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司考 -- 三笑
法的价值部分,实在是学的云山雾绕,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一遍遍的读。我们这儿有句俗话,说是“一遍有一遍的成色”,无论是种庄稼锄地,还是读书学习,都是适用的。
教材上对法的价值的定义是“就是指法这种规范体系(客体)对人(主体)而言有哪些为人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来个有点钻牛角尖的理解,法的价值并不是指的法的“为人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而是指法有这些性状、属性和作用。再结合前面所说的“法的价值的概念并不等于法的作用或法的效用等概念,法律本身所有的各种属性,如法律的各种作用,法律的阶级意志性和强制性等,他们只是法的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可以总结出:
法的价值,就是法具有某些对人有用的属性和作用。
打个可能不太恰当的比方:薛乃印会打太极拳,那么薛乃印的价值就是薛乃印会打太极拳,而不能说薛乃印的价值是太极拳。
那么教材上列举的法的四种价值,就可以这样表述:
1、秩序:法的秩序价值就是法有形成、保护社会秩序的功能;
2、自由:法的自由价值就是法有保护自由的功能;
3、利益:法的利益价值就是说法有选择、表达利益、平衡利益的功能;
4、正义:法的正义价值,就是法有主持正义、捍卫正义的功能。
唉,都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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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价值 三笑 字1062 2008-03-30 06:49:15
🙂这个价值哲学有意思呀,有道理 大眼 字70 2008-04-04 08:05:44
🙂没有人回复, 三笑 字38 2008-04-04 15:54:58
🙂法的价值2
🙂三笑兄忒客气,俺也赶紧补两朵花 大眼 字355 2008-04-05 09:28:07
🙂大眼兄, 三笑 字80 2008-04-14 16:12:46
🙂第一章第三节:法的要素 三笑 字1625 2008-04-02 16:08:09
🙂权利、义务、利益 三笑 字1438 2008-04-04 16: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