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投票【讨论】你是否认为在当前中国存在美国人和中国人同罪不同罚 -- 学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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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目前中国,存在美国人犯罪,犯错误,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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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目前中国,不存在美国人犯罪,犯错误,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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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可以非常肯定告诉你“罪”是违反了刑法,必然是同样的罪名

国内审判时适用同样法律,国内未出现一例非政治涉外刑事犯罪有高低区分,不信你举例!民法典里的法律,外国人违法,国内未出现一例非政治涉外刑事犯罪有高低区分,不信你可以举例。至于一些行政处罚,治安处罚,中国的个别执行部门喜欢讲人情顾面子,给外国人一点额外的机会,这个的确有,总闹得沸沸扬扬的,这里面没有中美的区分,只有中外的区分。觉得你是胡搅蛮缠,将中国人的善良当作你自轻自贱的证明。

通宝推:红十月,
家园 对比现政权和美军法庭对美国人在华犯罪的处分 -- 有补充

本来我是因为自己多次被封,所以开始关注了这个“当今沈崇案”的相关帖子。但是这个话题很容易勾连起今天外国人(生物学意义上的,黑人白人)在华特权的愤慨。我查了一下百度百科上沈崇案

事发于1946年12月24日夜。

驻华美军陆战一师军事法庭1947年1月22日判决:

美军伍长皮尔逊强奸罪成立;对第3(奸非)及第5(妨害风化)两罪撤销;判刑15年,帮凶普利查特判刑10个月。

但是

1947年八月中旬,海军部长苏利文宣布因为缺乏证据而撤销原判决,国防部长杰姆斯·佛理斯托尔签署了最后的命令。

我们对比一下,现政权对宁波美国黑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Shadeed Abdulmateen)强奸杀害中国女大学生的处理(百度搜索结果整理,谁有更新更好的信息可以提供):

事发于2021年6月14日夜。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至今未宣判。

我们不说征夷大将军的小道消息真假。只说大道消息,陆战一师军事法庭用了一个月时间,完成侦察起诉审理宣判。宣判结果在当时的中国法律环境下,不低于中国人犯同样罪的惩罚。当然,美国海军部、国防部包庇罪犯,撤销了这个判决。

我们当年的第一代革命家,抛头颅洒热血,建立新国家,把法权拿回到自己国家手中。可是到目前为止,宁波事件发生9个多月了,仍未宣判。为什么我们现政权做得还不如陆战一师?沈崇案有强奸合奸的争议,即使放到今天,也是比较难缠的案件。但是宁波案人死了,毁容了,不可能是合奸吧?杀人毁容总是真的吧?为什么9个月不宣判?当年在朝鲜把陆战一师打下海的彭老总,志愿军的烈士们,九泉有知,会不会寒心?现政权在保护人民利益这件事上,做的不如他们舍死忘生去消灭的敌人?如果最后这个美国黑人不被枪毙,现政权如何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我当然不是怀念半殖民地的时代。但是,当今(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政权,在崇洋媚外上,走得太远了。人民的支持不是免费的,不是可以任意挥霍的。网上一堆人动不动骂美分,美狗。请问,哪个网友,包括臭名昭著的武汉的方方,能比得上宁波中院更美狗?做出了比他们更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事情?美国陆战一师当然是混蛋,他们的判决是在中国人民压力下做出的,是虚伪的。但是,今天的宁波中院又有什么理由拖延呢?开庭之前有理由说需要侦察,搜集证据,可是11月审理完成后,为什么不宣判?等什么?难道宁波中院需要全国大学生再上一次街,像反对美军一样反对现政权才能维护人民的利益?

看完沈崇案的经过,经过对比,我不认同征夷大将军的说法。我认为美国黑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Shadeed Abdulmateen)这样的罪行,必须枪毙。不枪毙他,天理难容,民愤难当。

通宝推:红十月,陈王奋起,pyrefir,学菩提,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我说的枪毙指执行死刑,注射也算 -- 补充帖

是死刑立即执行的俗称,不特指行刑方式必须用枪。

家园 沈崇案的辩护内容

被告辩护:

到1947年1月21日,双方展开辩护,被告辩护指出:在事发当晚,事发地点周围行人多在百人以上,都未听到沈的叫喊,又有中国兵士七人往观,都没听到沈呼喊。前后三小时之久之性行为,而臀部等处都没有伤痕,可见未有挣扎。[2]

皮尔逊的辩护律师约翰·马斯特斯不能证明沈崇是个妓女,但他长时间地使劲争辩说,沈同意和皮尔逊发生性行为。马斯特斯声称,所谓强奸发生的地方交通通常很繁忙。如果沈大声呼救,就会有更多的人更早地前来援救她。 [2]

马斯特斯还说,如果沈像被强奸时那样挣扎,其私处就会受到更多瘀伤和伤害,缺乏激烈的体力抵抗提示那是合奸。关于沈崇在警察局提出强奸指控一事,马斯特斯声称,沈崇这么做只是因为她在合奸中被捉到了,因此觉得说那是强奸更有利。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皮尔逊的律师很可能没有看过《大清律》中强奸罪的严格条文(其中的僵硬的证据要求给受害人施加了沉重的证明犯罪的负担),他的辩护却是按照类似的路线走的。根据《大清律》的强奸条,为了确立强奸犯罪,受害人必须提供证据,以证明她在那折磨中自始至终都在反抗,“此类证据须包括:甲、目击犯罪或听到受害人呼救的证人。乙、身有瘀伤或伤口。丙、撕破的衣服。”如果那女子在性攻击的过程中停止反抗,则该案须断为“非法合奸”。换言之,如某个学者所言,如果不是受害人的死亡,起码必须是严重受伤,才能让判案官员认定强奸指控的真实性。在沈崇案中,她实际上已经满足了中国传统的强奸罪的三条标准,但马斯特斯还要争辩说,为了强奸案得以确立,她应该受更多的瘀伤和叫喊得更响亮。 [2]

原告辩护:而被害人称被扼住颈部,但颈部也没有伤痕。而膝盖小腿上的伤痕,是在当天11小时后才发现,也不能算是理由。所以可能是沈同意与被告发生性行为的。而当天她并没有向值勤美国宪兵控诉被强奸,可能是她的姐夫计划好后才控诉的。

检察官:

检察官驳斥沈未喊叫,但中国兵作证称听到三次。扼住颈部不一定就有伤痕,所以不能认为同意性行为。而当日没有控诉强奸,原因不确,可能是语言不通……

检察官保尔·斐茨格若尔德中校指出了两个陆战队员的强大的躯体(皮尔逊身高六英尺,手“又大又有力”)给一位只重125磅的18岁女大学生带来的震慑效应。他进一步争辩说,法律并不要求一个女孩去作超过“她的年龄,力气,周围的事实以及环境允许她做的事,来表示她的反对”。他最后说,很难解释一位出身于良好家庭、受过出色教育的年轻姑娘(注:沈崇出身福建名门,清代名臣沈葆桢之曾孙女,林则徐之外玄孙女,为世家之女、名门大家闺秀),为何会愿意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在一个空旷的操场上,与一个她刚刚偶然遇到的醉汉度过三小时。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因为别无选择不得不呆了下来。

家园 就事论事说两句

搞不太懂你们这个讨论的“历史经纬”。就事论事说两句。

但凡外国占领军,无论日美苏还是八国联军,无论敌友,“从实力地位出发”就是能为所欲为。给你交待怎么样,不给你交待又能怎么样。杀人放火强奸,数量上程度上有区别,性质上完全没有区别,都是犯罪,都是负数。要避免只能自己也从实力地位出发,永远别让外军踏入中国。

乌克兰这事就是两个帝国主义互相争地盘,老弱的那个被强壮的堵在家门口了而已。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乌克兰老百姓就是护城河里那条鱼,所有老百姓都是鱼。

家园 这个话题起源,是冻雨兄根据毛子们在俄乌的一些行为,推测

美国未来可能对海华采取的行动。

@冻雨

俺回贴认为不宜用毛子的行为预测米国人的行为,并以卢冬生案为例,证明美国人比毛子文明些。

冻雨兄回:

二战后,美国人在中国驻军的烂事更多吧

此后的争论,无关国际形势,纯粹是为了争论:是否可以用目前毛子的行为推测米国鬼子未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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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认为:

沈崇案和景明楼事件闹得很大,由此可以推断这两个案件是美军罪行中比较恶劣的。我不是说美军没有更恶劣的案件没有报出来,而是说不会太多(当时国民党的控制没有那么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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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冬生案中:卢冬生那样的我军高级将领竟然被抢劫犯杀了,而且杀人犯事后也没找到,普通百姓的安全状况可想而知。因此我认为:苏军在东北抢劫杀人应该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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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引用西河经典《战场上的蒲公英》比较两个案件的恶劣性质,认为:

以当时中国的保守程度,妇女大半夜去鬼子招待所陪跳舞被强奸;和普通百姓走在大街上被抢劫枪杀,恶劣程度还是有很大不同的。而且前者是美军罪行中较恶劣的,后者是苏军罪行中比较普遍的。

【原创】战场上的蒲公英(二十一,补)

在当时,对“沈崇事件”感到强烈义愤的主要是大学生或者与大学有关的知识青年,行伍出身的军人以及大多数普通百姓都对这桩强奸案比较淡漠,甚至还有些老头老太太表示:“大姑娘家,半夜三更四处乱跑,那是自招祸害”,居然责怪女学生不守规矩。蔡智诚虽然同情沈崇小姐,但他还是觉得这只是个“孤立事件”,与其他美国人无关,只要通过法律程序、实行军法处置就行了。。。

蔡智诚被骂急了,一把夺过话筒:“沈崇小姐在北平遇害,你们闹了三个月还嫌不够,苏联人在东北侮辱了那么多中国妇女,怎么没见你们出来抗议一声?苏联大使馆就在南京城,有本事你找他们讲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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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红十月说我造谣,杀害卢冬生的苏军士兵被枪毙了。

我问他:

士兵姓名、啥时候、在哪儿被抓、在哪儿被枪毙?

卢冬生那么高级的将领被杀,杀人犯如果被抓住了,苏方应该给我们一个交代吧。他把南京大屠杀的无辜受害者拿出来和苏军杀人犯相提并论

南京被杀的老百姓姓名、啥时候、在哪儿被抓、在哪儿被枪毙

你这论调跟日本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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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你这位南京人品评一下。

家园 跟俄罗斯背靠背,不是因为喜欢俄罗斯

跟俄罗斯背靠背,不是因为喜欢俄罗斯,而是因为双方都面临同一个更强大的敌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帝国主义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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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葡萄牙殖民南美的时候,相互之间激烈竞争,战争不断。

当原先的印第安人带路党巴拉圭人,接触西方技术后,变得强大起来。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双方立即背靠背,抱团灭了巴拉圭人,杀掉了95%的巴拉圭男人,割掉大片巴拉圭的土地和出海口,将幸存者赶到环境恶劣的山区,彻底消除了巴拉圭印第安人再次强大的威胁。

灭完巴拉圭印第安人,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接着相互继续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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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欧美抱团,白人有一天对有色人种开战,中国跟日本,也可能背靠背,一起抱团。

日本相当于南美的巴拉圭印第安人,为西方殖民者带路,获取暂时的繁荣;中国人相当于南美其他的印第安人,西方殖民者引诱日本/台湾/香港/韩国势力,先行灭亡。中国灭亡后,日本/台湾/香港/韩国黄种人势力失去利用价值,巴拉圭印第安人的下场,就是他们的下场。

家园 讨论的起因不是喜欢谁,这个话题的前因后果在这里

这个话题起源,是冻雨兄根据毛子们在俄乌的一些行为,推测

家园 解放前,西方白人都把黄种人当作低等人种

解放前,西方白人都把黄种人当作低等人种。

看西西河里,一堆人对黑人,对中东人等落后国家人民的态度,估计当年西方白人看我们,也是这个心态。

不仅对中国如此,美苏对待日本人,态度也差不多。

区别就是,当年的美国人,受教育程度高于苏联,普遍来讲,教养稍微高一点。黑人这类受教育程度低的,由于本身也是种族歧视的牺牲品,不像今天的“零元购”人群一样,敢胡作非为。

前苏联,当年打仗,死了一堆人,剩下的都是西伯利亚的未开化民族士兵,在东北的行为,类似中国历史上的游牧民族南下,没啥道德底线。

家园 我不知道杀卢冬生的是谁

不过听说当时犯罪的苏军被枪毙了上千,这样的态度应该能让人满意了,有这么个政府能约束那些野蛮人是好事,如果还不满意就只有把那些野蛮人都杀光了,不知道你是否这样希望。美国总要包庇那些犯事的美军,应该更坏,不过他们能花钱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所以有钱就文明?

通宝推:红十月,
见前补充 4721137
家园 再简单回复一下.

第一,这个话题的起因,是从网上的各种信息,土华(没出国,比如我,对应海华),认为欧美很可能会纳粹化,提醒海华,有所准备。当然,你认为美国是不可能纳粹化的,普通美国人是温厚善良的,这是你的看法。你在当地,感性认识比我多,可能你对。反之,我也不指望说服谁,也不认为自己一定正确,表达下自己的观点而已,认可和反驳,都很正常。

第二,美军的恶行,不仅是沈崇案所代表的一两起,非常多。河里陈郢客写过一个长文,扒了沈崇案的来龙去脉,在此之前,已经在多个城市,非常多的普通人被美军残害,果党无能力约束美军,美军也不想约束流氓化的大兵。沈崇案爆发,是因为大学生们作为精英阶层发现,哪怕是中国的顶层精英(沈崇家人是果党高官),也保护不了自己家里的妇孺,受到一个美国流氓士兵欺负的时候,连个公道都讨不了。

第三,还是落到那句话,作为占领军,都有丑行,那就要看一下,苏军有没有执行军纪,惩戒犯罪的士兵。美军有没有执行军纪,惩戒犯罪的士兵。如果不做这个比较,仅仅说对中国人犯了严重的犯罪,那是不是苏军美军可以和日军相提并论?我想你应该不会是这个意思。

作为理工男,记性不好,对很多历史的细节,不能做到非常清楚,也没有太多的考据能力。但是既然要讨论问题,那还是彼此把规则说清楚,没有共同认可的标准的话,哪怕拿出事实,谁也说服不了谁。

通宝推:红十月,
家园 沈是名人之后,才受到关注

当时全国类似案例数不胜数,仅据当时的天津市政府档案资料统计[120] ,1945年10月到1947年九月期间,美军汽车肇事的交通事故占天津交通事故70%;以美军造成的车祸和枪杀案为主,被害死伤的中国人高达2000人。没有到政府报案的被美军伤害事件就更多了。很明显,这些案子恐怕都不了了之。

家园 说三条:

1、咱俩的分歧在于美国鬼子是不是和毛子一样残暴。打个比方:我认为一个是混蛋,他爹偶尔会教育他几个耳光;另一个是畜生,他爹偶尔会教育他一顿鞭子。

如果你不同意,可以证明他们都是畜生,而不是纠结耳光和鞭子哪个更有诚意,以及他们爹教育他们的频率。

ps: 卢冬生是在苏军整肃军纪后遇害的,整肃军纪之前苏军在东北烧杀掳掠了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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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踢细胞 河友在补充贴中提到:

谁是善意关心,提醒,鼓励,我分得出来,本话题里冻雨兄,江阔兄。。。也能看得出谁在哈哈哈

河里的关心和提醒,有充满善意的,也有包藏祸心的。

俺写了两个帖子,说明普通海华留后路的不现实性,下边有这么一个回帖:林林总总写一大堆,无非是不舍得那些坛坛罐罐

很多美华博士毕业基本就30了(尤其是老方那样的名校),大多要孩子比较晚。故而很多人孩子还未成年,自己已经老了。这个年龄从头开始不大可能,没有了瓶瓶罐罐何以生存?何以抚养孩子?

别管以后发生什么,海华只要丢了瓶瓶罐罐,就已经输了。 @脑袋

我小的时候,捡了城里二姑家表哥的一件旧玩具,村里有小孩千方百计劝我扔掉,未遂后趁我不注意把玩具打到地上、踩一脚、撒腿就跑。

05年,我接到了一个大公司的offer,有人极力劝我放弃。我没听她的”建议“去了这家公司,她后来又专门打电话踩了我一脚。

也有被忽悠瘸了的,比如波士顿的那个黎某。波士顿是整个美国医疗水平最高的地方(哈佛医学院、MIT医学院),黎某很年轻(30来岁)、症状也很轻(可以长途旅行20多小时)。被忽悠跑回国躲病毒,结果进了局子,年纪轻轻就留下犯罪记录、一辈子彻底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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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冻雨兄着眼于种族,而我认为阶级矛盾才是实质。种族斗争不过是统治阶级转移矛盾的手段,挑动群众斗群众罢了。中国以汉族为主体,自己一样杀得人头滚滚。

王外马甲在《【原创】敌后游击 摩擦 王泰恭(九)》中提到:

在东杏头村,村长刘光学及六位村干部被活埋;最早实施减租减息的岳村被抢劫一空,带头缴纳公粮的谷姓及马姓家族共三十五口,不分男女老幼一起被杀

在豫北,王泰恭还不是最坏的,最坏的是孙步月。孙步月不仅杀起来鸡犬不留,而且要把枣树都给砍掉,这样逃出去的人回来连充饥的枣都没得吃。

我在昨天的帖(不是恨,是怕。)中提到:

总有那么一些人,能力不够、极端来凑。社会正常的时候他们没有机会,一旦大环境允许就会跳出来兴风作浪。这时候,他们为了站队、为了表衷心,唯恐不够极端。有的是为了投机、有的是为了泄私愤、有的是无知被利用,还有的干脆就是心理阴暗。

以目前的贫富分化程度,一旦统治阶级认为必要,把他们放出来,他们可能把任何一个群体作为目标,除非上面的人出面保。群众一旦斗起来的话,没有人是安全的。横向对比,80年前的美国人不比孙步月、王泰恭差;现在的美国人对难民、黑工不比我们对农民工、低端人口差。所以在极端状态下,美华到底在哪边更安全一些,并不是定论。

通宝推:学菩提,空中吴钩,
家园 你就别搅合了

我不是把“把南京大屠杀的无辜受害者拿出来和苏军杀人犯相提并论”,而是把你七天和死不改悔、百般抵赖的日本人相提并论;

我说杀害卢的凶手被毙了,你让我列出姓名、判决记录,我没这能力,你就认为凶手没有得到惩处。

我们说南京我们遇害者有30万,死不改悔、百般抵赖的日本人让我们提供所有遇害者名单,否则就没有南京大屠杀。

你和死不改悔、百般抵赖的日本人有区别吗?

不要因平时不用母语就可以瞎理解。。。

  • 违规禁,【补充】可申诉或道歉来解。偏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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