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美国宪法读书笔记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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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参议院听证《恐怖总统职位》(附伊斯兰基金状告布什视频链接)

通过这个听证,读者可以从三个方面体会今天美国面临的法制问题:三权分立制衡问题,国内法与国际法冲突问题,和政府权力于公民权利冲突问题。

《恐怖总统职位》(Terror Presidency)一书作者杰克·金匠(Jack Goldsmith)原来是芝加哥大学的法律教授,2002年被五角大楼聘为法律顾问,他在给当时的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的备忘录中,警告美国官员触犯国际刑事法庭的法律,这可能就是美国2004年拒绝参与国际刑事法庭的原因之一。2003年金匠成为布什政府大检查官助理,主持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时值伊拉克战争,他立刻占到了许多与反恐相关的法律争议的舞台上。他鼓吹国际人权标准不适应于美国法庭,学术界称他的学说为美国主权高于人权的新主权主义。

主持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九个月以后,金匠良心发现,辞职政府职位,到哈佛大学法律学院任教。他认为白宫的一些反恐项目缺乏法律根据,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或者是法律上有缺陷的。特别是对囚犯酷刑和监听公民等问题上。纽约时报以《一个保守派的良心发现》为题,介绍了金匠其人其书。

参议院对金匠就《恐怖总统职务》一书开了听证会。听证的问题,就是如何在反恐战争中维护法制。这里有几个法制问题,其一是三权制约监督平衡问题,白宫“国家秘密”特权显然消弱了国会对总统的监督能力。其二是公民权力和政府权力的冲突,本文链接《伊斯兰基金状告布什》一案可作为此冲突一例。而从金匠的发言来看,维护法制和反恐基本上是不可兼而得之的两样东西,所以布什这个总统才不好做。

金匠说,总统要保障美国不会再次受到恐怖袭击,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这对关塔纳摩监狱的审讯是一个很大的压力。这就点出了保障美国国家安全和保障人权的矛盾。当听证会问及总统反恐事务那些事情是不合法的时候,金匠说任职的保密合同中禁止他对政府工作作出法律判断,这样他就避免了回答这个问题。总之,凡是涉及具体人具体事的时候,不是保密要求,就是国家机密,一概没有正面回答。金匠在听证会上还说,此书得以顺利出版,是由于他写书时极力避免了许多敏感话题和材料。

听证会讨论了对问酷刑定义。说非常痛苦是不容易界定的东西,所以用器官损害,功能损害,人格污辱三条界定酷刑(有些到美国国会听证的人权记录差的国家受过迫害的人,好像也看不出器官损害和功能损害,而人格污辱者莫过于美军伊拉克监狱里的照片了)。但是,有些议员说,按照此定义,用烟头烧人,好像就不是酷刑了。水牢,精神折磨等好像也能绕开酷刑定义。这个酷刑定义,是美国医疗界定义,不是国际认可的定义。

至于是否违法日内瓦条约的问题,金匠说这个很难界定。如果按照战俘解释,战俘一般有军服,但是这些在押犯被逮捕时都是民间便服。然而,布什对又不送这些犯罪嫌疑到刑事法庭上过堂,而由美国军事法庭来处理,显然是两头钻漏洞。

我们不妨看看黑水事件。伊拉克治安问题。如果由美国驻军来维持,就得遵守国际法。但是美国采用合同保安人员,这些保安人员虽然是武装人员,但不是军人,不受国际法约束,他们又有豁免权,不受伊拉克法律约束,但是,美国国内法也没有规范约束他们,这也就是为什么黑水雇员射杀伊拉克平民以后,得到的处罚只不过是被黑水公司解雇,没有任何法律责任,而伊拉克无辜受害者自然是有冤无处伸。

纽约时报文章链接:

http://www.nytimes.com/2007/09/09/magazine/09rosen.html?_r=1&oref=slogin

参议院听证(视频链接):

rtsp://video.c-span.org/project/ter/ter100207_goldsmith.rm

新闻访谈(音频链接):因为太多的反恐行政处在触犯法律的边缘,布什需要大量律师咨询,以便打擦边球。比如关押恐怖分子的监狱都在海外就是擦边球。伊拉克合同保安公司也是擦边球。

http://politicscentral.com/2007/09/12/the_glenn_and_helen_show_jack.php

三藩市第九路上诉法庭过堂伊斯兰基金状告布什(视频链接):阿哈拉枚伊斯兰基金说他们受到布什政府没有经过法院正当程序的非法监听。整个过堂过程无法澄清事实,因为电话公司的这个运作是国家机密,无法成为审问证据。伊斯兰基金说政府有文件证明此事,伊斯兰基金上诉的事情是否真实,只有找出相关文件一核对就可以证实,但是,这些文件也是国家机密,也不能成为法庭证据。即便伊斯兰基金受到政府监听,这个监听有没有经过法院正当程序,有没有受到法院许可,这也是国家机密。显然,“the true, the whole true, and nothing but the true”遭遇到“国家机密”障碍。此案估计要走到最高法庭,到时就可以分辨究竟是人权重要还是“国家安全”的主权重要。

rtsp://video.c-span.org/project/ter/ter081507_alharamain.rm

前总统卡特说关塔纳摩监狱酷刑违反国际公约

[FLASH]http://youtube.com/v/8uj4xUKqEHM[/FLASH]

关键词(Tags): #权力制衡#国际法#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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