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最近突发事故频增 -- 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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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最重要的是,重症肺炎是非传染病!

在没排除传染性之前,在同时有很多人发病的情况下,在连什么病都没搞清楚的情况下,就把它划定成非传染病,这到底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还是出于稳定的考虑? 如果搞错了,谁是受害者?

如果说,EV71疫情同SARS一样,是一种并不常见的病毒感染,当地医院缺乏对这一病毒的了解和认知,缺乏相应的诊断、预防知识,那么,在短时间内发生同样年龄、同样症状,同样死因,且接二连三死在同一医院里,是足应引起医疗机构的警觉的。事实上,医疗机构也已在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安徽省派出的专家组很快赶赴阜阳。我们不妨作出推断,即使不能对何种病毒感染作出准确的断定,至少,认定为是一种疑似传染性疾病还是能够做到的。然而,一个“重症肺炎” 将EV71排除在疫情之外。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是专家水平太低,还是当地政府害怕产生“负面影响”,不愿声张,甚至刻意隐瞒疫情的?“重症肺炎”是如何得来的?

  这是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说,目前仍在医院住院治疗和留院观察的有204例,其中重症患者18例,病危4例。可见,由于疫情未做到及时公开,信息不对称,没有引起公众的警惕和预防,最大范围地切断传染源,使得EV71疫情同当年的SARS一样,在短时间之内爆发。而“误判” 及其其后当地媒体援引有关人士的“经疾控中心专家流行病学调查,表明这几个病例没有相互传染联系”,“请转告群众不用担心”等报道,又进一步误导了公众,幼儿园开始逐个给家长打电话,让他们把孩子送到幼儿园,继续上课。

  在EV71疫情问题上阜阳是否刻意隐瞒,现在还不能认定,但当地政府一直“内紧外松”,“内部下达指令性文件,采取措施,对外不公布”,至少说明阜阳政府看到了疫情的可怕和严重性了。无论是因“误判”延缓了疫情的及时公开,还是出于瞒报而“误判”的,都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等规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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