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浅析邓小平“黑猫白猫”论 -- 茶园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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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学术训练还有很有必要的

认真看了你所有的发言,不禁哑然失笑。我仿佛看到了十几年前的我。那时正在上大学,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无所不精。与人争论时也是咄咄逼人,丝毫不留余地,但往往弄巧成拙,搞得自己下不了台。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读的书多了,接受的学术训练也更为严格了,再对自己的过往进行反思,发现自己知之甚少,很多时候明明错了却因为过于自信而不能深入钻研,有时只能用幼稚二字形容。因此我给自已用了12字来概括:勇气可嘉、方法不当、效果很差。

有一句话我觉得讲得很有道理:大学毕业时觉得自己无所不知;硕士毕业觉得自己知之甚少;博士毕业后觉得自己一无所知。算起来我前前后后在大学里呆了11年,拿了两个硕士和一个博士学位。虽然我自认比较擅长做研究,但越是深入钻研,就越是对科学充满敬畏,没有依据是决不敢随便讲话的。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每天都有大量的聪明人在研究,前人的成果浩如烟海,很多人的方法、过程和结论极为精巧。不消化前人的智慧结晶,一不小心就会犯错误。

多年的工作学习加上专业本身原因让我时常提醒自己思维要严谨,对材料的占有与分析要客观全面,永远永远不要断章取义。举个例子,

1953~1956年,初级社阶段。这期间因为考虑到农民的土地私有观念,中央没有过早地取消土地报酬,而是允许社员留有少量的自留地

注意蓝色的部分。对允许社员留有少量的自留地的合理解读是:(1)自留地是特别许可农民支配使用的土地;(2)除自留地外,这一阶段农民已不再单独拥有非自留地所有权。事实上,这个解读在其它的文献中也得到了印证。比如

第三个阶段是1953年——1957年的互助、合作化运动,土地农用实行“集体所有制”。这个时期的农地所有者不仅要缴纳定额的农业税,所有“剩余”农产品只能由国家“统购统销”。此外,农民还有承担国家工程的义务劳动。我们可以将这个时期的土地制度简单表述为:“土地非农用国家所有,土地农用权社(组)民集体所有,社(组)经营使用-(农业税+统购统销+义务工)”

http://www.snzg.cn/article/show.php?itemid-2995/page-1.html李昌平:细说农民土地产权

研究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有关问题,最好的产法还是实证研究,纯理论的推演虽不啻为一种有益的尝试,但最终要到实践中来检验。合作化运动固然有意识形态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建国后国家面临一穷二白,工业极其落后的局面不得已为之。当时要发展工业,资金来源只能来自于农业。“工农业剪刀差”是一个渠道,另一个渠道就是农村实行大集体,以期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同时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率这一块好理解,因为集体经营有可能实现人员分工和资源配置优化。降低生活消耗这个考虑也不复杂。比如以前每家每户都要一家烧三顿饭,对柴草的消耗总量就比较大。实体大集体后,每户不再单独开饭而改由集体统一做饭,一口大锅做几百人的饭,能源使用的效率当然要比每家每户单独开饭高得多。至于实行大集体后,劳动热情降温,出工不出力,则是出台这个政策时所始料未及的,是对人性的研究不够造成的。

毛主席发表在一九五八年十月三日《人民日报》的一首词《送瘟神》里有这样一句:“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这里的“六亿”是1954年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人口约数,意谓新中国六亿人民都是尧舜一样的圣人。毛主席对人性的判断实际上继承了“人之初,性本善”以来的儒学传统,采“性善论”。但实际上正如西方古典经济学所主张的那样,在经济和社会层面“性恶论”可能更接近人性的本源。换言之,人本性是利已的,会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整个社会福利是否会因此提高则不是个体考虑的重点。这实际上也解释了很多经济和社会现象,比如腐败和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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