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近看到的笑话之三 -- 钛豌豆
我赞成版权保护,但版权保护必须与知识产权定价保护同时推行,不允许把知识产权定成天价,尤其是像windows这种操作系统,最多卖100块钱可以了
好吧.讽刺很到位.
比如,KTV要支付点歌费,比如电视剧采用歌曲。
但对受人是个人的,不应该采取这种保护。比如,有人花钱买了个正版专辑,将歌曲共享,只要不用于商业用途,不应该叽歪。
还有软件行业,谁会花上千元买个正版W7,不要怪人家盗版你。
我觉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是类似于暴风影音的模式,电视台采购电视剧的模式。
在马某持枪与锤子对金店进行抢劫时,滑稽的一幕发生了:只见马某抡起锤子对着柜台砸了两下,锤子的头儿竟掉了,而金店玻璃却没碎,马某只好仓皇逃走。
李丕龙局长郁闷的说了一句“早知道,不如叫k-1 k-2了,这回可好,卡死-1……”
当年康世恩老部长在胜利指导工作,看地质成果图的时候,问“那里没有油”地质人员指着图说“这里不会有油”老部长听完,带上随行人员,来到地质人员指的地方,把草帽摘下来,扣在那里,说了一句
“就在这里打”……
这口井现在的位置在牛庄保养厂后面,定名为牛1井。至今依然在产油。重要的是,这口井,扭转了地址人员的观点,从此,大家知道,凹子里面,也是有油的。
当年日本人跟中海油合作,砸了十几亿打了三口井毛都没有,地质成功都不算,扛不住走了,海油在边上干了一口结果成了,所以这玩意成功还得看运气
不信谣,不传谣!
而公共交通,无论是定价,还是运营,全都不在人民自己手里。所以说那怎么行呢,和谐社会的城市怎么能容许那么多不在掌控中的自行车呢?所以王大教授才要惊诧嘛……说穿了,还是屁股决定脑袋。
不是什么先认定后认定的问题。为什么?城市让生活更美好,那么是要让谁的生活更美好?
把问题推到自行车身上,实际上就是在涉及城市功能要为谁服务的问题,广大骑自行车人民损害了城市运营效率,所以就应该是让人民来迁就城市发展,而不是去费力气多想想怎么能两者兼顾。不同的屁股自然导致不同的语言和不同的举措。现在我国走的主要就是前面一条路,简单的让人群去为城市服务。
总的来说,他以及某些上榜的官员或者知识界”精英“根本不是什么脑残,他们脑子清醒得很,就是一个屁股的问题,也就是阶级问题。
别的国家哪里能找得到这样的百姓呢?居然会为某些官员开脱。连我这自干五都做不到这点
比如广电总局,什么片子说封杀就封杀,这也就罢了,一点像样的解释都没有,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不屑于解释什么。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信任他们?
http://view.news.qq.com/zt2011/lingdao/index.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让领导先走”,出自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灾难发生二十多天后写的一篇通讯,《人祸猛于火——克拉玛依“12·8”惨案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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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南都,后台老板都是一家,大家都别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