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买房记 -- 爱莲
“哈哈哈,做梦吧你!” 喀嚓,电话挂断了!
怎么这样的服务态度?这是我初到东岸,第一次打电话给一个买房经纪人时的经历。
话说我和太太定下了,要离开马家河,搬到东岸去。这是一个计划了很久、但又非常仓促的决定。因为原来是打算去西岸的,最后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无奈之中,只好我一个人先去探路,把媳妇和孩子留在了马家河。
临行前,两口子一合计,干脆一步到位,我去把房子买好,家就直接搬到新地方的房子里。她从朋友那里打听到,东部的房子比较贵。于是她说,你到那边去看N十万美元左右的房子,要独们独户,位置要好,关键是要在好学区里。
媳妇下了大决心,N十万美元,要是在马家河,一半都要不了。
我初来乍到的,在新地方举目无亲。但这也无妨,很快就在当地找到了一位颇有名气的买房经纪人。我在电话里把N十万美元这个我能出得起的价格跟她一说,她也没听我解释,就把电话给挂了。
我生气,在东岸碰上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还算是好的,比这更差的还有。
看官不知道,美国中部的人是有名的善良,态度好心肠也好;西岸的人是笑面虎,笑里藏刀(西岸的兄弟不要生气,不是说你)。东岸,正好相反,直,态度差(东岸的兄弟也不要生气,也不是说你)。电话打去有人接就不错了,没人接你留个言,可从来没人会回你。
有个笑话更能说明问题。笑话说在芝加哥你走在大街上跟一个陌生人打听是几点钟,人家会很客气地告诉你时间。你如果在纽约的曼哈顿做同样的事,对不起,等人家明白过来了,意识到你不是打劫的,他会反问你:“我是钟吗?”
跑题了,言归正传。
花多少钱买多大的房子,这是个私人秘密,就跟上班挣多少钱差不多,是不能随便跟人讲的。经纪人不理我,不是有钱她不想赚,而是我出的价格太低。于是我很不好意思地绕了N 道弯,最后从新认识的同事那里打听到,此地买独门独户的房子至少还要再加一倍,要 2N十万才有希望。
乖乖隆里咚,这还了得。这个价格是马家河的4倍,是我媳妇交待的价格的整两倍,难怪那经纪人搁了电话不理我。
我立即把这个新情况向留守在马家河的媳妇作了报告。她听了先是一阵沉默,然后吩咐我不要人云亦云。2N十万?你开玩笑!那么多钱从哪里来?去借?就是借到了,猴年马月才能还清?去偷?没那个本事!去抢?没那个胆量!2N十万是绝对不行的,N十万要是太少的话,那就看看1.5N十万左右的。能省则省啊,买房子一笔就能省下个三万、五万的,这比几毛几毛地用剪苦伴(coupon)不是省力多了嘛!
对,说得对,有道理,我再在去试。
我再给那位经纪人打电话,解释说是我不了解情况,那我看1.5 N十万的房子行不行?
经纪人见我加了价,没有立即把电话挂掉,冷冰冰地说,1.5 N十万是买不来独们独户的洋房的,只能买一套几户合在一起的镇房(townhouse)。我犹豫了一下说,镇房就镇房吧,先看一看再说!
结果我跟着经纪人连看了两天二十多套镇房。看的时候很认真地做记录,看完了晚上在电话里跟媳妇作详细的汇报。我说看了那么多,1.5N十万是绝对买不来独门独户的洋房的,只能买几户合住的镇房。1.5N 十万左右的镇房还多数都不像样子,没法住。勉强买下来了,也要再花个三万、五万的去装修。有两套还说得过去,要不我再去看一遍,然后把具体情况用传真传过去?
媳妇在电话那头愤愤地说,这是什么鬼地方,住房这么贵。
我说贵也得住啊,这里也没有看到有露宿的。
我又麻烦经纪人,让她带我去重新看了一遍我觉得还可以的两套镇房。看完了把资料照片都传了回去。并向媳妇推荐其中的一套两年新的,我跟她说那个更好,你要是也喜欢的话,要赶紧行动,这边买房子不是买, 是抢。
媳妇仔细地研究了我传过去的资料,最后在电话里指示说,同意我的意见,就买那套两年新的镇房吧。
有她这句话我好高兴,几天的房子没白看。我跟经纪人一说,她也很积极。交定金签合同搞房检借贷款找律师,她不厌其烦一一帮忙。我好感激,遇上活雷锋了。虽说她能从房子的交易中得到一笔佣金,但她不提供那些额外的帮助钱也是一样的挣。
在签合同前要做房检,我跟在房检的师傅后面看得非常仔细,什么厕所浴室水龙头阴沟下水道的,都看了里三遍外三遍。毕竟是两年新的房子,芝麻大的小问题有几个,让房主小修小补一下就行了,大问题一个也没有。最后检测地下室的氡气也合格。房检报告很快就出来了,万事介备,只欠东风。
我让媳妇拿主意。她虽然没有亲眼看到过房子,但照片资料她手上有好多。最后她拍扳说, 签合同吧!
读书人没有做过生意,从来没有签过金额如此大的合同。我用颤抖的手恭恭敬敬地在我的名字的栏目里签下了我的名,在她的签名档里写了个我代签的字样。签完了我舒了口气,就等买卖双方的律师审核生效了。
合同交给律师三天后,经纪人给我打电话说,双方的律师都审核过了,没有问题。就等着借了贷款,最后交割搬家了。我感叹这房子虽说是一套镇房,但毕竟是自己的。我的房子加车子的美国梦就要实现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我飞了回去帮媳妇把那边的房子给退掉,把她和孩子接过来。
到了就要离开的时候,马家河还挽留了我们一回。飞机起飞前赶上了大雨,一时间下得天昏地暗的,把我们一家堵在机场里差不多小一天。本来是上午起飞的飞机,一直等到天快黑了才放行起飞。等到了东岸的临时住处,已经是深更半夜了。
第二天一早,雨过天晴阳光灿烂。媳妇很兴奋地跟着我和经纪人去看那我替她代看代签的房子。楼上看到楼下,屋里看到屋外,前房主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她看到的跟我说的一丝不差。临要走了,她忽然想起来地下室还没看呢。
我跟她说地下室没有装修过,已经检查过了,没问题,没有什么好看的。要看你一个人去看吧,我不下去了。
她坚持要看,经纪人无可奈何地带了她下去。她在下面看了好久都不上来,我正等得不耐烦的时候,只见她怒气冲冲地上来了,劈头盖脸地对我说,这房子是怎么看的?这房子怎么能住人,再下两天雨,怕是能养鱼了。
什么?地下室漏水?哎呀我的妈耶,这么大的问题,我咋就错过了呢?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买房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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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回想,地下室我是很仔细地看过的。房检的时候我注意到侧面的墙上有一快一块的白斑。我问过房检的师傅,他用手电筒照了照,说是受潮之后又干了的结果,这里的地下室都是这样的。我看的那会儿没下雨,哪知道昨天下了一天的雨,就给下成这个样子的。
这下麻烦大了。
当着经纪人的面,媳妇强忍着怒火,楞是没有发作。她对经纪人说,卖房子的人不是都有个卖房人声明嘛(Seller's disclosure),那个声明怎么没见过,那上面有没有说地下室会漏水啊?
经纪人说有的有的。因为你没在这里,材料多,不是所有的文件都给你传过去了。那个文件在我那里呢,文件上没有问题,想看现在就到我家里去看,怎么看都可以。
于是我们又一起到经纪人家里去。此人果然名不虚传,材料整理得有条有理的。我们买房子的合同和各项材料都集中在一个文件夹里。媳妇非常仔细地一页一页翻过去。她看到我写的押金支票还在,眼急手快地抽了出来。最后找到了那份卖房人声明,上面注的是房子结构正常,不漏水,没有任何问题。
媳妇用商量的口气问经纪人,能不能把这些材料拿回住处慢慢看?我们有事再跟你联系。经纪人很客气地说,没事没事,你们拿去吧,白纸黑字的又不会变。
回到住处,媳妇很气愤地对我说,地下室漏水这么严重,怎么会被你错过的?这房子就是我们勉强了买下来,搬进去住了,赶上下大雨怎么办,将来要卖房子的时候我们怎么卖得掉?赶紧想办法给退了吧。
我嘟嘟囔囔地说,要退这个买卖怕不是那么容易。你虽然把定金给抽了回来,但合同都签了,房检也做了,贷款也办得差不多了。再说了,要是退了,这一家人住哪儿,搬来的东西又往那儿放?
媳妇是个牛脾气,她认定了的事儿,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多年的经验告诉我,遇上这样的事儿,跟她争是没有用的,赶紧按照她的意思去办。
我去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给那个经纪人打电话,明跟她说这房子因为漏水,我和我媳妇都不想买了,您看该怎么办吧?
经纪人说,你们不想买也没人能够强迫你们买。我到手的手续费挣不到是小事,关键是要看卖主的态度,看他们愿不愿意退出来。要是他们不愿意退,那就只有通过律师才能解决,弄不好还要打官司。
我又给那个代里我们的律师打电话,打了好几遍,最后律师才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回答了我的问题。他说你们都走到这一步了,双方当事人和经纪人都签过字了,顺着办下去很容易,要撤出来难上难。除非卖主他愿意,你应该通过经纪人先商量。
电话又打回到经纪人那里,她说已帮我问过对方了,对方不同意我们退出来,要按合同办事。完了她说她要去休假去了,要两个星期后才会回来。
看来这房子一时半会儿的还退不了。
这套房子退不了,看其他的房子就没心思,再签新的合同就更加免谈了。此地要找公寓也不容易,那时候的公寓比买房子更紧张,是地地道道的抢手货。像样一点的公寓都在指定的代理人手里。要想找到公寓,还要先跟手中有房子的代理人签了合同才能去看。
我们已经陷在了一个火坑里,哪能又往另一个火坑里跳呢!
买房子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咋成了一件折磨人的事情呢?临时住处又贵又不方便,东西都存在临时存放地,有好多孩子用的东西要用了却拿不出来。怎么办?
在无可奈何的等待中渡过了漫长的两个星期。两个星期后,又连下了三天的小雨。我从临时住处的窗户看出去,绵绵细雨,淅淅沥沥。想想孩子都快要开学了,我们连住哪儿都定不下来,又急又愁。
媳妇看着窗外的细雨,焦虑地说,连下了三天的雨,不知那房子会漏成什么样子呢。我扳了扳手指说,我们的经纪人该回来了,要不打个电话去看看她在不在家,叫她再带我们去看看那房子。
电话打过去,经纪人渡完假刚到家,情绪特别好。我提出要再去看一看那套房子,她好高兴。以为我们等了两个星期又回心转意了。
到了那里,门还没进,就看到房主在房外的屋檐下铺上了一层塑料布,塑料布上还放了一块大木板。显而易见,他是怕雨淋到墙跟下再往地下室里漏。我一看傻了眼,我们要是买下来了,一下雨我可不就要这么做嘛。下雨还好挡一挡,冬天化雪的时候怎么办?
经纪人看了也皱起了眉头,她开了门后我们直奔地下室。地下室的景象更惨烈,堆满了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和施工工具,看样子房主要动工大修了。看了一圈刚想上楼,房主急急忙忙地赶了回来,从楼上下来了。房主对我们说,为了把这房子买给我们,他要按高标准严要求,把地下室修得滴水不漏。
意外地见了面,我们尴尬地笑了笑,无心和他多谈。离开时他交给经纪人一封信,说那是他要修好地下室的保证信,并说他是很严肃人真地对待地下室漏水这件事的。他可以根据我们的要求把地下室修好,修好了还要执行合同,不买是不行的,云云。
我们的经纪人当起了协调人,和颜悦色地对我们说,这地下室修好就好了,搬进来一样的住,住完了一样的卖。原来她也要跟我们磨。
临分手的时候,媳妇咬定了地下室漏水这一条,对经纪人说就是修好了我们也不要。经纪人又答应把她的佣金的一半也贴给我们,可媳妇她还是那句话,不买有毛病的房子,她不想要的东西就是白送给她都不要。
经纪人见毫无挽回的希望了,又把球踢回了律师那一边。她说实在要退,只有找律师才能为我们解决。要通过我们的律师,让对方的律师出一个不于追究责任的文件,这事才算完。这个她就帮不上我们的忙了。
其实在美国买很多东西都是包退包换的,有些商品用了几年了,但是在保质期内坏了,都是可以退掉的。我们只签了一纸合同,定金又被抽了回来,为什么还被那份合同拴着呢?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买房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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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是当时我们急于要退出来,好再找新房子。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不知道不执行这合同到底会有多大的麻烦。要想退出来必然要有说得过去的道理,漏水漏得这么严重难道理由还不够吗?
说够也够,说不够也不够。
从那个卖房的房主的角度想一想,其实他也是很怨的。他买这房子的时候也不知到这地下室会漏水。他如果在下这场雨之前及时卖掉的话,这地下室漏水就没他没什么事儿了。拖了几个星期,又赶上了下大雨天,正好又被看到了,你说他倒楣不倒楣。
既然漏水的问题暴露出来了,他不修好了是卖不掉的。即使修好了,很多买主也不放心。因为地下室漏水并不是那么容易修的,很多时候是钱出了,力气花了,老毛病照旧。媳妇不肯买的关键就在这里。
卖主说他的房子以前是不漏水的,漏水是合同签过了以后发生的事情,所以他修好之后我门还得买。我们认为合同虽然签了,但我们怎么能买漏水的房子呢?两边僵持不下。
问题的焦点是这房子以前漏不漏水?房主他知不知道这房子的地下室漏水。
回到家我们又仔细研究了一遍那封房主要修地下室的保证信。信上说这种镇房墙壁以外的维修是跟房主无关的,而是由当地的“居委会”负责,他只负责修理内墙部分。居委会已经同意来对墙外的部分进行彻底的修理。他还提供了一份他写给居委会的信,其中的一句话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他在信上说,他数月前就要求居委会来解决这个地下室渗漏的问题……
数月前他们就知道有这个问题。那他怎么会在房主声明上说没有漏水的问题呢?狡猾的狐狸把尾巴露出来了。
白纸黑字!手上有这份重要的证据,我兴冲冲地给我们的代理律师打电话,要亲自把这个新证据送过去,好立即了结此事。我们一刻也不想再拖下去了。
律师那里先是秘书接的电话。秘书听我说我们要去面见律师,说这个她还不能作主,还要跟律师先生商量一下。等了几分钟,她说商量好了,见律师可以,但见面是要收费的,我们还要加钱。她解释说,我们交的那点钱是根据一切顺利的标准预收的。碰到了像我们这样要反悔的情况一般都要增加收费。我每次给律师打电话的通话时间在律师那里都有记录,律师是按服务时间收费的。
加钱?加钱也得去啊。
路不熟,去律师楼的路上还迷了路,最后终于找到了那里。进了门又等了半个小时才轮到我们。一见面,律师先跟我们声明,我们要反悔不是不可以,但是如果跟卖主打起官司来,那就是个新的案子。他作为当事人之一,是不能代理我们的,他只能出庭作证,那时我们要重新请律师。
媳妇跟我使了个眼色,我明白,我们要开除他还来不及呢,哪里还会再请他。于是我说这个没有问题,这是我们第一次来这里,也是最后一次了。
然后他搬出来我们的文件。指着那厚厚的那一叠材料说,你们要是决定买的话,万事皆备,只要到时在最后交割的文书上签字就行了。不仅省掉好多麻烦,而且他的事务所还可以给我们优惠。就是按正常标准,不再另外加收我们的费用,要我们再考虑考虑。
相反,我们要是坚持反悔,打起官司来,谁赢谁输还很难说。打官司又会拖很长的时间,漏水的房子多的是,哪有漏水的房子就不买卖的?
媳妇听他这么说,捂着嘴对着我的耳朵用中文说,这小子是不是跟那边串通好的?我点了点头。
接着律师又用他自己家的房子作比方。他说他的房子也漏水,漏得地下室的地上都流成河了。他虽然是个律师,也没有什么办法呢。后来到了卖房子的时候……
媳妇见这又是一个地下室漏水的主儿,气不打一处来。她从椅子上站起来说,你打住,我不想花钱听你讲故事。我手上的材料你还看不看?你要是不给我们办,我们就到此为止。房子你爱卖不卖,地下室漏水的我们一律不买。
律师听了既惊讶又尴尬,赶紧伸手接过她手里的信。看了一眼说,这个卖房子的家伙真是个笨蛋……
(全文完,谢读/谢花/谢赠言!)
后记:河友们不要失望,官司没打成,那房主也急着要再POST。最后以我们多交了律师一千多美刀冤枉钱而了结。
看到一篇动人的卖房记,加一个链接:“阴差阳错卖房记” 文/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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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坐沙发了
路遥知马力
听LP的话没错,避免了一个重大失误。
LP从来都是对的,她不在的时候,兄弟我想干嘛干嘛。
开个玩笑。
有个强势的LD到也省心,老兄有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