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体谅一下中宣部 -- 沫水若水
先别觉得我虎烂,大家一起跟我来想想。
最近的事情大家都看到了,除了对外声讨zd及其支持势力的无耻之外,对内我们是不是也该检讨一下谁该为宣传不力负责呢?
先看职责,谁管对外宣传西藏政策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职责
·制定对外新闻事业的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组织对外介绍中国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推动中国媒体对国际问题的报道,包括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新闻信息
·举办新闻发布会,向中外记者介绍中国情况和方针政策
·组织编写并发表中国政府白皮书,阐明中国政府对重大问题的原则立场和基本政策
·指导中国各省(区、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工作,并为港澳台记者来内地采访提供服务
·开展与国外新闻机构的交流合作,并为国外记者来中国采访提供服务
·接待要求访问本办的重要代表团及重要人士
·制定互联网新闻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互联网新闻报道工作
·负责对外介绍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情况,组织开展人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对外介绍西藏的发展建设情况,组织有关西藏方面的对外报道和交流活动
·研究世界主要媒体及香港、澳门、台湾舆情
·组织综合性、跨部门、跨地区大型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制作对外介绍中国情况的图书、音像、影视出版物
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找到一条叫“渎职侵权”罪,
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其中的第8,9条立案标准,简直就是为zxb量身订做的。
综上,鉴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负责人玩忽职守,对外宣传西藏政策不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立案侦查,“从重,从严,从快”追究其责任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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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就来自于对太监不断地置疑和抨击 公鲨 字0 2008-04-21 03:55:41
🙂如果期望换一个太监就可以改善 1 沫水若水 字62 2008-04-21 04:07:04
🙂花,眼泪哗哗的 bentonburke 字20 2008-04-21 10:10:05
🙂不可原谅!还应该以 渎职罪 追究zxb负责人刑事责任
🙂我骂中宣部也不少 沫水若水 字106 2008-04-21 04:11:37
🙂国新办换头了。 天涯孤鸿 字38 2008-04-21 02:54:57
🙂让老萨了,陈郢客mm啦随便谁,只要一个就比zxb一大坨强 不打不相识 字0 2008-04-21 02:22:49
🙂与时俱进,中宣部该改名了 迪塘钱 字124 2008-04-20 22: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