

主动“申冤”不是没有试过的,然而连鲁豫有约都混不过去。这样的修为,让对你疑罪从无的朋友们理何以喻,情何以堪呢?

家园 拿证据来不是免战大旗,而是必要的程序

而且这是罪案,就是应该举着‘拿证据’的大旗,也不需要跟谁战斗辩论,要的就是一个铁定的答案,而不是意识理念的不同的是与非。难道你不举着‘拿证据’的大旗,却要举着‘阴谋’‘悲情’‘道德’的大旗来判决一个罪案?

往轻了说,这是诛心论,往重了说,这是拿道德悲情公开杀人!

这难道就是你们要的法治?

就算是希特勒恶贯满盈,你也不能说‘南京大屠杀’是他做的。

家园 估计就是这个结果,这是政府的最佳选择。

但也是政府被伤害的选择,否则就会是事情愈演愈烈,不可收拾,动摇政府,社会动荡,人民受苦。

这事,不管如何,让那些肉食者以后夹着尾巴做人。以后肉食者会变得非常虚伪的。每个人都是影帝。人民会越来越不信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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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这个对比,

完全错误。

没错,不管是对进化论的证明,还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都是尽量还原事实。切记,是尽量还原,完全还原是不可能的。

但是,在不能完全还原生物进化论事实的时候,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已经掌握的材料和理论知识进行推理,允许没有唯一确定的答案,允许选择最大可能性,即使是错了,那也是最合理的解释,没有谁会为此承担错误的后果。

而刑事案件的侦查,可以这样吗?如果存在两种以上可能性,如果你选择最大可能性,那仍然是一种可能。如果以这种侦查结果作出裁判,那么我觉得,佘祥林等人一点儿也不冤。我们可以说,虽然你没有犯罪,但是,你就是最大可能性,所以,你不冤。

家园 这回大家满意了吧

警方的这份声明写的挺好的,不卑不亢,但是人家的意思是说,你们不是折腾么,你们自己折腾吧,除非群众们能拿着确凿的证据,把罪犯扭送派出所,否则我们不管了。

这回好了,那么多人不是口口声声说他们不是消费朱令的悲剧,不是指定孙维是凶手,就是想找到真凶么。尼玛,有什么事儿是能向美国请愿,让中国给办事的?真以为北京警方像他们自己一样,都是些洋奴才。都什么年代了,还玩挟洋自重?这回大家找到窍门了,要想让中国政府不办什么事儿,只要把这事儿和美国政府联系起来就行了。

各个都是神探,这回真正的神探不管了,大家继续猜吧,互相骂吧,看看再猜上20年能不能猜出结果来。猜的更神奇点才好,我猜凶手不是孙也不是贝,是朱令自己。

贝上大学后再次遇见当年暗恋的朱,开始苦苦追求朱而不得,这期间结识了朱的室友孙,慢慢被孙所吸引,就在朱摆够了高高在上的女皇范儿准备接受贝的时候,贝转而去追求孙了。两个都在朱这里失意的人可能还在朱面前夸张的表演了自己的幸福,这极大的刺痛了朱的自尊,朱无法接受处处都不如自己的孙能在女人最在意的感情问题上战胜自己,一时想不开,决定自杀。寝室里的人都知道铊有剧毒,孙能接触到铊,朱作为孙的室友,借找人的机会弄出铊来也是可能的,但朱不知道准确的用量,所以第一次服毒没有死成,但健康受到了极大的损害。这是朱产生了一个更加离奇的想法,她要自己服毒来栽赃孙和贝,于是自己二次服毒。这时孙和贝觉察到朱的中毒和自己有关,而且开始怀疑对方是凶手。贝怀疑孙是出于对朱的嫉妒有意勾引自己,打击朱,继而对朱投毒。孙怀疑孙是出于对朱的怨恨有意勾引自己,打击朱,继而对朱投毒。于是。。。

够狗血吧,够混帐吧,所以这件事搞到现在的地步,最大的凶手就是网络上这些打了狗血的混帐们,最招人恨的,最该被痛恨的就是你们自己!

通宝推:马尔他之鹰,向前向前,
家园 对,

只要能让肉食者夹着尾巴做人,我们可以尽情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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