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没人说说长沙货拉拉案吗?第二个南京彭宇案 -- 田昭明
这不是倒退,也不能说是传统道德。因为这里说的压根就是没有道德。只有权利与义务,只有与社会的契约。
而且这已经被科学主义,比如情感主义完全理论化了。即便不讨论情感主义,存在主义将一切交给个人,在结果上也没有什么差别。道德不是倒退了,而是虚无和悬置了。
这在高度发达的资本社会,或许问题不大,因为它们连人口都是通过外部维持的。但是对于中国来说,这就是毁灭性的问题。因为中国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国家,完全是靠价值,某种文化共同体凝聚在一起的。人人自私,就资本主义和个人主义的道德来说,显然是非常合理的,没有什么倒退之说。但无论有没有农业社会的道德,我们都能感觉到,有些事情是应该做的,有些事情是不应该做的。它们不应该被取消。
即便是从社会方面也可以证明这一点。竞争与合作,演化博弈理论……用传统来说,物化积伪会导致欲望无限膨胀,人人自私会导致维持成本过高。大家都损人不利己,社会是一团散沙。别说外部危机了,连自身也无法维持,最终崩溃。没有秩序的社会会怎么样?西方人已经想象了数百年,而我们是真切的经历了上千年。
没有道德是不可能长久的,人人都活在混乱的空间里,是没有未来可言的。鼓吹道德,并不是要返回所谓特定社会。这是典型的阶段论,非常接近无产阶级文化派。
或者换个方式,共产主义从未实现过,但是共产主义的未来愿景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基督教,和封建社会的大同思维非常相近,难道这也是倒退?特定社会形态下的价值,和价值在特定社会形态下的表现,是两回事。可以说,只有资本主义道德是真正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恶心的是检查院,不让司机自己找律师,只能用指定律师
已经关了半年,如果不判实刑,就要有国家赔偿的问题。
这结果应该是勾兑好的。
现在判决书没出来,不知道民事赔偿责任怎样。
但这注定是一场改变社会形态的判决,可以相信将来长沙检方/法院注定是讨论的对象。
大家如果都这样追究责任,将极大地推高社会运行成本。
中间过程,宣传引导,控制在表面。普通人各种原因,接受某种说法就算了。
深入讲述,矛盾不好限定在普通人之间。
现在基本上都是什么司机,女人那点事。
法律自古就有教化的功能,美国也是如此,美国高法的很多判决都是能引导社会发展方向的。但是,这个教化的功能因为是人治,自然这个权力只能保留在极少数高级司法官员里,否则也没必要有法律了,这些人在古代是皇帝,在美国是最高法官。对于基层法官来说,他们只能按照法律判案子,如果判决合法但引起公愤,说明这是法律本身的问题,需要高层介入。
所以彭宇案的问题很明显,土共司法最高层对于这么一个影响巨大的案件不管不问,放弃了引导社会发展方向的任务。这个趋势直到近些年才得到扭转,比如前些年最高检对于正当防卫出的几个司法解释,全国上下都喊好。。。。
那个时代,不折腾,结果就是全国糜烂,社会腐败,罄竹难书。
法官断案依据可以是法律明文规定,也可以是公序良俗。彭宇案法官采用的依据是“据常理推断”——而且这个“常理”明显就是恶俗:“一般人见到老人倒地,不会去扶”。
很奇怪,在西西河这样的论坛,还会有人搞不清彭宇案是怎么回事。那个法官在循私断案,法律界对此是没有疑义的。倒是媒体喜欢迎合舆论三天两头翻所谓的真相。不管你是在哪一个时间节点上看到的“真相”,判决书是作不了伪的
我觉得在当时的条件下,女孩子已经穷尽可能地在要求停车了,剩下的是可能是什么?这个司机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理由不停车呢?
这个案子见了太多污名女受害人的帖子了。我只能这样认为,这些人都没在长沙生活过,没领略到长沙话有多拌蛮
农民工,快递哥,滴滴师傅,货拉拉司机(都是忠厚好人),警察,公务员,教授,城管(都黑心)。这不客观。
这个货拉拉事件,有人批评小姑娘自己搬东西,不请货拉拉司机搬,并暗示由此引发后面的事情,并指责小姑娘跳车过激。
媒体怎么说,那是人家的事。作为旁观者,保持自己的逻辑分析,很重要。
从文字上看,我有两种理解,不知道哪一种是你的原意?
第一种理解,来自于你的前两小节,就是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把道德看作一种普通的参数、或者工具,纯粹技术性地讨论某种道德观念或者风气,对于社会中个体行为的影响,和对于整个社会结构的影响。
笼统地说,就是不把道德视为任何高尚、或者宗教感情的东西,只不过是参数的一种,利益计算的一种。或者再刻薄点说,不介意把人当作禽兽,社会学就是动物行为学的特例,和高级版本。
我个人是赞同这种 “没有道德” 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就事论事,不让道德观念先入为主地绑住自己的手脚。
第二种理解,来自于你的后几个小节,是整个社会宣扬道德虚无论,无善无恶,存在即合理,理解万岁。这个我是反对的。因为道德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有愚民的成分,但不完全是)。正如你指出,道德虚无论下的社会,管理成本很高,社会不稳定,容易崩溃。我主张大家讲道德,是类似于互联网的 TCP/IP 协议,大家遵从这个协议,减小沟通成本。当然,协议可以升级,道德本身,我也不认为有什么神圣的。但是我赞同打击黑客。
从这个角度讲,我不觉得南京彭宇案,有什么道德倒退的地方。我认为这是一次升级,把旧的,不合适的道德观念去掉。我个人觉得,扶老人是毫无意义的事,应该让老人缓过气来,自己站起,或者起码让老人主动求助。这样法官灵魂拷问我,为什么要扶,我就可以直接回答,因为人家请我帮忙呗。
如果老人昏迷,那么应该打电话叫救护车,或者等有专业能力的人来处理。你一把把人家弄起来,算是怎么回事? 难道我们在街上看到别人打喷嚏,就去主动给人擦鼻子?
简单说,就是很平常的一个案件,一个女的找了一个很普通的货拉拉司机搬家,死的莫名其妙。因为死人了,公安抓了司机,审问了三天,无罪释放。这时候微博上女拳打得很热闹,检察院的女检察官们就把司机抓了回来 ,关了半年,但没法定罪,就坐蜡了。
操作很骚,指定了两个援助律师,无视司机老婆自己请的律师。换句话说,司机与世隔绝地关了半年,不知用了何种手段,反正把司机搞的很听话,签了认罪书,检方承诺判一年缓刑,司机就认了。
不管怎么说,司机都没有刑事犯罪,算上过错的只是没有依照导航抄近道了,女方要求停车没停,女方跳车没反应过来。从更改路线到停车打120,一共才90秒。从要求停车到打120,39秒,这些都是公安的公告。
最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司机没有犯罪,公检法有能力操作整个过程定罪,而检法的驱动力是女权的舆论压力。这就人人自危了,只能尽量离陌生女性远一点。
你读读新闻通稿吧,算判决书的摘要,全是司机的心理活动,心生不满,再生不满,司机意识到跳车的危险性等等。简直就是玩笑,司法的耻辱。
碰到类似的场景,你就得根据司法审批的规则来。彭宇案后,你在路上看见一个老人倒地,你就不敢扶,因为你可能无法证明自己清白。货拉拉案后,你如果车上拉了一个人,这个人跳车死了,你就是过失杀人。她为啥跳车,你也不知道,可能是你看了她一眼,没理她,更改路线等等。结果就是如果不能确定她不会跳车,就不能拉她。
那不是荒郊野外,长沙市内,离公安局高新分局600m,离女方搬家的目的地2公里多。
女方是网络陪聊公司的,灰色产业。不知是不是有仇家,才这么紧张。
按理说,她打开个导航软件,应该能看到还是向目的地走的,没有偏航到荒郊野外。不行打110也行,何至于跳车呢?只能说她自己脑补,偏航了就强奸杀人,先跳车好了。
你能做到停车吗?司机已经点刹减速打双闪了,你要咋样?急刹车?女方飞出去?这是故意杀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