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蒋介石与袁崇焕十论 -- 一行
国际法上的继承:P59国际法上的继承国际法上的继承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引起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由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的法律行为。在国际法中,依据继承的主体,可把国际法上的继承分为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和国际组织继承。
国际法上的继承国际法上的继承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引起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由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的法律行为。在国际法中,依据继承的主体,可把国际法上的继承分为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和国际组织继承。
承认的对象分:
1) 对国家的承认。这是在一个新出现后,现存国家都会面临的对新国家予以承认的问题。新国家出选的场合为:(1)独立、(2)合并、(3)分离、(4)分立。
2) 对政府的承认。
3) 对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的承认。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问题;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于新政府的承认而不是对新国家的承认。虽然,在949年的中国在政治上发生了根本变化。是一种新类型的国家。但是在国际法上作为国际法主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国,这在1949年10月1日中国领导人毛泽东主席在开国家大典上宣示的很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的新政府,这对于中国的国际法主体资格没有任何影响。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就是对中国新政府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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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了 5 葡萄 字0 2008-03-02 04:2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之间不是继承关系 1 在跋涉 字686 2008-03-02 08:58:52
🙂30年以来是五四运动 流浪行者 字0 2010-01-26 23:11:33
🙂国际法上的继承
🙂是这么回事儿 田仲明 字94 2008-03-02 09:15:10
🙂其实, 不用那么较真 大厨 字444 2008-03-02 20:54:19
🙂外交、主权方面的继承关系还是有一些的。 分瓜 字80 2008-03-02 09:25:16
🙂有时间的话,请说得详细一点。 田仲明 字0 2008-03-02 09: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