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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东汉架空历史小说《西征记》(1-12) -- 血色珊瑚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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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第四章 雏鹰初展翅

第四章 雏鹰初展翅

“公主?”“果然是他娘的乌孙贵人啊!”“啥大汉公主后人?没听过,本朝的么?”“这小娘长的水灵!俺在长安都没见过这等的。”一群粗胚口不择言,交头接耳起来。

赵广毕竟知书达礼,知道眼前这个异族美女若是正主,那身份确实尊贵非凡。忙挥手令众骑收声,催马来到跟前,一揖道;“公主受惊,之前冲撞鸾驾,还请恕罪。本官乃大汉百人将赵广,敢问公主身边可有凭证,也好让本官报之上峰。”

“将军免礼,不知者无罪。”海雅从怀中取出一块玉圭,递给赵广。赵广接过一看,只见那玉圭质地圆润,入手温软,色泽洁白,毫无瑕疵——上有凤形,雕琢精细,背面刻“大汉解忧公主之圭”正面书“奉旨妻乌孙王军须靡太始二年秋大汉宗正”(太始,汉武帝的年号)。

“书刻看来并无问题,用玉乃是上好昆仑玉,十分稀少,非王公不能佩带。”赵能在一边小声说道,“属下以为,这位还真是乌孙大昆弥的公主殿下。”

赵广忙下马行礼,请公主到一边休息,吩咐几名得力属下严加保护二人,其余众人四下搜集马匹,以备归途中换马之用。赵广替海雅与侍女找了两匹好马骑乘,并命人帮忙收拾了一些公主日常使用细软,与汉骑一起撤走。

此时,各路骑兵也陆续到齐,另外席卷了数百车师战马。列队清点人数,竟只有几员轻伤,惟缺庞会和李信亲领的两路兵马未到。

牙门将黄笙道:“安排突袭诸事时,庞都尉和李司马故意选了敌营最密集的东门入营,且不放火,其目的一是为了吸引敌军守军注意,方便其他几路行事,二就是为保证大军退路。”

百人将宇文丰接口道:“如今各路弟兄都到了,此处已经无事,我们应立刻冲杀过去,接应两位大人。”众人皆称善,六百人排了个锋矢之阵,呼啸着向东门冲去。

“斩不尽的狗头!”庞会咆哮着将对面的敌将剁下马去,却发现大刀刃口已经卷的砍不进去,心中郁闷异常:自己终究还是低估了车师人的战意,原本以为在大营烧得火光冲天,又摸不清有多少敌人的情况下,车师人会全无反抗之意,没想到还是在这里撞上了硬茬。

计划原本进行地异常顺利,自闯入东门起,一路遇人杀人,遇营踹营,如入无人之境。东门的战法与其他各门不同,他与李信共两百余骑始终都是一同作战,加上本部亲兵精锐,战力便要高过其他各路数倍。庞会也有心在此处多吸引车师人的兵力,所以并不直线前进,而是如扇面般的扫灭一路上的敌营。后来,便在一个大路口处遇上了眼前这股千余人,已经集结起来的车师兵。庞会所部骑兵此时已经杀红了眼睛,加上对车师兵历来藐视至极,二话不说就上前战成一团。接战初始,众骑也只觉得这股车师兵马无论装备还是战法比寻常遇到的要精锐不少,但也并不放在心上。战了一阵,对面那些车师人也不知怎的,忽然如同着了魔障般凶悍起来。他们利用人数上的优势,以刀牌手配合长枪兵,恶狠狠地涌上前来,招招拼命,大有同归于尽之势,不少失速落单的汉骑竟被硬生生扯下马去,砍得粉碎。渐渐的,竟对汉骑形成了包围之势。庞会亲自率兵冲了三次,仍旧无法突破,反而折损了不少人马。这都是自己一手带出来的百战雄兵啊,竟莫名其妙地折损在这么一群疯子手里!庞会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

两队人马在苦战后分开,隔着几十步的距离,形成对峙之势。双方磨着牙,搓着手,红着眼,都急于想吃掉对方,却都没有必胜的把握,战场上于是产生了一丝诡异的平静。

“伯通,这么下去不行!”李信的一身玄甲已经被血染成成紫红,惟有手中的大枪仍是深邃的黑色,“对方阵势已成,这里不是野外,这点距离,我们的骑兵冲不起来,正面打太吃亏。”

庞会恨得直咬牙:“我他娘的会不知?但现在的情形,退不得,也绕不得,只有拼着命冲过去。那群人里一准有什么重要的人物,让这群狗崽子这么拼命,宰了他,此番就算大功告成!你别管了,老子带人再冲一次!”

“你他娘的连刀都砍钝了,还冲什么冲?你身为一军主将,如此行险,若有个三长两短的,营里其他几路袍泽怎么办?伯通,为将之道,首要冷静!我们的机会,就在于其余各路抵达之时,进行夹攻,在这之前,要尽量争取时间。”李信一抚自己的黑色长枪,沉声道;“此枪名曰‘大黑’,来历你也知晓。我有此枪,此间谁能挡我?你已冲了三次,这次换我去。”

庞会看着好友坚定决绝的眼神,嘴里嘀咕了几声,竟然无法说出反对的话来。李信朝他点了点头,一挥长枪,“大汉健儿!建功杀敌,报效圣恩,就在此时,跟我上前!”

前队骑兵让开一条道路,后队五十余骑摧着战马小跑起来,进到距敌阵几十步时,开始加速冲锋,李信端起长枪高喊“立盾,射!”,前方几排骑兵压低身子,一手用圆盾护住了身子,另一手端起了长枪,后方十几名长水营骑兵张弓搭箭,对车师军阵进行了一轮纵深射击——大汉特制的破甲锥强悍无匹,一旦命中,几乎就能把车师步卒钉在地上,立刻在车师阵中造成了不小的混乱。车师人也用不多的弓箭进行了还击,但稀疏的弓箭犹如对池塘投如的几块石子,即使命中也无法洞穿汉骑的盾牌和铠甲。数息之间,大汉铁骑已经来到跟前,李信娴熟地用大枪荡开前方的长枪,撞翻一个挡路的步兵,纵马跃进敌阵,举枪一个横扫,便清出了一片缺口。后续铁骑马上跟进,利用冲刺的余力贯穿、捅翻、践踏敌人,弓骑则左右奔驰,不断往缺口中射箭。李信一面准确地用黑枪收割着车师人的生命,一面高声指挥,“不要停,保持速度!左转!左转!”涌入的汉骑越来越多,如同旋风一般,把敌人的前阵冲散。但车师人毕竟人多势众,很快有更多的新鲜血液从后阵补充上来,杀不胜杀。战场的空间越发狭小,汉骑在阵中左冲右突,终于也变成了网中之鱼,渐渐被分割包围,各自为战,垂死挣扎。

李信战得状若疯虎,全没有了平日的沉稳斯文。他的头盔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敌人挑飞,头发披散开,一张俊脸挂满了鲜血,全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他身边的亲兵已经越来越少,甚至战马也被敌人乱枪刺死——但他落马后迅速爬起,硬是用一杆黑枪杀出血路。他带着几个亲兵,在敌阵中杀了个七进七出,从敌人包围中救出不少袍泽,几乎是挡者披靡。但不久,他悲哀的发现,个人的武勇在这场人数悬殊的战斗中,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自己已经失去了对部队的控制。这种结局,对一直偏重军略而轻视“匹夫之勇”的自己,还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李信回头看了看身后十几名幸存的部下:大家现在都失去了战马,浑身血红,衣甲不整,刀枪缺口,但将士们眼中,却仍有滔天的战意。“诸位弟兄,人生在世,岂有长生不灭者!既要战死于此,就要死的轰轰烈烈,不负大汉武人之名!众将士向我靠拢。”李信言罢,再一次平端起黑色的长枪,脑中浮现当年受那人赐枪时的话语“此枪原本无名,遍饮众夷之血而染成黑色,故称之为‘大黑’。前主数人,除我之外,皆为大汉力战而死。汝得此枪,须承先烈之志,终身持此指向大汉之敌,战死方休!”也罢,今日就让我用此枪,来让尔等蛮夷知晓我大汉天威吧。父亲,母亲,小妹。。。。。。

“啪,”庞会把手中的令旗折断。“眼看着老李战死,我庞会还算汉子么?众军听令!跟我。。。。。。”牙门将吴鼐扯住庞会缰绳,进言道:“大人,不可啊,李司马再三吩咐,人之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

“轻你娘亲!老子现在不去,和死了有什么分别?”庞会用马鞭打翻了吴鼐,正要带队上前,忽然看到车师阵后一阵混乱,同时喊杀声四起,大喜道,“他奶奶的,终于等到了,众军听令,跟我去救李司马!”

久候的援军,终于出现在敌阵背后!大队的铁骑如同利刃切开油脂一般,迅速破开了敌阵。刚才还与冲阵汉骑凶狠死斗的车师兵卒,被来自身后的攻击一下子打闷了。指挥完全瘫痪,阵势也近乎溃散,汉骑犹如秋天收获的农夫一般,把一排排车师步卒象庄稼一样割倒,碾碎。

赵广与众百人将、都伯一起,冲在队伍的最前方,他敏锐地发现,这样迅雷不及掩耳的打击下,敌阵的中心,仍有一队人马始终保持了值得称道的反应能力。那,必定是敌人的首领所在。赵广用枪尖向前一指:“罗都伯,射那骑白马者。”“嗖”的一声,罗安用一支羽箭回答了赵广,准确地命中目标。当那骑白马的乌孙将领捂着脖子、痛苦的倒下后,一个穿着华丽大氅的肥胖身影进入了众人的视线。“杀!”赵广马快,瞬息之间,便冲到了那队人跟前,一条钢枪劈,挑,扎,缠,打,使得好似游龙一般。拼死护卫着那名贵人的侍卫几无一合之将,纷纷落马。忽耳边听“吼!”的一声虎吼,只见一名上身赤裸、肌肉虬结如同岩石一般的高大番将,持着巨斧向赵广砍来,赵广刚要举枪迎住,又是“嗖”的一声,一箭正中敌将眉心,那名巨汉的怒吼和攻击嘎然而止,睁着一双不甘的虎眼,滚落马下。赵广一边惊叹罗安的箭法通神,手上却不停歇,几下杀尽其余护卫,轻舒猿臂,一把将那名贵人扯过马来,高声喊道;“酋首已经就擒,尔等还不投降?”

众汉骑兵听了,也一起大喊:“捉了酋首了,还不投降!”乌孙人此时已经失去了战意,又见首领被擒,纷纷扔下武器,四散逃命。李信拄着长枪,勉强站立,看着对面飞奔而来的庞会,笑着说:“终于结束了,这次差点被你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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