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山西黑砖窑事件应该怎么定性? -- 同人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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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驴兄请指教!
容忍报道,是因为的确有这样的事实,而这样的事实也不是政府所愿意看到的。新闻媒体对事实本身的报道,对解决、避免这类问题绝对是有好处的。
问题是在于,很不幸的是,这样一种良好的方式,也有可能被人上纲上线曲解定性。很明显的一点是,并不是每个人想到的是怎么杜绝这类问题,而是指桑骂槐。这样的舆论,对解决实际的问题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大家的注意力被转移了。
一方面让媒体大肆报道,一方面又简单的定性为一般劳动法问题,这个套路背后的思路是什么呢?
我的理解是,首先,承认有问题,其次,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是政府腐败或者无作为的问题。在这种心态下,政府部门才能真正的集中精力去解决问题,而不是花时间在维护自己形象上。
从西西河本身得来的一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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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兄请指教! 同人于野 字632 2007-06-18 17:47:55
🙂问野兄好 2 神仙驴 字382 2007-06-21 17:44:29
🙂多谢老兄指教!且看有什么后招。 同人于野 字36 2007-06-22 01:10:54
🙂同人兄,我的理解,报道事实和曲解定性是不一样的
🙂铁手兄说的是管理上的经验之谈,但对这件事我不敢苟同 同人于野 字165 2007-06-18 19:19:12
🙂结构问题。。。 大大的熊 字115 2007-06-18 23:12:07
🙂现政府的做法 有那么一点反腐无胆 压制无方也无力的感觉 1 q42474112 字53 2007-06-18 20:14:42
☹️最后结果肯定会动用刑法,但问题是刺刀见不见红 潜恒 字140 2007-06-19 08: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