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东突是美国用来挑拨中国和伊斯兰关系的棋子。 -- 飞鸣镝
沙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实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愿意的可以滚,搞伊斯兰教法的就要抓。
沙甸的做法,就是教大于法。这是谁给他们的权利?
既然忍不住回复了,就多说几句。75后面的77是一个历史性的事件,是中国的主体民族对这三十年的错误民族和宗教政策投下的一票否决。这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票,历史已不可扭转,即使是土共,也无法扭转这一趋势。建议你不用再为那些极端的宗教政策和行为辩护了,如果有可能,你还是多给那些还愿意留在中华文明里的温和派讲明厉害,让他们行动起来清理门户。
比如你不喜欢他在租住的你的房子里祷告,当然可以拒绝他继续住下去,反正换我肯定会这么做,本人是无神论者,不会租房子给任何教徒。何来双重标准一说。至于喝酒吃猪肉,汉族的文化信仰并没有规定人必须喝酒吃猪肉,反正我是不喝酒的,也不会容许人在我房子里酗酒,喝点小酒倒是无妨。
问题确实存在,汉族没有什么统一的对生活细节要求得特别严格的宗教规定,因此发动不起宗教群众运动,这个是汉族的软肋,但仍然可以从法律出发制定保护房屋主人的规定。比如房主有权利因为某些原因拒绝某些租客,若租客有什么不满而采取不法行为,房主可以制裁之。
况且我已经说了,沙甸穆斯林的做法还是欠妥,应该在租约上说明,租约上没说明的,就只能等到期再说,或者依法看是否可以修改租约
而且人家貌似没有暴力进行,唯一值得商榷的就是租约的问题,这个我已经提到过了。
讨论就讨论,请对事不对人,什么叫我这人莫名其妙?
我辩护什么了?对我有什么好处?你确定你清楚的看了我说的所有话?
不但搞不好事情,还会使人更离心离德。因为简单粗暴的作风吃得亏还少么?
此外附带说一句,“两少一宽”同样是简单粗暴的错误做法。
中国的气候,温热带天气,是最适宜人居住的。俄罗斯人那么多年,在那么大的地盘上,还有俄罗斯对于多生人口做光荣妈妈的各种鼓励,可是为什么俄罗斯人口仍然无法增长呢,当然主要是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上,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北上占领西伯利亚,可是为什么不但政府没有组织人去,连民间自发的类似"下南洋"一样的事情也没有呢,原因很简单,那地方非常不适宜中华民族这种农耕民族的生存。几千年都没有实现的事情,难道现在的中俄政府一纸友好合作条约,就能实现了么?我反而觉得,如果中俄合并,民众自由迁徙,不说全部,但是估计能有超过一亿的俄罗斯人愿意跑到中国内地亚热带的城市生活,而不愿意继续留在寒冷的俄罗斯。其实现在俄罗斯人到中国国内居住的也不少,而且中国56个民族中有一个是俄罗斯族啊,还真不是外人。
岂止是很可能会输,其实是一定会输的自杀行为。
当然你也可以说,自杀也有不死的。好吧,一个人可以尝试自杀,然后寄希望于获救不死,但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这样做,因为,到时候没有人来救你。而一个政府自杀,那就一定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我是把你这个系列的贴子全看一遍后才回复的。另外,我不认为辩护一词是贬义。后面一段话不全是针对你的这个帖子,所以我说的是错误的宗教和民族政策。
行不行看后效再说
上一段话还未说透,再补充几句。现在很明显,中央的政策是加速融合和同化,融合是民族融合,同化是文明同化。对于那些异质的民族和文明,选择只有两个,要么主动接受,要么被动接受。被动接受的情况就是非和平同化,这种情况对于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来说是伤筋动骨,但是对那些异质的民族和文明的承载者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但是出租了之后,就不能以任何方式禁酒,劝说也不行,否则就是拿宗教教义压中国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没有任何一条说在成年人在民居里不能喝酒。出租协议里也不能写禁止喝酒,更别说制裁,这样做还是教大于法。所以你说的仍然有问题。
虽然仍然有些令人商榷之处(例如应该等租约到期才能更改租约约定内容),但沙甸的做这件事还是比较小心,据说还专门请派出所的过去担任证人。沙甸那边招工现在也有类似限制,喝酒的要扣工资,窃以为作为公司文化来理解并非违法之举。
回族人里有教大于法情绪的是有一些,但基本是口头上喊的凶,行动上采取教大于法行动的也有,但不是沙甸而是临夏那边,那些做法当然是违宪的。貌似回族社区里现在很喜欢把沙甸当典型宣传,但我觉得这个就像当年宣传雷锋一样,属于缺什么补什么,回族人自己抽烟喝酒的那么多,恐怕凭少数几个热心分子也翻不了什么天。
我关键担心的是,中国现在能不能用一个国族精神把所有人凝聚起来。不能老去告诉人不能做什么,而应该反过来告诉人应该做什么。让回族人淡化宗教精神,总得给人指出另外一条道路吧?所以必须要重建理想,必须有立才能有破。
而不是出租房屋的房东。不管房东是不是穆斯林,当地的绿教有什么权利干涉房客的合法个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