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昨天和小偷一战之后的感想 -- 华虎
1.三个人抓住小偷后使用扳手、石头等围殴之。
2.小偷被殴至头破血流后逃跑,三人追之。
3.小偷逃上船,三人也追上船。
4.小偷走投无路跳水逃跑,但随即体力不支,三人在船上看着小偷沉下去,无任何救援尝试。
5.这件事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起诉,说实话,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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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楼主......只好多送您几多花了。这种事情真的是动手要快,逃跑更要快,不然小命不保,确实很无奈。群众中有人报警就算尽责了(你这次那么快有警车,应该还是有人报警吧),除非你已占得上风,否则千万别指望会有人冒着风险见义勇为,这倒不是道德败坏,只是平凡人无奈的保命之举而已。
也正是抓住了这种心理,这种犯罪团伙才敢如此嚣张---他们冒的只是偷窃的风险,实际上却有着持械抢劫的威慑力与强制力。依我看,这种团伙要被抓住,绝对应该以持械抢劫罪起诉,但无论是判案还是执法,要做到这点都有困难,这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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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的是,其实当时心里发虚,当事人早跑没影儿了 12 华虎 字498 2007-09-24 03:33:26
🙂是,回帖的倒是对您十分嘉许,到了现场有几个敢上来助手的呢 蓝蚊子 字22 2013-01-18 22:40:05
🙂刚看了一篇报道 失主和两个帮忙的人追小偷 2 q42474112 字160 2007-09-26 18:57:14
🙂看事情不妨多些客观少些情绪
🙂q4河里老左了,风格就是这样。 化学 字0 2007-09-26 20:23:06
😁人生第一次: 万里风中虎 字178 2007-09-25 17:20:35
🙂老兄讲得没错 13 万里风中虎 字295 2007-09-25 17:19:32
😥打成残废。。能不能具体描述下过程? simplyred 字0 2007-09-27 09: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