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今年两会“惩治汉奸言论”提案未获通过说起 -- 瓦斯
是对法律的误解,说重了就是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
作为立法机关的民意代表,其本职是提出影响国家运行的立法法案.他的立法代表的是一种利益阶层的需求,体现的是立宪政治之下的国家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制衡.民意代表的提案,是立法程序中的一个程序,如果任何人认为民意代表的提案只要提出那就会被通过那就是对有关法律的误解.如果有人"友邦亲善"法案呢?就法律层面,和提出正文所说法案的情况一样只要走的是合法程序,其本身合法.它们反应的是不同利益集团在制衡过程中的一种博弈方式,通俗的说就是不同社会群体之间较量的一种方式.无论其内容如何,只要其程序合法则提案会被依法审议和保护.而其内容所涉是否合法,所涉权益优先为谁,还有对这些相关内容由谁来仲裁都与民意代表是不是懂多少法律知识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在美国象陪审团组成这样的临时审议组织的时候,甚至在某些案件要求陪审团成员不能有懂得相关法律常识的人来组成,其原因就是要通过人的一般常识而不是钻法律空子来做基本判断.所以仅仅就法案内容说民意代表是法盲,呵呵那不是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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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dygo兄, 你忽略了我说的"争取应有的权利", popfish 字158 2007-03-17 19:57:43
🙂同意。 马哥 字0 2007-03-16 13:00:56
🙂委员提出议案是其正当的权利,与议案的荒唐与否无关,所以并不违法。 请务必填写 字0 2007-03-16 10:34:16
🙂恩,如果就提案问题说提案人是法盲说轻的
🙂楼上也只是说人家法盲而已,没有说不让人家提 金口玉言 字0 2007-03-16 10:57:57
🙂人大本来就是立法机构,其对现行法律有修改甚至废止的权利 1 猪头笨笨 字240 2007-03-18 22:38:06
🙂但是如果对法律的概念体系没有最起码的一点点的了解 金口玉言 字60 2007-03-18 23:57:26
🙂法律概念体系本来就不是绝对的东西,立法者有权创造 1 猪头笨笨 字404 2007-03-19 01: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