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河殇一代的挽歌 -- 陈王奋起
不怪乎有人说大清武德丰沛、文网松弛、汉人地位高,本朝所不及也。
张文宏的论文,后来有人爆料是重复1995年美国一个研究者的实验,指导者就是当年美国研究的参与者,原论文第二作者。这一点把张的论文的原创性又否决了。
法不溯及既往,我还是头一回听说。
这意思就是既往不咎吧。
意思就是干了坏事只要过去了就不能追责吧。
我抬个杠。这个既往如何算?
往前推5年还是10年还是20年?还是以哪个日期为准?
要不那就是干坏事不用追责了。因为事情一旦发生之后,它都属于“既往”啊。
我虽然不太懂法,可我还是知道,有些法律有追溯期,有些情况下没有追溯期。
还有啊,咋就不能用今天的规定约束昨天的行为?
中国是改朝换代了还是咋滴?不能用今朝的剑斩前朝的官?
要是有人90年代杀人抢劫,到了2020年就不能用法律制裁他了是不是?那甘肃白银案和南京医科大奸杀案都过了好几十年了。是不是“法不溯及既往”?
对这类事情,一般做法应该是,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处理当时的事情!难道张医生读博士写论文的时候,上海医科大就没有相关规矩和制度?
就像法院发一个公告也不会把一些基本法律原则都写上,而是把有关的法条指出一下就完了。
我89年初三毕业,那一年学的法律常识就讲到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你的理解有误。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规定,如果某一行为在老法律时期发生,但是法庭审判的时候已经施行新法律了,那么应该还按老法律审判。复旦这次就是这么操作的。
另外我国刑法还有"有利追溯"原则,就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律在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比如某一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定还是投机倒把罪,但是审判的时候新法已经取消投机倒把罪,那么此人就可以无罪释放了。
复旦这次应该用张医生读博士期间的老的法律法规来处理这个事情。
咱们达成共识了。
另,对事不对人,我不是对张医生。实际上我觉得举报张医生论文这个事儿比较无聊,属于针对人了。
任何大学,几乎一字不改得引用几千字, 都是抄袭,即使标注来源也不允许。
何况现在还爆出张论文的非原创性。
我不是精神分裂。
前面我就说过。
而你刚才显然是在撒谎,【复旦应该会解释】
你如果质疑的话可以找出2000年时有效的上医大规定对照,有问题请去举报。
大学的要求降低是有可能的。我在1992年读大学,我们老师说为了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我们总课时降了,某些专业课取消了。这是同济大学当时在国内排第一的一个专业。
这是我的合理猜疑,按照你老人家的理论,合理猜疑是不需要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