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愚杀——关注“丈夫拒签手术书致一尸两命” -- 故园湾里
共:💬254 🌺365
复 我想你误会了
如果玩忽职守和渎职一模一样,为啥要选择玩忽职守,而不选渎职呢?
很简单,渎职的认定非常复杂,还牵扯到了行政机关的意见作为重要的证据.
玩忽职守就比较简单了,这个罪名比较轻,又是从认定后果开始倒推行为时的动机.
最重要的,玩忽职守是一项个人性的罪名,同时,它可以被检察机关独立立案侦查.我这里说的"自诉",指的是这类特殊案件.
至于警察作出的决定是否是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你我理解有分歧,这个不要紧,打官司就是有风险,风险在哪?就体现在这里了.
所以,你说的"不予受理",是可以通过选择诉讼方向来避开的,这样的话,100%败诉,也就可以商榷了,不是嘛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13 层
🙂呵呵,一说而已 laska 字283 2007-11-25 09:10:45
🙂一并回复你好了 糯米园子 字473 2007-11-25 09:30:20
🙂我想你误会了 laska 字2947 2007-11-25 20:04:17
🙂呵呵,可能我话说得过了,先道歉
🙂不必道歉,讨论中各自言语冲撞是难免的 laska 字2774 2007-11-26 07:12:55
🙂你不明白,自诉的定义跟你所说的不太一样 糯米园子 字408 2007-11-26 07:52:14
🙂呵呵,这我只能说是你自己所定义的“自诉” laska 字5851 2007-11-26 09:41:16
🙂呵呵,抱歉,我用的定义过于宽泛 糯米园子 字2776 2007-11-26 11: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