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历史上罕有的共产党军队大规模猎杀反叛日本关东军- -- 赵武灵王
1、对“匪夷所思”的理解问题
您上一篇对浮云兄的回复是这样开头的:
共军不比国军差,甚至还有更加匪夷所思的。
按上下文理解,您下边所说的“共军不比国军差”,针对的就是您引用的浮云所说的“当然为共产党工作的也不少,只是规模和级别都相对差得多”,意思应该是指共军利用日本人的规模和级别不比日本人差,对吧?我说共军利用日本人多不过阎锡山的十总队,高不过蒋介石利用冈村,性质恶劣程度更是相差甚远,您认为呢?
2、关于对冈村是否无罪的问题
我引一篇文章,应该能回答您关于冈村宁次审判和石美瑜法官的说法。
提起石美瑜这个名字,一般人可能会觉得陌生;不过在专门研究日本侵华战争史界里,石美瑜可是鼎鼎大名。
抗战胜利后,石美瑜受命主审汉奸陈公博、缪斌案,表现杰出,被擢升为国民党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长,担任重要日军战犯谷寿夫、酒井隆等案的审判工作。有关南京大屠杀一案,石美瑜主持的军事法庭实地搜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上千个幸存者的口述记录、国际友人的作证,以及取自日本新闻媒体及日军战俘的照片,确定日军在南京一带屠杀了近30万非武装的中国人。
2003年“七七事变”纪念日,日本右翼分子又趁机寻衅翻案。“百人斩”杀人竞赛者向井敏明的后代控告日《每日新闻》(战前称为《东京日日新闻》)在1937年11月到12月间报道的“百人斩杀人竞赛”为“假新闻”,“损害了前人的名誉”。日本右翼分子目的无非是借向井千惠子之口希望能在南京大屠杀史实上打开一个缺口。如果日本法庭判决“百人斩”为一造假新闻,势将动摇南京大屠杀的基本史实。
对于这一场官司的背景,海外最大的华文杂志《亚洲周刊》以封面故事的方式做了详尽的报道。令人注意的是,石美瑜的儿子石信阳随后作出反应,他从泰国寄了一封读者来函,表示:“读贵刊《日战犯遗属兴讼》的报道后,十分愤慨。‘百人斩’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两个恶棍在行凶后,自己洋洋得意地向媒体宣扬,并不是在严刑逼供之下招认,何冤之有?先父石美瑜时任中国战区军事法庭庭长,和当时一批年轻有正义感的检察官,在审判冈村宁次一案之前,都认为应处以极刑;当时国府司法部及外交部也声援,但是军事将领何应钦、陈诚、汤恩伯等主张让此人获得自由,并多次告御状。先父因此于1948年底愤然辞职,未获批准,最后由蒋介石‘训话’,1949年1月26日冈村一案最后公审前夕,蒋介石亲自电令家父:‘据淞沪警备司令汤恩伯呈请,将冈村宁次宣判无罪,应予照准。’先父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之下,释放了冈村宁次。战后,中国将两百多万日本军民毫发无伤地遣送回国,如果向井千惠子是中国受难者家属,有何感受?”
石信阳这封投书提供了新的史料,透露了石美瑜在外缄口却在家里讲出来的话,多少让人有“原来如此”之叹!
这里回头简述本文主角石美瑜的生平:石美瑜,福建闽侯人,幼年随伯父入私塾,后再入美国教会所办的格致中学。稍长时,考进了福建法政专门学校,因经济拮据,即于国民党福建省党部工作,半工半读,完成了学业。接着再考入政治大学,至南京受训,其间参加司法官考试以第一名录取,有“福建才子”之美誉。24岁那年,石美瑜至上海任法官,因表现出色旋调升上海高院法官。30岁时,日军入侵上海,命其掌伪法庭庭长,石美瑜不从,潜逃至安徽,后由国民党政府派令为江苏高院江南临时法庭法官,但因战火炽烈,无法执行职务,乃在上海法学院、法政学院等学校教授法学,广植桃李。
由于法学素养深厚,且为国民党重点栽培的俊彦,抗战胜利后,石美瑜立刻获得重用,以少将衔出任南京战犯军事法庭。1946年2月,石美瑜在初步完成日军暴行搜证工作之后,分别致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盟军驻日本最高司令部,要求将乙、丙级战犯引渡至中国审判。8月1日,第一批日军战犯12名引渡至中国。其中包括南京大屠杀主犯、日军第6师团长谷寿夫,以及根据日本报刊所载“百人斩”杀人竞赛者向井敏明、野田毅等人。
由国民党政府主持的日军战犯审判工作直到1948年始告结束。全国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2388名,除主要战犯149名判处死刑之外,其余二千余名,悉以罪嫌不足,经宣告无罪或不起诉,遣回日本。因此,真正判刑伏法的日军较之日军战时暴行规模,实不成比例。中国人对日军战犯的政策表现出泱泱大国的宽容与风范,然而有时内部的问题也会扭曲对战犯的处置,留下如冈村宁次无罪开释的重大污点。即如石信阳所透露,石美瑜等人原本认为应该将日本战犯前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大将判处极刑,结果却被蒋介石训斥,改为无罪释放。
因此,判决一出,群情哗然。中共中央也发表强烈抗议。此时三大战役已结束,中共在内战中取得了绝对的优势,蒋介石下野,代总统李宗仁原本有意将冈村宁次交给中共,但命令执行不下去,1949年1月冈村宁次已由汤恩伯护送,由上海回日本去了。
至于后续情况是,冈村宁次回到日本后仍积极投入反共活动,并协助蒋介石召募前日本军官组织“白团”,到台湾帮助国民党训练军队。而石美瑜,这位在南京大审判中名噪一时的年轻审判长到了台湾以后未受重用,以他的才华、资历和成就理应在台湾的司法体系平步青云,然而他守正不阿,不愿屈从官宦之道,来台湾没多久就自动由国防部军法局辞职,到民间担任执业律师,做一位对得起自己良知的专业法律人。1992年6月,石美瑜过世,享年84岁。
还有一篇是摘自《全球华人共祭南京大屠杀 台湾你为何沉默?》
报道说,1993年石美瑜逝世,没有任何台湾“司法院”或“国史馆”人员上门探寻典藏事宜,直到去年石南阳去大陆旅行,参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与馆方人员谈到文件,才选定于13日大屠杀第67周年时举办盛大的捐赠典礼。
石南阳捐赠的资料中包括:冈村宁次至少参与日军残杀220名平民的暴行罪证;1949年1月对冈村案进行最后公审前夕,蒋介石下令宣判冈村无罪的亲笔信函;石美瑜拒绝签字的判决文,以及长达数十页的民间指认的遇难者名单。
我想问一下,关于石美瑜投共和说审判冈村未受外界压力的说法出处是哪里?
南京大屠杀的凶手杀的太少,这个观点我同意。但关于冈村该不该死的问题,我想青岛惨案和“三光”政策已经能给他的棺材盖钉上钉子了。您要不信咱们可以在西西河让大家投一下票,您也可以去看一下四九年宣判冈村无罪时的国内报纸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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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倒不一定能这么说了 冰冷雨天 字211 2007-07-04 17:45:10
🙂“匪夷所思”何解? 3 八一五那一天 字8376 2007-07-04 19:27:15
🙂“匪夷所思”没有观点含义,而只是指用途。 冰冷雨天 字468 2007-07-04 19:58:27
🙂如果让TG审冈村,您认为会怎样?
🙂“规模和级别”怎么到您那儿就成了“性质的恶劣”了? 冰冷雨天 字82 2007-07-04 21:27:40
🙂那您先回复“规模和级别”吧 八一五那一天 字78 2007-07-04 21:47:30
🙂呵呵,您“无意”中提的那么敏感的问题我都回答了,现在该您了 冰冷雨天 字258 2007-07-04 22:01:58
🙂关于石美瑜投共和说审判冈村未受外界压力的说法出处是哪里? 八一五那一天 字0 2007-07-04 22: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