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解救被拐妇女亲历记 -- wydy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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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代表的是政府,找一个房间排除男方的人,跟她谈,真想走的人当然会走,有顾虑的人也会跟工作人员谈,逐渐消除顾虑,不想走的自然说不走。
把人拉跑了,折腾一番,再把人送回来,不说别的,这种花费怎么算?
重要的是,先征求意见,体现的是对妇女的尊重,体现的是对另一方当事人男方的尊重。
上来什么都不说就把人抢走,即便最后又送回来,老百姓心里对政府怎么看?
解救为什么这么难?固然有老百姓花了钱不愿打水漂的缘故,工作方式造成的官民隔阂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越隔阂越要迅速、不通知、秘密进行解救,越这样越隔阂——恶性循环。
做什么工作,首先要尊重老百姓,上来对老百姓有负面的预想,然后再要求老百姓配合,那不难才怪啊。
要尊重老百姓,要认识到真正与政府对着干的还是少数,只要工作得法,决大多数老百姓还是通情达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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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留下,不等于犯罪者就不追究 1 夜月空山 字56 2007-06-20 21:41:42
🙂不好意思,说话冲了 rafale 字0 2007-06-19 07:22:52
🙂解救后再尊重也不迟 2 波导 字287 2007-06-19 04:58:54
🙂不要这么讲
🙂豫蒙兄 三笑 字106 2007-06-19 15:37:58
🙂体现的是对另一方当事人男方的尊重? njyd 字238 2007-06-19 07:04:23
🙂是的 片帆洗海 字30 2007-06-19 10:29:32
🙂您说得对,法律是那么写的 豫蒙 字352 2007-06-19 07: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