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成都别车导致的打人事件 -- 胡里糊涂
还忽略了女司机别车时双方的车速已经降下来了。否则舒马赫过来也得撞。
把这两个因素考虑进去,双方的危险程度就差不多了。
我是匪兵丁。。。。, 看戏的!
那么粗的铁棍,一下打死人绝对没问题。
女司机第一次,高速无预兆5秒跨了两条道。
男司机别女司机时,速度有所下降,从旁边看,大概一秒三棵树,男司机大概5秒跨一条道。
女司机别男司机时,在男司机被逼进入自行车道时,大概一秒2.5棵树。而女司机一秒就跨越自行车道,拦死,然后2秒内掉头就完成了再次截停。
这再次说明了男司机还是有分寸的,而女司机绝对是丧心病狂。
一般拿出数字了,女权癌都遁了。你要是这次不跑的话,不妨看看我漏了什么。
卢姓司机典型的主要责任。
类推的,步行。某人野蛮步行,撞了你一下。你跟他理论,他不搭理,还恶言相向。结果你气不过,跟他动手。你们互殴。这该是彼此都违反了治安条例。
如果只是争论互殴,那是两个人都抓起来关几天就完事了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
某人野蛮步行,撞了你一下。你跟他理论,他不搭理,还恶言相向。于是你故意在前面挡了他一下。接着,他几次三番地故意挤你,希望你把无辜的路人从高架桥上挤下去(大几率致死),几次三番,结果你气不过,跟他动手。你们互殴。
这就不是治安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而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了。而你能够尽力避免无辜路人遭遇严重伤害,是可以获得免责乃至奖励的。
好吧,我承认假如卢女别车的危险程度是十那张男别车的危险程度是八,或许你想说他的危险程度是一?
至于你说的分寸,带着妻儿去开斗气车的分寸?脚脚爆头的分寸?螺丝刀伤人的分寸?
或许你可以理解这样的分寸,但我理解不能。
这男的伤了女的,所以抓进去。其他的行为没有追究。
打架的伤害是按结果,不是按企图来判罚的。
不要转移话题了。
你一直说两人危险程度差不大。我们就把这个说清楚再谈其他吧。
1.我列出的数字你有没有意见?
2.如果你对数字没有意见,是不是还坚持认为两个人危险程度差不多?
对了,前边还漏了个细节,当右边你所提到的摩托车出现在视界中,男司机向左打轮,结束了别车。
当着自己孩子的面毒打妇女,捅伤无辜路人,有这样当父亲的吗?
真是不是一类的不进一家门,有其鼠辈父母必有其垃圾女
揍得那么爽
这几个字值得送朵花
我不需要知道是男的别的女的还是女的别的男的,我知道的是姓卢的该打而姓张的打得漂亮
不过写下这些,不知道女权主义者会不会放过我,但是很害怕世界上的卢姓家族会不会找我麻烦……不过正常来说卢家应该不回找我的麻烦,因为他们应该是理智的。不会像女权主义者一样,看到女人就被冲昏头脑。
啧啧!看那地上一大滩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