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谁是马丁,谁是齐姆尔曼 -- 曾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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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谁是马丁,谁是齐姆尔曼

最近河里对马丁齐姆尔曼案讨论很多,今天看到了一个微博

调戏女汉子的下场。。。

《纽约每日新闻》报道:上周日,一名德州妇女正在加油站加油,一男子靠近他一边语言调戏一边作出挑逗动作。女子警告他离远点,但他仍然置之不理。随后这名女子立刻从备箱里取出来福枪,对地一枪作为警告,但该男子仍然靠近,女子遂一枪将其打死。

我们再来看看马丁案的过程,

马丁来到富人区,齐姆尔曼跟踪,马丁在停车场袭击齐姆尔曼,马丁被击毙。

女汉子和男流氓直接也可以套用马丁案的模式。

先从结果倒推,那么女汉子相当于齐姆尔曼,男流氓相当于马丁。可是有一点说不过去,就在男流氓被击毙前,双方的交锋是这样的,男流氓嘴里不干不净,女汉子对地开了一枪。明显对地开枪更严重。

那么从过程推:

男流氓言语调戏女汉子,相当于齐姆尔曼跟踪马丁。

然后女汉子对地开枪,相当于马丁袭击齐姆尔曼。其实对我来说,对地开枪远远比袭击人严重,因为人被枪打死的概率远远大于人被殴打致死的概率。

然后就是女汉子用枪打死了男流氓,也就是相当于马丁打死了齐姆尔曼。这就是问题的关键,马丁如果拔枪打死齐姆尔曼,能不能援引不退让法案?是不是也会被判无罪?

如果有人说是马丁先去富人区的,这个在我看来就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了。所以奥巴马并没有说错,这种看到黑人就像防贼一样的行为是种族歧视,而且是这个案子的问题关键。不过奥巴马在黑人大规模上街以后出来说这种话的言外之意是,我当年也被种族歧视了,我忍了,35年后我当总统了,所以你们也应该忍了,然后你们35年后也有机会当总统。

其实马丁案的关键是马丁能不能适用不退让法案?如果不能适用,就是种族歧视;如果能适用,不退让法案是混蛋法律,因为不退让法案会导致美国重回西部牛仔时代。

曾自洲:其实这个案子的关键是如果马丁带枪打死齐姆尔曼是不是有罪

俺的结论是不退让法案让美国从法理上变成一个极度危险的国家。

家园 [转帖]老百姓一看就懂的:Zimmerman齐默曼案的前

[转帖]老百姓一看就懂的:Zimmerman齐默曼案的前前后后

文章来源: 文学城时事述评 于 2013-07-14 21:47:58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作者:牵牛猫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 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 去问,并打了911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 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 他了。所以应该是黑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 卫,但先动口就无所谓,先跟踪只要不违法就更无所谓了。警察局调查完毕,觉得此事不值得起诉,就让ZIMMERMAN十万美元取保回家。他在家平静地呆了 两个月,期间黑人也没有抗议。

但是,奥巴马手下是有一批人专门发掘种族仇视话题的,觉得此事是个富矿,奇货可居。所以,黑人被立即挑动上街闹事,他们控制的自由派媒体业也以此为借口, 大造舆论。奥巴马甚至公开声称:要是他有一个儿子,一定长得象Trayvon Martin (If I Had A Son, He""""d Look Like Trayvon) 。

既然总统都认干儿子了,美国的自由派媒体当即高潮了。其中CBS就高潮过头了,居然篡改剪辑了ZIMMERMAN的911电话报警录音,造成 ZIMMERMAN是种族主义分子的假象,掀起铺天盖地的媒体和黑人政治团体攻击。CBS手段太拙劣了(如果有谁比CNN更拙劣,那就是CBS),被零成 本抓了现行。于是CBS被迫公开道歉并开除了至少3个记者。但Zimmerman律师不依不饶,称道歉太迟了,依然决定起诉CBS,罪名诽谤及故意心理伤 害 defamation and 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由于铁证如山,CBS如不和解,官司必输无疑。

当时奥巴马施加的政治压力是非常强大的。当地的警察局长被要求配合。但警察局长说这案子太弱,手中证据不足以支持逮捕,而没有可信理由(probable cause),逮捕是非法的。于是原局长被炒掉了,新局长上任就逮捕了ZIMMERMAN。

随即佛州检察官起诉,依然找不到证据。检方一方面逼着一批黑人做伪证,另外一方面扣留了全部对ZIMMERMAN有利的证据这都是严重违法行为。扣留 的证据中包括TRAYVON MARTIN的手机里存的数千条短信及手机里的无数照片,其中涉及团伙犯罪、非法枪支买卖及毒品交易。检察院的IT主管看不下去,出庭作证检方非法扣留证 据(在ZIMMERMAN案子递交到陪审团的当天,IT主管也被开除了)。

庭审中,法官迫于政治压力,完全偏袒检方。但庭审对检方依然完全是灾难性的。检方几十个证人破“腚”百出要么可信度破产,要么完全无关痛痒。而被告证 人、专家却招招见血、逻辑严密、无懈可击。检方完败,拿不出证据情况下,居然要求陪审团去发挥自己的“普通人的感觉common sense”,去判定ZIMMERMAN有罪。这就等同于说,陪审团有权力根据自己的感觉与想象定罪。

在此情况下,法官在政治压力之下,使出了非常卑劣的一招,即允许检方在二级谋杀基础上增加过失杀人罪名。二级谋杀可判终身监禁,过失杀人可判30年监禁。 但在庭审基本结束的情况下,允许检方增加罪名是非常有争议的。依法,自陪审团组成并宣誓之日,就算一重危境了(Jeopardy attaches when the jury is empaneled and sworn),如果允许随意增加罪名,即使不算DOUBLE JEOPARDY(双重危境),也有违背程序正义(DUE PROCESS)的。

检方甚至还异想天开地试图加入三级谋杀罪名(即虐待儿童致死罪)。但吸了毒的TRAYVON MARTIN 比ZIMMERMAN个子高十几公分,还壮实不少;ZIMMERMAN被打得鼻青脸肿,后脑流血,但TRAYVON MARTIN只有一处枪伤,虐待儿童罪实在太匪夷所思了。法官怕落笑柄,不敢答应检方这个要求。

不过为了掩护检方,法官把对陪审团的指令中(jury instruction ),对过失杀人写得非常绕口模煳,希冀能够把陪审团绕进去,助检方蒙混过关。所以陪审团读得一头雾水,不明白怎么回事,只好找法官、双方律师澄清。澄清之后,即判ZIMMERMAN无罪释放。

为什么过失杀人行不通呢?原因很简单,无论是二级谋杀还是过失杀人,检方都要证明ZIMMERMAN不是在正当防卫。哪怕检方证明了接近95%的可能性, 只要陪审团认为存在大于5%的疑虑ZIMMERMAN是在正当防卫,就必须判他无罪。这就是BEYOND REASONABLE DOUBT举证标准。所以被告律师O""""MARA在结束辩论时对陪审团说,如果你们有疑虑,请让ZIMMERMAN成为这些疑虑的唯一受益者。这句话是非常 有技巧的。

此案中,被告律师团队的出色工作,早已证明了ZIMMERMAN超过50%的可能性是在正当防卫,超过了被告的举证责任(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从法律上讲,由于检方在否定正当防卫一节证据不足,就既不能证明二级谋杀,也不能证明过失杀人。法官允许检方修改罪名,徒见有意构 陷,是不足以成事的。另外,佛州采用6人制陪审团,这样的陪审团必须意见一致才能定罪。只要一人咬死检方证据不足,就不足以定罪。如果陪审团迟迟不能定 罪,就叫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一般要重审。但此案对ZIMMERMAN证据方面太有利了,不存在HUNG JURY的情况,顺利达到了意见一致。

此案成为美国政府干预司法独立的经典案件。尤其是司法部居然直接组织反ZIMMERMAN游行,成了千古笑柄。操持种族仇恨议题的奥巴马政府目前可谓一地鸡毛。

今天黑人在抗议游行,但传说中的暴乱乃至黑人豹党并未出现。原因很简单,美国各地警察以及支持ZIMMERMAN的白人早已子弹上膛、严阵以待了。只要黑 人出面打砸抢烧杀,警察和所谓“合法持枪公民”们就会横扫了他们。美国黑人,和国内的维族、回族一样,都是永远欺软怕硬的。不过,黑人是敢打 ZIMMERMAN黑枪的怯懦者永远只敢在背后下手的。

可能还会有4个后续案子:

(1)受害者家庭对ZIMMERMAN的民事诉讼(正当防卫也是适用于民事案件的,ZIMMERMAN既然已证明正当防卫,所以必赢无疑)。

(2)原警察局长告非法解雇案。

(3)原IT主管告非法解雇案。

(4)ZIMMERMAN告CBS诽谤及故意心理伤害案。

估计佛州政府在非法解雇案中,要赔个几百万美元。CBS估计会和解,但代价也不会小。

通宝推:tesst,
家园 就事论事,不要牵涉到国内

美国黑人,和国内的维族、回族一样,都是永远欺软怕硬的。

这句有夹带私货之嫌,不合适。

家园 抄袭种植原土的怎么又给转回来了

链接出处

家园 要是马丁也有枪,齐姆尔曼一露枪,立刻抽枪打死对方

他是可以无罪,因为只有活人才能为自己辩护。齐姆尔曼对马丁造成生命威胁只在几秒之内,马丁要作出自卫的判断。当然无罪只是理论上的可能。 黑杀白就不会上新闻,黑人打死白人真的不出奇。会不会上法庭都难说。检察官很可能用死刑威胁说服黑人律师接受认罪轻判,把黑人关上七八年。因为陪审员很可能不会认为黑人随身带枪是为了自卫,即使辩方拿出证据说明马丁一直是守法公民,购买枪支,和获得持枪证一切合法。辩护律师也知道,不会想去赌死刑的运气。除非黑人很有钱像辛普森一样,供得起律师时间。死刑案的辩护比普通案复杂几十倍,免费辩护律师要得是为了正义而奋斗的超人才会替一个穷黑人花耗精力。正义的背后还是经济,或者更直白的阶级立场。

通宝推:端履门,
家园 对地开枪比对人袭击严重?这太搞笑了吧。

然后女汉子对地开枪,相当于马丁袭击齐姆尔曼。其实对我来说,对地开枪远远比袭击人严重,因为人被枪打死的概率远远大于人被殴打致死的概率。

马丁的拳头是实打实的砸在芝麻人的脑袋上的。你是怎么把这个流的血糊拉塌的脑袋跟地面进行比较的啊?。

家园 美国人民内部矛盾激化

我认为美国的种族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常见表现是种族偏见、种族歧视和种族敌视,一般不以种族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是因为美国人民自觉地、坚持不懈地缓和化解内部矛盾。

马丁和齐默曼两个年轻人,一个才十七岁,另一个也不过二十八岁。他们之间的致命冲突在当前美国社会是一出不可避免的悲剧。马丁有正当理由在当时、当地行动,且不说他有行动自由。作为志愿联防队员的齐默曼,在当地治安局势恶化的情况下,有正当理由怀疑行动异常的人。他虽然没有执法权,但有自卫权

俩人发生冲突的根本原因是,齐默曼出于保卫邻里的强烈主观意志,根据他本人有限的治安管理经验,在明显种族偏见的推动下,怀疑并长时间跟踪马丁。齐默曼这个陌生人的异常行动和敌意表现,必然激起马丁的自卫意识和行为。另一方面,马丁的行为则不仅强化,而且几乎证实了齐默曼此前的主观判断。很快地,齐默曼认为他必须自卫

不幸的是,他手里有枪。

这把枪,导致俩人之间被种族偏见扭曲的主观误解最终产生不可挽回的错误后果。但枪不是主因。假设俩人的肤色一致,行为方式类似,互相熟悉行动和语言模式,那么俩人可能根本不会在当时当地相遇,或者即使相遇,各自比较容易判断对方无害。可惜事实相反。

种族冲突是美国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典型表现。在统治阶级的压迫下,群众之间往往互相敌视,争夺残余社会资源,而不是联合起来反抗。(另一个典型是仇恨非法移民。) 在人民内部矛盾复杂且时常激化的现实条件下,禁枪运动有它积极和进步的意义:防止内部矛盾激化,这样被压迫人民才有时间和机会去形成对社会发展方向的共识。

在当前的美国,枪,是统治阶级塞到群众手里的挑唆工具。美国宪法里的持枪权仅仅是一个历史遗物,本意是承认并维护民兵的合法性,强调的是有组织的民兵持枪权,而非任何平民。有人说得好:你有枪,你知道官府有什么?官府有枪和其他所有家伙!个人靠自家的枪去反抗官府,是一个被故意强化的幼稚思维。

通宝推:二锅头上品风度,
家园 我应该开车把你拉到黑人区,然后把你扔下不管

真希望有这样的机会,让你亲身感受一下,什么是“种族歧视”

没有切身体验,就不要在这里瞎说了,还芝麻人看到马丁就认为是贼是种族歧视。如果看到马丁这样一个劣迹斑斑,吸毒,黑帮斗殴的历史都不缺(当时也正high呢吧)的黑人居然看作无辜小黑兔,那这人有多神经错乱啊。

通宝推:种植园土,puma2011,青岛大虾,
家园 其实你还是先有了这个结论

俺的结论是不退让法案让美国从法理上变成一个极度危险的国家。

其他的都是浮云。

家园 红色高棉的人民一定相信政府会保护好他们的

所以,不需要自卫权了,

结果呢?死光光……

辛普森杀妻被无罪开释,白人上街闹了吗?

想靠把自己刷黑了去捞好处的,最后只有吃救济吃到老死一条路。

家园 你这话其实就表明歧视是正确的

歧视不管是在美国还是中国,其实是无处不在的.而因为政治正确的缘故,某些人会当它不存在,或者说证明它不存在.

具体到该案,不要说美国人了,就是我们中国人都知道,黑人是受歧视的.

如果把马丁换成白人,即使身高体重过往劣迹(马丁对GZ来说完全是陌生的)完全一样,这个事件会发生的几率可能说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但因为马丁是黑人,所以就发生了.

家园 美国的所谓黑人社区是社区治安和社区教育与社区地产税挂钩的

结果。

国家不给居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也不改进社会基本保障,直接导致这些地产低值地区的居民丧失被教育的机会,也没有任何安全保证,最后就是这些地区被破产,居民完全失去上升空间。

我是不太明白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为什么选择这么管理国家,仅仅为了得到低廉的炮灰?

家园 这得怪白人干吗剃个说光不光的头,洗衣服还能出水泡呢,头皮

破一点而已,还能“清醒理智地”拔枪,拨开保险,(绝不警告)一枪毙命地杀人----这马丁的拳头,看来轻的很。

家园 反过来说更说得通,白人连环杀人变态狂提枪在深夜鬼鬼祟祟地

在某社区寻找受害者。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美国黑人的好儿子,奥巴马的“好教子”马丁,怀着和女友求婚的美好愿望,带着爆米花、可乐等等,准备和女友渡过一个观看喜羊羊灰太狼的纯洁周末。

眼看着就要到女友家了,马丁在这个治安良好的封闭小区,发现一个陌生白人壮汉满目凶相,腰插利刃,手里握着自动手枪,可能吸了 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

作为奥巴马的教子,马丁道德品质那是刚刚的。

面对着上膛的杀人手枪,他也有过犹豫,也有过彷徨,更有过胆怯。

他也想过,坏人干我屁事,美国坏人多了。

白人连环杀手,在墙里藏了40多个黑人孩子尸体,几十年才被抓住,多凶残啊!

但我女友住在这里!

我是黑人大统领奥巴马的教子!

基督徒的信仰是我的支柱!

----我们黑人,是上帝的选民!

少年马丁勇敢地上前去查问,并打了女友电话,商量是否报警,女友让他不要管,白人杀手一般祸害白人----但他还是勇敢地跟踪了一段,之后因为白人发现了他,鬼祟地逃窜了,他跟丢了。

马丁向女友家走过去。但在他到达之前,白人攻击了他,抓住他的胸口,猛击他的咽喉。白人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凶手杀人后,发现四处亮起的灯光,远处目击证人的存在,让他像老鼠一样偏像无人处慌张逃窜----在逃命途中,摔了几个跟头,撞破了鼻子,擦伤了后脑。

为了伪造“自卫”证据,他赶紧拍照,把自己逃命时的伤口故意弄得好像很严重。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少年马丁不会无故和持枪者对峙的。

他如果存心伤害白人持枪杀人犯,就大概不会事前和女友打电话;

如果他也有上膛的自动手枪在手,白人也肯定不敢枪击他了。

所以应该是白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故意谋杀是成立的。

家园 反了,是先有地方自治

美国整个国家的建国历史,都是从下往上的。先有移民,然后成立地方自治机构,然后这个机构再加入到中央国家机器中。这个反映在13州,是联邦建国;反映在西部,是新州加入联邦;反映在内部殖民化中,是各城镇INCORPORATION的历史

所以大部分的社会服务功能,都是建立在地方自治的基础上,而不是由中央国家机器提供的。当这个地方实体失败的时候,国家本来也缺乏干预的政治和法理基础。只能以统一的资本和劳动力市场予以调节

通宝推:种植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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