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88:经历和感言 -- 南京老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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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希望你能理解我的观点

我从根本上反对的,是用武力解决政治、经济类的诉求。用警察大棒、水龙催泪弹,已经是比较下作的了,如果发展到用杀人来解决矛盾,那就更不能接受了。我不认为学生的一切要求、做法都是合理的,同时也承认有参与者与组织者出于搞乱国家的“歹念”(同时我认为他们的作用并不大)。但是即便如此,如果他们没有“即刻”地有危害他人生命或重大财产的行为,我不认为政府具有“当街射杀”的权力。比如藏独,我本人和绝大多数中国人一样,是反对的。但是,一部分藏人希望独立,即使他们在拉萨游行,即使游行的人挡住了武警的车辆,我也不认为武警有权“当街射杀”他们。但是如果他们过分了,殴打普通行人把人淋上汽油准备点火了,那时再“当街射杀”这几个凶手,不仅是可以接受,而且是完全正当的。

  人的生命是所有方法的底线。如果学生早知道开枪,那早就该撤了。和生命相比,面子、诉求都是次要的。在我前面的贴中,我也说,学生和市民之所以牺牲了生命,是因为70年代后,政治斗争不以生命为代价,已经成为惯例。突然间政府单方面打破了这个惯例。

  

  坚决地否认政府对和平的人群有“当街射杀”的权力(即便他违反了“戒严法”,挡住了装甲车),这是我和很多人观点的根本不同。如果你认为政府在1、2、3、4种情况下有这种“当街射杀”的权力(不含刑事的),那么在法理上,这种事情今后就会反复出现。

 社会永远是分阶层的,永远是充满矛盾的。这种矛盾,有时尖锐,有时平缓。今天经济发展,矛盾少,并不保证明天就没有矛盾,说不定哪天会和“韩国牛肉”一样的尖锐。所谓民主,并不仅仅是口号,而是建立一个各阶层广泛参与协商、妥协,或者直白了说就是吵架的平台。吵定了,就按吵定的办。这样的政策才能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就像学生当年并不代表全民,现在的某些政治团体,也并不能如同他自封的那样当然地“代表全民族的利益”。例如,谁能同时代表2万块买断的50岁的工人和即将成为新老板的原厂长?谁能同时代表失地农民和勾结起来的官商?谁能同时代表窑奴和窑主?所谓我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根本就是一句空话。建立在这句空话上的天然正确性,是一个十足的空中楼阁。

  当然,我认为现在的胡温是“明君”。不管体制如何,只要能为人民的福利着想,老萝卜作为一介小民还是拥护的。

  我支持89的学生,并不是我支持王丹柴玲或赵紫阳个人。绝大多数当时的学生所要求的“民主”,并不是用赵或方励之去换LP、DXP而做LP,DXP一样的事情(那真叫是为人做嫁衣了)。我支持的是建立起一个社会各个阶层有广泛参与,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的机制(吵架机制),这就是我理解的民主机制。我反对的是有些人可以凌驾于人大(人大虽然在那个年代还是十足的橡皮图章,但毕竟在理论上也是一个框架)之上,代人民做出决定,更反对以人的生命为代价来平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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