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笨狼判断今年8月是颜色风暴的高危期 -- 迷途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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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丈夫破窗而入很是蹊跷

一般如果是听闻强奸的话,正常叙述应该是试图开门(发现门反锁),然后才破窗而入比较正常。

有限的新闻内容里只提到丈夫直接扒窗入室,怎么看怎么象捉奸。

当然,只是猜测,现在的新闻不能全信,至少标题都是怎么吸引人怎么来。

家园 这个案件的报道关键就在于强奸是否被认定

如果未被认定,那故意杀人无疑.

如果已被认定,那就是正当防卫.

因为防卫过当也是一种罪,从定罪的角度来看,需要有确切的证据,只有口供是不能定罪的.

家园 公布的案情

三人长期合住一室,其实就是不认定强奸说法。

家园 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被奸女子被判有罪——铁血!

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

http://bbs.tiexue.net/post2_5259515_1.html

外链出处

如果强奸罪犯不是不是公职人员或其崽子的话受害者大概就没事了

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

http://bbs.tiexue.net/post2_5259515_1.html

外链出处

ningjun179 2011/8/12 19:48:1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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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暴时,不主动配合强暴,导致强暴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眼看着就要插入,女子突然一个打挺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2009年,河南洛阳市一年轻女子在被强奸时,因不配合激烈反抗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最后失血过多而亡。昨日洛阳市洛尤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post_5259515_1.html/ ]

本网3月26日洛阳电 河南洛阳市一年轻女子在被强暴时,因不配合激烈反抗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尤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受害者的宋丽,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21日22时,洛尤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完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遂捂住宋丽的嘴将其拖进路边树林深处实施强奸,眼看着就要插入,女子突然一个打挺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又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因怕名声不保未及时拔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尤区人民检察院向洛尤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要的一点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另外强奸者因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没有意识到自己受伤流血,这是死者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并不是因宋丽主观上故意伤害导致江某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强奸后发现江某昏迷及时报案或者拔打120,或许能及时抢救过来。但被告宋丽因顾及自己名誉而延误报案求救,最终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而导致江某死亡。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www.tiexue.net/ ]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明显悔罪表现,及被害人江某有部分责任,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家园 河南洛阳市没有一个“洛尤区”

真令人惊讶这种文章会出现在西西河 ...

想起当年那什么千年虫诈骗手法,有人向大妈兜售特效配方专杀千年虫灭虫剂,大妈一听见千年虫这么恐怖的生物,急忙掏钱 ........

河南洛阳女子宋丽被强奸系杜撰

2013-11-11

3月27日始,一篇题为《强奸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被奸女子被判有罪》的“新闻”出现在浙江某网站论坛,帖子以新闻惯有的格式进行发布,开头冠以 “本网洛阳3月26日”,以导语的方式讲述法院判决结果,接着讲述事件过程,辩护律师说法,文末还煞有介事地打个小括号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可谓以假乱真。  

.....  当然,也有一些网友对该“新闻”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列举了两个关键点,以证明是网友恶搞帖且有所影射,如文中提到的“2月31日”实际上是没有这一天 的,而且河南洛阳市也没有一个“洛尤区”,影射的是此前媒体报道的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的一个案子。

 打开这篇题为《男子为追赶小偷致其死亡获缓刑》的新闻可以发现,行文风格及大部分文字都如出一辙,有所更改的仅仅是一些微小的细节,讲述的是“河南洛阳市一男子见义勇为,在追赶小偷时,导致对方翻 车倒地死亡。23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男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三年,并赔偿被害人范某家属经济损失2。5万元。”  

3月29日下午,河南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及中国法院网、洛阳网、余慈生活网等上发布一份联合声明,称经核实后,广大网民朋友 关注的“宋某不配合强奸致死案”并不存在,两院从未受理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细节,是对两院名誉的恶意诋毁和诽谤,并据此已向公安 部门报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家园 铁血的链接也可以拿来做证据啦?

且看楼下如何打脸。

我是看过辟谣的报道的,之所以不说是给你自我改正的机会,可惜啊。。。

家园 给你新闻链接

在西西河忽悠要花点精神和时间哦,要把谣言包装得真假难分才行,河友不是那么好蒙的。

不配合强奸致死?假的!

2010年03月30日08:18

外链出处

家园 那就说说“临时性强奸”,这个不是假的吧

那就说说“临时性强奸”,这个不是假的吧——

临时性强奸编辑

“临时性强奸”引,又一新的网络名词。“临时”一词很是流行,这个“临时”、那个“临时”的,在各个相关部门“开花结果”,其效果特别的如领导之意,让一些单位屡试不爽,甜头如美酒一般,成了推却责任的挡箭牌。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浙江南浔两位协警在宾馆趁女性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

中文名

临时性强奸

外文名

Temporary rape

类 型

网络名词

地 区

浙江南浔

时 间

2009年6月10日

目录

1事件经过

网民质疑

网络新词

2网民发挥

法律链接

量刑畸轻被令重审

3查明真相

案件重审

案件结果

1事件经过

编辑

2009年6月10日晚,两名协警邱某与蔡某带领刚参加完高考的陈某与沈某一同出去吃饭。席间,四人都喝了很多酒,陈某不胜酒力,待晚饭结束后已醉得不省人事了。为了给她醒酒,蔡某驾驶自己的现代轿车带大家到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一宾馆内开房间。到房间后,两人趁陈某醉酒没有意识、无力反抗之机,先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待陈某酒醒有意识后,发现自己躺在宾馆房间内的床上,下身赤裸。 (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同在一起吃饭的沈某也遭到性侵犯,,因为私下私了以及地方民警欺骗现已提起。)

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

网民质疑

2009年10月30日,网友辽河鱼在华声论坛、天涯论坛、网易论坛等论坛发帖《“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了》,一日之间,点击数十万,网友争相转载,“临时性强奸”遂成为网络热门词。

《“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了》原文:

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给两个强奸犯定的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这是个啥概念?搜遍了网络,也没找到“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的来源和条款依据。“临时”既是非正式的和短时间的行为,难道强奸犯罪还有“非正式”和时间的长短之分?这个“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应是个新名词,可以为我国的司法界又填补了一项创造性的空白,可喜可贺。

搞不明白,犯罪还有临时、固定、长期之分?在被害人不清醒的情况下,两人轮番实施强奸,为什么不是轮奸?难道就是因为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这个谅解是怎么得到的?相信“金钱封嘴”的肯定的。如果这个判决能成为一个新的榜样,那以后再出现这样的“临时性的即意犯罪”,是否也要得到“从轻处罚”呢?要是在这样,可以再全国推而广之,以便广大犯罪分子都去进行“临时性的即意犯罪”。

将女灌醉,然后带她去开房,强奸了她,明显就是有预谋的犯罪,什么是“即时性”?就是即时就发生性关系。临时性的犯罪就可以“从轻判决”?那哪个犯罪不是“临时性”的?是否都要可以轻判?其犯罪算是“临时性的即意犯罪”,那判了3年,而法律明文规定二人以上轮奸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笔者想也应该是“临时性的即意判决”。

协警,就是协助警察执法,可以叫做“临时性”协助执法,但犯了罪咋还能变成“临时性”犯法呢?

“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真是一个好榜样的强奸犯,不愧是协警出身,被害人不报案不追究,自已就去主动投案自首,这样的强奸犯真的天上难找、地下难寻。对他们根本都不用判刑,理应树为投案自首的楷模进行宣传,还要发点奖金为好,以资鼓励。要是判刑,也应该是判三缓二,这样才显出我们的人性化判决。

看看女人都能判罪,这个两人同时强奸一个女人的案件,却判了一个“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实在是高。按此“临时性”,以后也可以出现“临时性打死人”、“临时性踢死人”、“临时性被自杀”、“临时性行贿受贿”、“临时性醉驾”、“临时性抢劫”、“临时性盗窃”,一切犯罪行为都用“临时性”为借口来减轻刑罚,可以想象,我们一个“临时性”的时代就要到来了。从最初的质疑,网友的声音逐渐演变成调侃。“临时性顶一下”、“临时性路过”、“临时性包二奶”、“临时性不发表意见”、“临时性的灌下水”……网友们在各大论坛发挥自己的奇思妙想对“临时性强奸”进行新的诠释。更有网友将这一词的用法进一步扩展,创造出“临时性结婚,谢绝负责”、“临时性恋爱,谢绝长相廝守”、“临时性离婚,谢绝分财产”等新用法。

尤其让“网友”搞不明白的是:“犯罪还有临时、固定、长期之分?在被害人不清醒的情况下,两人轮番实施强奸,为什么不是轮奸?”

家园 中国的问题还是出在金融
家园 哟,转进了

我无暇审核你每个故事。

今儿就到这人吧。

家园 盯这么久难得找了个台阶,改天会就所谓谣言专门写篇
家园 金融各国问题都很多,关键时刻链子掉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金融各国问题都很多,关键时刻链子掉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取决于腐败程度,不清楚各国严重程度实际排名

家园 这是多少年的老新闻了

现在的这种新闻其实还有很多

家园 不追究责任人部分原因可能是网评员工作手册第6条

不追究责任人部分原因可能是网评员工作手册第6条——

必要时可以制造更加耸人听闻的假新闻,吸引网民视线,然后很快澄清该消息纯属谣言。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家园 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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