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快十周年了,花祭 -- 葡萄
转一文供参看:《〈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章心解补证》---俞志慧
最近读到《郭店楚墓竹简》(中国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以下简称“简文”),其中的《尊德义篇》中正有以下一段话:
民可使道(以上二十一简)之而不可使智(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以上二十二简)
可以认为简文之说之义直承孔子在《论语·泰伯篇》中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语,而简文释文作者仍按《论语》通行本将其句读成:“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智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从上下文文义和本句语气分析,第二个句号单位的句读当无问题,也正因如此,由此可反证第一个句号单位的“道之”和“智之”当单独成句,二者皆不应成为“使”字下的兼语句。此其一。
更有说服力的是,简文《尊德义篇》全文用很大篇幅在教诲“为君”者“为人上者”如何教民,前提一是“尊德义”,二是“民可道也”,而不是如通行本《论语》所说的“不可使知之”般的民愚或愚民,且看文章如何言说:
尊德义,明乎民伦,可以为君。(第一简)
按:“尊德义”,这是对为人君者自身品德的要求,是为人君者能够道民的条件,下文诸如刑赏、爵位、杀戮等(第二、第三简)“不由其道不行”(第三简),在这里,“道”就是“尊德义”。
接下来的一段文字:“仁为可新(亲)也,义为可尊也,忠为可信也,学为可益也,教为可类也。”(第三、四简)就是“道”(尊德义)的细目;禹、汤等圣人之治民,禹之行水,造父之御马,后稷之艺地等等(第五至第七简),则又是这种具体化的道在社会人伦和和改造自然的活动中的践履。上述诸事例的类比,为下文的道民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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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篇文章很偏颇 8 午茶 字2131 2008-05-08 12:23:02
🙂看你的第一点,想起一篇文章 飞马萧 字65 2008-05-09 06:33:56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5 葡萄 字0 2008-05-08 10:17:36
🙂转一文:《〈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章心解补证》
🙂这句话的解释历来是有争议的 1 午茶 字1410 2008-05-08 23:36:16
🙂“可”之释义 zt 或与非 字3160 2008-05-09 03:34:13
🙂好像这么翻译好一些~~~ 1 或与非 字499 2008-05-09 04:48:40
🙂儒家今天问题都在你的解释里了 葡萄 字0 2008-05-09 04: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