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封城之前你想做什么 -- 燕人
全球命运共同体,既然其他国家都是一副人间惨状,群体免疫,凭什么中国独善其身,不仅不应该为难归国同胞,还应该负起大国责任,把其他国家无法获得及时治疗的新冠感染者接到国内来,这才有资格领导世界嘛,中国要同世界同呼吸共命运才是,你老是揪着回国人员,眼界还是太小了!
不给国籍了.
但是实际上中国做法还是有漏洞, 如果父母一方为英籍, 哪怕在中国出生的子女, 也是可以直接申请英国护照和国籍. 妥妥的双重国籍.
你申请英国国籍,难道英国人不会要回你的护照寄给中国使馆,以证明你已经是英国人了?否则你干了什么事,拿着中国护照说我是中国人不归你英国管咋办。
终于广大群众可以扬眉吐气一回找点优越感了,国家不能不给他们机会。海外不过万分之一人口,微不足道的代价。真特权人物一点不受禁令影响,你看哪个书记出国一圈不能回去工作了。
需要提供原国籍护照是作为身份证明, 完事后会还给你的.
我知道的有英籍父亲, 中籍母亲在中国生了小孩, 小孩有中国护照和户口, 同时作为英籍父亲的新生子女直接申请了英国护照.
不是仅仅针对外国人,国内二次感染开始的几波,吉林第一批次,北京第二批次,当时也是谈吉林色变,当时凡是吉林回来的,通通隔离,即使不是吉林疫情地区回来的。
现在旅游业各个行业刚刚恢复,景点又是聚集区,估计严防死守是正常的,现在国内也依然没有放松,我们单位11月8号食堂刚刚恢复堂食,还只允许同向而坐,当然外面饭店早放松了,毕竟更考虑客流量。尤其现在国内也各地常出来本地疫情,虽然经过几波大家基本都淡定了,大部分地区估计还是强调不能放松。
超市是一阵一阵的,有外地疫情出来,就严一阵,过一阵就不怎么管。
英国人二狗史密斯杀了人,跑到中国就成了史二狗随便招摇过市。在英国就说畏罪自焚了,护照上交注销户籍结案。反之也行。
尤其是武汉开始感染的那批,被整个小区敌视针对,有搬家的,甚至有自杀的,我不知道真的假的,但是那是我唯一看到有关注康复病人状况的帖子。
看到了,觉得有些惋惜,但也仅此而已,我个人不会敌视,但很难劝说大家都不要这样。
事实上,刚爆发时,常常有报道各地人员不守规则,传染他人的情况,正是受到了整个社会的敌视,大家才后期才逐渐遵守规则的,否则,无缘无故,武汉封城前不见大批人逃离武汉,带来各地的快速感染么。
因为开始都没有经验,又是所有人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才得来的成果,感觉怎么努力维持也不为过,这不是一句要接纳能概括的,即使想引导,也不知从而说起,但我想这仅仅是缺少经验,就像现在天津,上海疫情,听了内心毫无波澜,以后随着经验越来越多,恐惧越来越少,会更好的
至于现在的歧视,尽量看开点吧,自己做好防护,也让他人安心,总还是有不歧视的人。
题外话,我们公司就有一个人,人很不错,但是对疫情就很重视,现在还基本天天戴口罩,我们一般都是公交车上带,或者人多开会带,像我比较懒的,除了车上基本不带了,前几天她有个同学出差来北京,说老同学见个面吧(不是疫情区,疫情区的一般不让出去) 她说,什么时期了,不见不见,就跟人电话聊了聊天就算了
全球面对疫情,中国是极左,西方是极右。
一个人从极左之国跑到极右之国(或者相反),就像荡秋千,个中酸爽滋味非亲历不能体会。大国之间,小民永远是炮灰,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轮到你我他。这个“什么时候”就是命,抗不过就认吧,省得误伤之后再受内伤
不久前有个从美国来的小姑娘,名字不记得了,恢复中国国籍,然后代表中国队参加滑雪还是滑冰比赛的,得了个国际冠军之类的,还小小地热闹了一回。
别啥事都扯官僚,中国国法如此。双重国籍就是不承认。不当差不纳粮不当兵,然后琢磨着有好处我得占,没好处我要躲。何必呢。
妈妈是中国人,爸爸是美国人,15岁的时候入的中国籍。
中国父母永居国外,孩子生在国外的,申请了外国护照就成了外国人。但是可以申请中国护照的,也可以是中国人。
因此,这是自我选择问题,怕不是中国政策问题。
请见中国的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关于双重国籍的规定
2019-01-11 17: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我国的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1)中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中国的;(3)有其它正当理由。
我国的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1)外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外国的;(3)有其它正当理由。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有朋友刚生过娃特意学习了国籍法和大使馆的解释,结论是子女只有在国外出生时父母双方都是中国籍且无外国永居权的情况下才能拿中国国籍,父母只要有一个拿了永居就不符合条件。
比较诡异的是这种情况:
父母有一方为中国籍非外国永居,另一方为外国籍,则子女可获得中国国籍。居然外国籍比永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顺位还靠前?
正好有朋友小两口是一方永居、一方永居在申请还没批下来,我们打趣他们让永居的赶紧入外籍反而能给小孩上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