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认为许霆案是不当得利 -- 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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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圈子绕的,不得了!

许某人是"有意的告而取之"

可根本的问题是:到目前为之,谁是那17万钱款的合法所有人,银行还是许霆?

在重审法庭上,许声明:“我不是偷钱,我只是想帮银行保管钱!”也就是说许霆在法庭上承认钱为银行所有。

但他好象还没有把“保存的钱”还给银行。

从银行和公诉人的角度看,钱是银行的,民事上许属于不当得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还钱给银行,已经符合刑法第270条规定,拒不偿还不当得利者,则构成侵犯财产的刑事罪。至于公诉人按盗窃罪起诉,或是按其它类型的侵犯财产罪起诉,如侵占罪或抢夺罪,那是公诉人的策略问题。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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