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预测许霆案重审结果 -- 天火
机器错给,或者人操作时出现同样的错误,都是可能的.
顾客利用机器或者人的错误通过银行的终端超额取得现金,并且利用机器的缺陷多次重复,仍然不能定义为盗窃.因为每次提款操作都是顾客享受银行提供的服务的过程,钱给多,是服务提供量的错误,不是顾客盗窃的过程.顾客的错误是多拿了之后不归还.
同样的案例,有常见的私人借款的借条在还款后不归还造成争端的情况.此时是按谁有证据支持谁的原则处理.
那个许某案例,银行若没有ATM对许某的取款过程录象,连追索被多取现金的权利都没有.凭借录象证据,可以追讨错付的现金,却没有权利对顾客多享受了169次服务认定为盗窃,警方其实也一样无权认定的.
至于让某给认定ATM具备人类思维能力,属于无稽之谈.若谁果真能证明现在的机器有人类思维能力,那就等于许某不必还钱了.让银行找ATM机器要好了.
PS:许某的取款行为,每次插卡时,银行的机器都承认了其凭证的有效性,等于银行认帐了.非常滑稽的是,总有人抱怨ATM机无故吃卡,倒没有警察局来抓银行的员工说他们抢夺顾客财物,也没有法院让银行赔偿顾客索卡的时间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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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这是演艺,而不是推理,更没有法律依据 laska 字380 2008-02-23 02:50:42
🙂银行的过错是"给"错了 萨佛131 字677 2008-02-23 03:22:56
🙂银行是“给”错了,但是由于许霆的主动行为造成的 laska 字337 2008-02-23 03:41:07
🙂银行要对自己机器的故障承担责任
🙂我不否认银行应对自己机器的故障承担责任 1 laska 字89 2008-02-23 04:30:20
🙂你家的东西有你独占的空间 萨佛131 字570 2008-02-23 04:49:47
🙂我家的东西有我独占的空间没错 laska 字1063 2008-02-23 07:20:04
🙂您去市场买鸭蛋 雨楼 字306 2008-02-23 07: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