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李某这些人只是嫖娼,却被诬称强奸要做10年8年的牢,这就是平等公平了?
你平常就一点错误也不犯吗?哪天你不小心闯个红灯,人家拿交通肇事罪关你个几年,是不是大家也要鼓掌称快。
赶明哪个老农碰你的瓷讹诈你,跟你比他也是弱者,是不是大家也要来叫个好。那以后也不要法律了,直接比穷比弱势就玩了,谁穷谁弱势谁有理吗。
弱者跟人类的善良本性有一毛钱的联系么?
看你这帖子陷入自我臆想的阴谋论里面已经无法自拔了,真是可悲。
中国又不是只有一个秦火火,立二拆四等团火,等抓一批论坛就会清净很多。他们所谓的证据,大部分是谣言和脑补。造谣造多了,像您说的,人在做,天在看,还有旁边人看着呢。
不过这些吃这碗饭的,坐牢是无所谓的,秦火火被抓不也无所谓么。
话说当年某人在网友天地这个网站混的时候, 被一帮“左”写手,什么家族啊水果啊一类的啊,反正是造谣份子,赶到cc来了。四五年了,左右合流,某人被“左”写手捧为cc良心,网友天地的“左”写手么全移居到cc来了。当初某人也是不被“左”写手待见的,现在。。。。。。。。。良心大大滴。
放开心怀,不懂法的一帮写手,造谣的证据让人笑掉大牙。没必要和他们纠缠,只要一纠缠就中他们的计了,因为讨论就在他们造谣的证据基础上了。
法院已经审理结束,不同意梦鸽的二次审理请求比什么谣言都管用,证明: 这些谣言都是虚假的,法院是不认定的。
所以他们又生拉硬拽把军队联系上,让他们去吧,走的越远,以后被抓的可能性越大。
我再和一帮不懂法的普法下,刑事案件,证据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就算判决了,也可提出。 就像我对某人说的:here is china 这是中国, 别老想到国外的庭审辩护对抗。
有证据,赶紧报公安,报法院。别老在媒体上造谣。
附带一句:看看我的屏蔽名单。 你就知道这团伙id何其多。
你没发现某个id和某个id话语习惯一样啊。。。。。。。哈哈哈哈
一毛钱关系没有。 就当笑话看这帮人就是了,中国,毕竟不是这帮人主流。要这帮主流,早乱套了。
弱者,总会得到(人们的)同情,(人们)即使上当受骗,也不失是人类的善良本性。
但感觉你这样直接攻击个人,有点过了。
如果感觉对方说的不对,可以直接用观点反击,如果感觉生气,应该先离开电脑一会儿,再决定要怎么反击对方,但直接用名词给对方下定义,真的不太让人舒服,就是感觉你的观点对了,也会讨厌你的态度的。
如果感觉我说的过了,别生气,这真不是西西河应该的风格。
有罪辩护的律师,岂不是要输掉底裤了?
如果二审判无罪,其他四位岂不是跟着李某某要沾光。功劳四人均摊,恶名李某某一家人担,明显权责不对等。
我才不生气,真不值当。写手靠什么挣钱,开始先道貌岸然打响品牌。后面就开始操作话题了。
薄案件,和平时的公众事件是他们打品牌的,cctv就曾经介绍过这样的罪犯,等到有钱人需要舆论推手的时候,就全然不顾了。怕就怕一些人,会被蒙蔽而做了这些人的踏脚石。
你看,薄案件和李公子案件,按某2个id来说“有一毛关系没有?”
有,大有,这是他们的生意。只有这点能够解释。四月青年也是这3天大推了把李公子案件,也是平时的“左派”。时间恰合。语言恰合,一模一样。
左派难道没有不同意见的么?这样的整齐才是一个组织的征兆。
这个案子,竟然可以让西西河里平日道貌岸然的君子们,抛弃其精心呵护的伪善面孔,而直露其卑鄙下流的本质。
河友已经写的很明白,直露其卑鄙下流的本质。
薄熙来王立军在重庆做的一件大事就是打击黑社会,以及整治与黑社会相勾结的公检法。而在李天一案件中,公检法与夜半酒吧相互勾结的嫌疑很大,完全无法排除。
如果这起案件要真的是彻底的搞得明明白白,那么就需要像当年的重庆一样,对包庇黑社会的公检法来一个大扫除了,而这又考验着当政者的决心。
李天一 一方的链接说不定比杨性女子一方的代理律师田参军的长微博更有说服力呢?大家都看看。挺有趣的。
李天一一方的代理律师。第一个是兰和,第二个是陈律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99c9500101d4mt.html
http://wqcyx.zfwlxt.com//RDGZ/20130915/74818.html?id=content_sty_1
杨性女子一方的代理律师。
大大看过以后,觉得哪方的比较可信。
其实坦率说,我也挺反感高富帅,官二代,富二代。但扔开感情因素,凭看得到的证据说话的话,暂时认为李的可信一些。
最搞的是兰和转发博客的这一段,难道还有展开??
其第二个,酒吧告侵权,奉劝别急,网上已传出,相关人在其他城市多次举报强奸,还真该立案细查。
del
都是主观证据,而不是客观证据,对于公安在审讯时候采取的不当手段,陈枢已经进行过合理质疑了
而且比较值得注意的一段是:
李一方供述电梯里打人,然后监控否认。。
实际也确实等于给李指称存在诱供导致假口供提供了弹药。
另外杨一方物证验伤报告,直接是戴了个大口罩去验伤的。然后医生说看不清。晕,验伤戴口罩去,这太离谱了。
“法院已经审理结束,不同意梦鸽的二次审理请求比什么谣言都管用,证明: 这些谣言都是虚假的,法院是不认定的。”——这并不代表法院是在不受舆论影响下做的专业判断。想想药家鑫案,原告代理律师开始关于药父的谣言。
第二,就事论事,这跟西河“左右”又有什么关系,您这联想也太丰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