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墨子精神:从消失到重生[转贴] -- oHmYgOd
前者是从治国理念出发,儒家是让人不想犯法为出发点,法家是让人不敢犯法为出发点。
后者是法律的制定方法,或者涵盖范围的问题,属于法制框架内问题。比如,法律由谁定,国君或者贵族的特权和责任等等。换句话说,在法制社会,比如君主立宪国,也可以出现“君权高于宪法”的条文,但是,君权的义务,责任等也同时会有明文规定。老百姓也可以依照条文指责君王的错误。
中国古代说是人治,其实也是有法律的。不过不够细致,有很多灰色地带,这就造成了,谁的权大谁说了算。科举为什么考四书五经?就是为了保证官员本身的道德水准,使其在灰色地带的判断不会太离谱。
中国特色的法制?不要哈哈,它循环了几千年,带来过辉煌,也带来过灾难,它就是这么一个超级稳定的系统,来回振荡,却永不崩溃。强悍如太祖,想来个天翻地覆,打破这几千年的循环,可是你看现在,又荡回去了。
其实就是意识到遵守教义受束缚,可是为了上天堂他们开始还能忍受,一般来说,做到“言行一致”都不容易,做到“信仰跟行动一致”就更难了,后来欧洲人就受不了了,基督教理论也就随着需要改变了,记得是马丁路德给改的,说好听的叫“世俗化”,其实就是既要作杀人放火又要上天堂,就是老中说的既要作婊子又要立牌坊
美国是在欧洲的基督教“世俗化”运动中受迫害的一群人开创的,在当时,他们是基督教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还有个美丽的名字,“Puritan”,从“pure”而来,中文翻译成“清教徒”,这里的“清”就是“干净”、“清洁”和“纯粹”等等的意思,他们不仅自己“干净”、“清洁”和“纯粹”,他们还要净化别人
美国人今天要推广民主人权也是一脉相承
如果你是土生土长欧洲人,那稀稀拉拉的教堂对你约束可大了。
“当今中官近习,窃持国柄,手握王爵,口含天宪,运赏则饿隶富于季孙,呼嗡则令伊、颜化为桀跖。”
法家儒家的差别是治国理念的出发点不一样。
商鞅的时代自然没有进化到可以批评国君,也没有到民主立法的地步。不然孝公也不会给他机会。
但是,哪怕章程荒唐也要按章办事,这就是法家的基本出发点。商鞅立木为信,就是要把这个基本思想传达给普通百姓。
有了法家的思维,具体条文可以随时代的变化而修改,增补或废除。
坚持走下去,增加一条可以批评国君的条文也不是不可能。
儒教是政教合一,中共某个阶段也是。
所有类型的信仰,一旦配上其衍生的组织动员体系,本质上都是宗教;
观察精神领袖与世俗领袖是否为同一人,则可判断是否政教合一。
儒教以天为神(半人格神),天之子为神在人间代言人,天子既掌握天意(伦理价值与言论导向)诠释裁判权,又掌握人间行政立法军事权,是最典型的政教合一,比中世纪教皇权力最鼎盛时的欧洲还要彻底。
中共也曾经是一样,党的精神领袖和世俗权威高度合一,而由此产生的宗教狂热表现,和欧洲中世纪并无不同。
无神论和一神论从哲学渊源上看,是表兄弟,从组织动员形式看,更是嫡亲堂兄弟。
你还不如直说无神论者也是妈生的,所以跟有神论没两样。
在这一点上,稍微与你的理解有所不同,在本人看来,文革之前,知识分子与劳动人民完全是油和水的区别,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阶层;而文革是打碎了知识分子所在的阶层,使之彻底融入劳动人民阶层(比如劳动改造,上山下乡等),再配以扫盲、教育等,以达到知识劳动化,劳动知识化的目的。使得知识分子与劳动人民变成了蜜与水的关系,完全融合;现在中国很多大学生,是知识分子吗,好像是,又好像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