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司考 -- 三笑
去年一看这题目就糊涂了,什么是本体啊。身体身体,本体就当本身理解吧,那么意思就是法律本身是个什么东西。一看内容,觉得没理解错。本章共分八节,分别是:
一、法的概念
二、法的价值
三、法的要素
四、法的渊源与分类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六、法的效力
七、法律关系
八、法律责任
这就是第一章的全部内容了。十六开的书37页,去年硬是耗了我半个月的时间。到现在拿起来,跟没读过的一样,云里雾里。
第一节是法的概念,先简单说了法的词源与词义。总结:1、在中国古代是“诸法合体,统一于刑”;在欧洲法律思想发展史上,抽象的法于具体的法相分立的二元思想方式具有广泛的影响;2、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法学中,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有时又被简称为法”,那么这个法律的定义也就是法的定义了。
然后是法的现象与法的本质。这一部分着实把我给难住了!能耐心看到这里的河友千万不要见笑,我真的看不懂。“区分法的现象与法的本质是法学认识的前提”。法的现象好理解,教材上说“是指能够经验的、凭借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法本身。”按十万朵莲花MM的说法,就是法的色相了——法律条文,一场官司,一个判决书,这都是法的现象。主要是法的本质,“法的本质的层次性”。
关于法的本质的层次性,教材上说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这种正式性表现在多方面,制定的正式性,实施的正式性,发布的正式性等。法的正式性主要“表明法律与国家权力存在密切联系,法律直接形成于国家权力,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我的理解:法的正式性说明,法的第一层次的本质,就是法是国家意志。
其次,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这个好理解,谁是老大谁说了算,就按谁的规则游戏。我的理解: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法是表现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最后,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最终也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对,现实生活中需要什么规则,才会产生什么规则。现在要把西方民主制度拿中国来,一人给两盒烟就能给你选个黑社会当总书记。教材上的总结:“法的本质存在于国家意志、阶级意志于社会存在、赎回物质条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之中。”靠,就不能直接了当的给个明确的定义?我的理解:法的本质,法的最本质的本质,就是受社会物质条件制约的、表现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疑惑中。
感受:1、从小学到大学,习惯了课本给个明确的答案,自学能力差;
2、没学过哲学,搞不清现象和本质的关系。
疑问:1、什么是法学认识?
2、法的本质的层次性,是说法有三个层次的本质?还是法的本质有三个层次的表现?
3、搞清这个法的现象与本质,对我的考试和将来法律知识的运用,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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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泰安。 三笑 字50 2008-04-17 04:03:20
🙂我也还羡慕他,不过我的羡慕可能跟你不怎么一样 草瓣 字82 2008-04-17 19:31:52
🙂是吗? 三笑 字20 2008-04-18 06:28:52
🙂法理第一章,法的本体
🙂【原创】说点通俗的吧 1 本因坊幻庵 字721 2008-03-31 07:42:16
🙂受教! 三笑 字58 2008-03-31 15:49:56
🙂有意思,顶一下,俺也是业余的,收藏了,跟着一起学 1 大眼 字294 2008-03-30 08:15:14
🙂我认为 三笑 字181 2008-03-30 15: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