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败家.闹妖 -- 爱菊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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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败家.闹妖

我这人挺土的,远离时尚。名牌一概不懂,流行一窍不通。那年去巴黎旅行,同行的朋友在老佛爷刷爆了信用卡,我却宁可去逛蔬果市场,觉得那里比较自在。

我想我大概就是那种最土的理科土妞。

早上起来洗漱过后随便往脸上涂些东西,头发胡乱扎个马尾,戴上眼镜儿就能出门了。一直觉得,在实验室泡着,干净整齐就行了,打扮漂亮也没人看。到瑞士头一年,3.5瑞士法郎一盒cream是全年投资在脸上的花费。后来升级到13瑞士法郎的nivea面霜,有一次跟风买一瓶高丝的粉底,重大场合涂抹一番。一边涂抹一边跟领导说:“娶了我你省了多少钱了啊!”。省下的钱最终买锅买碗买刀买菜买肉,都是为嘴巴肠胃服务的,反正没攒下。

直到去年,就是刚刚过去的2007年,大病一场,躺了快一个月才爬起来。后遗症至今还有,其中之一就是揽镜自怜,总觉得自己脸色晦暗,满脸病容。有了这个引子,再搭上研究所圣诞聚会的顺车,顺理成章开始买化妆品,人说这叫败家。

如果不是朋友陪着,打死我也不会进这种灯火通明五光十色让我不由自惭形秽的高级化妆品店。要知道,我唯一的口红是七年前的生日礼物,美宝莲,用到现在是不是很可怕?

我的这位朋友爽朗热情有主见,跟她在一起逛街特别轻松自在。她帮我参谋,跟店员讨论,在我手背和脸上涂抹试验,最后选定了四样她们认定的必需品:粉底(Dior)、口红(lancome)、眼影(lancome)、眼线液(Yves Saint Laurent)。

我很喜欢口红的颜色,鲜艳却不艳丽。眼影是铁灰色的,很自然。最后拎着小包包出门的时候,我上嘴唇是银红色的,下嘴唇儿是铁锈红的;左眼皮是粉紫和咖啡色,右眼皮儿是棕红和铅灰色。左脸右脸也涂抹着不同的粉底。黄昏,天上落着小雨,刚败掉一百五十法郎,脸上是奇怪的五光十色,心情却大好-------我家终于要闹妖了。

这是第一次闹妖成果

粉底儿遮盖力很好,颜色很自然,比以前用的高丝颜色柔和得多。眼影扫得很淡,几乎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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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几个鬼脸儿,瞧瞧,对于一个新手儿,这眼线液涂得是不是还挺细挺匀? 眼线液虽然很牢固,有时候洗都洗不掉,但还是不能乱揉眼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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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端详半天,很有成就感,说,口红很提脸色,一下子显得红润起来。

我也很高兴,经常在家里闹妖。领导也很高兴,觉得闹妖是我恢复健康的标志。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已经越闹越娴熟了,十分钟搞定。昨天,过新年,做完十道菜的大餐请客吃饭,穿上旗袍又闹一回,吓唬客人。

头发用朋友送的骨雕簪子挽起来,领导惊讶道:“咦,老婆,怎么头发里插根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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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新年愉快,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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