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说几件有关法律的事之很牛的县工商局 -- 起于青萍之末
上一篇写到,讲理讲不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也走不通,只好把状子告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然后让大伙猜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怎么答复。
有网友说,一定是护犊子呗。
还真错了。
进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瞧人家那态度,就跟张秉贵似的,什么?问张秉贵是谁?年轻了不是!放狗搜吧!哈哈哈哈,瞧人家那话说的,比张启月爽快多了。噢,外交部发言人改姜瑜了,对不住,对不住。
国家工商局接待人员拿着我的材料:
这材料要不您先取回去?
情况我们电话了解了,理论上汉寿县工商局不应该这么做,但是我们不能给你书面答复,实话跟您说吧,湖南那里的工商局,我们也管不了。
听闻此话,兄弟我当时就晕菜。
以至于,数年后听闻“政令不出中南海”此说时,第一反应:盗版,绝对盗版。
做法律实务,基础扎不扎实不重要,法条背的熟不熟也不重要,你得把事给办了呀!可这事我还真没招了,只好打乱拳了,想一想,这汉寿不是连微软的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都让微软出了一张未对商标使用授权的传真。要不我也去那碰碰运气。。。
于是,我找到了在微软中国法律部的朋友,小心地把那本被罚8万的样书拿出来,问道:做这本书的封面设计你觉得需要微软授权吗?
朋友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那意思分明是:这么丑陋的玩艺,你干嘛非得赖在比尔·盖茨身上,逼他上吊吗?
我说:没办法呀,人家非说我侵了你家的权,可钱又不是给你。要不让微软给出个书面东东,申明这玩艺跟微软没关系。
朋友的头摇得跟波浪鼓似的。这也是我早就想到的结果,
我知道,到那个从没去过的汉寿作最后的努力,是不可避免的了。
结局
先到长沙,找到湖南省新闻出版局一位很熟悉的处长,通过她,求常德市工商局的一位科长领着来到了汉寿县工商局,央求把案子给销了。县工商局的领导还是很爽快的:本来省里领导打招呼了,市里领导也来了,你们要是早过来,我们商量一下,违法情节也不重,也就算了,但是,你们向国家工商局反应了情况,我们不罚,那不是说我们错了?不罚怎么行呢!这样吧,2万,同意就去交钱销案吧。
谢谢谢谢,我皮笑肉不笑地赶紧把钱交了,逃离汉寿,逃离常德,逃离湖南。。。
一路上,想起我学过法律就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哈......法律,狗日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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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谢好手气 起于青萍之末 字0 2008-02-01 05:11:44
🙂举一反三 高尔夫 字165 2008-01-28 09:37:49
🙂我有类似经历 1 周大官人 字833 2008-01-28 05:19:17
🙂【原创】几件有关法律的事--很牛的县工商局(续完)
🙂哈哈哈哈,狗日的法律!!! 老驴 字230 2008-02-03 01:56:28
🙂有意思,这里透露出一个背景 神仙驴 字464 2008-01-26 01:03:58
🙂不光工商局系统如此 Alarm 字320 2008-01-26 20:06:19
🙂是的,政令不出中南海,其实反应了中央与地方矛盾 神仙驴 字166 2008-01-28 10: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