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兄弟偶尔想起来一个困惑我已久的一个搏奕论方面的问题 -- niwo
兄弟学文的,没学过搏奕论,不过感觉这个问题应该算是搏奕论方面的问题。还请大牛详解.
是这样:假设甲、乙二人为敌我双方,甲要从A地到B地,现在已知从A地到B地有且只有两条路1线、2线可走,两条路的远近以及路面情况没有太大差别,甲本来要走1线这条路,但是结果消息不小心泄露出去,被乙得知甲要从A经1线到B,所以乙要在半路拦截甲,而甲也知道自己从A经1线到B的消息已经被乙得知,甲也知道乙一直在追杀自己,所以甲知道乙一定会在半路拦截自己。
现在问题是:甲该如何选择自己走1线还是2线?乙该如何决定自己是在1线拦截还是在2线拦截?
我自己感觉是:一方面甲知道乙会在1线半路拦截,所以他要改走2线,但是他想到:乙也知道自己知道乙会在1线半路拦截自己,所以乙应该能想到自己会改走2线,所以乙很可能会去2线拦截自己,那么自己还是走1线好了。
另一方面,乙也会有上面的思考,所以乙会选择还是在1线拦截比较稳妥。。。。。。。
如此循环下去,甲究竟该如何选择来确保自己走一条不被拦截的线路?而乙又该如何能确保自己选择一条能够拦截到甲的线路?
呵呵,也许这个不是搏奕论方面的问题,但是是偶想起来的一个有点想不明白的问题,所以还请大牛前来宣讲。呵呵。
可俺看您这想法,就想起来自己玩“石头剪刀布”时的想法了。于是俺的结论是:
没有“确保”这回事,双方都没有。
蒙吧,50%的几率。
此时的关键是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以及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如果对方是诸葛亮,你就随便找个路等死吧:)
可以参考这个
俾斯麦海战
一般情况下,只有很少的博弈有优势策略均衡,但有时候它也是有用的,虽然它不能很让建模者轻易地判断出结果。
俾斯麦海战发生在1943年的南太洋上,日本海军上校木村受命将日本陆军运往新几内亚,中间要通过俾斯麦海->新几内亚的航线:较短的北线与较长的南线,木村必须选择一条。而肯尼则必须决定将其飞机派往何处去搜索日军,肯尼如果派错了地方,则可以收回飞机,但要减少轰炸天数。
参与人:木村,肯尼
行动集均为{北,南},但支付是不同的,博弈如下所示:
木村
北 南
北 2,-2 2,-2
肯尼
南 1,-1 3,-3
这里没有优势策略,因为肯尼认为木村在北,他就去北,如果肯尼认为木村在南,他就去南。
看起来很像一个捉迷藏的游戏。
根据更好法则(弱优势概念):对于参与人的策略来说,如果还存在另外的一个比这个更好的策略,并且它的所有参与人策略与其它策略的组合都不比参与人的当前策略差的情况下,则可以认为参与人的当前策略比另一个策略稍差。
这里要注意的是:概念要关注在稍差上,进行逐步排除,而不是关注在稍好上进行选择。
比如,肯尼选择南,则有{1,-1),(3,-3)两个结果,如果选择北,则有{2,-2),(2,-2)这两个结果。
对于肯尼来说,选择南还是北都有支付,此处如果以肯尼为中心来进行选择,是无法获得结果的。
然而,对于木村来说,选择南有(2,-2)(3,-3),选择北有(2,-2),(1,-1),则可以发现,木村选择南是较弱的策略,这里木村就应该选择北。肯尼经分析后,于是向北进攻,这也是1943年所发生的真实情况。
博弈的结果只可以作为一个参考值,要做到料敌先机,就必须做到知已知彼,如果对方是一个只考虑那一种优势更好的策略,则可以顺其道而行之。
博弈论一般建立在各参与人理性选择的结果绝不是严格劣势策略的基础之上,所以在判断出结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有时候采用非理性的行为可以达到搅乱对方的目的。
俾斯麦海战是一个零和博弈,一方所得恰好是另一方所得减少的,它虽然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博弈,但在实际的经济学行为中并不多见,因为往往有第三方因素破坏该博弈的单纯性,比较离婚的夫妇为分割财产不得不付钱给律师,造成支付总额的减少。
船长说的这个案例比较有意思,不过稍微专业了点,我大概看明白了。
不过,只能说那个日本人有点笨,他只想到了第一层:就是从自己这方面考虑如何做比较有利,但是他没有考虑到那个美国人也会从他这个角度考虑,从而在他所选择的路线上拦截他。
如果他能考虑到美国人会从他这个角度考虑的话,我想他可能还是会走南线。
不过,这个就有点类似于赌博了——一旦输了,就会很惨。
船长说的这个案例,两个选择的权重不一样,对其中一方来说是一样的,对另一方来说有轻有重。而我说的那个情况,两个选择对双方来说都是一样的,没有轻重之分。
所以我还是不知道我说的那种情况下该如何决策。SIGH,也许这是个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