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放火焚烧政府、公安大楼,贵州瓮安大规模群体性骚乱。 -- 遛猫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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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样就会使网络监督的负面效果大幅上升,判断权利交给个人,判断错了责任是谁的?现在造假的手段完全可以让人变得无所适从。比如有人看了死者叔叔死亡的消息义愤填膺打了警察,责任该怎么算?
一个负面效果无法约束的监督工具,效果会大打折扣,同时,很难接受“说假话的自由”属于言论自由,这样必然导致政府“理直气壮”地对这个监督工具采取措施。
为何我会提这个问题?因为我发现在中国,维护民权的方面,网络已经成为一种很有效,也很有价值的工具。这个工具能否生存下去,一大威胁就是网络的威力已经是极大的诱惑,有人一定要滥用它,无论是为了政治目的还是别的原因,使它的作用偏离正常的监督作用而为自己服务。“民主”就是这样被烂掉了,如果不想让网络变成第二个“民主”,这个问题怎样应对,就需要一些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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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3 层
🙂网络也需要保持自己的可信任性 1 萨苏 字176 2008-06-30 20:26:57
🙂昨天电视新闻上,那个叔叔活着 禅人 字164 2008-06-30 21:09:41
🙂网络只需保证自己的多样性 2 何恤之 字204 2008-06-30 21:02:18
🙂客观如此
🙂网络监管部门应该改进工作方法 duanjian 字285 2008-07-01 00:41:27
🙂我不过在bbs上对网上的传言质疑了几句 兰州人 字58 2008-07-01 12:17:31
🙂为一方工作就会有一方立场 1 萨苏 字46 2008-07-01 01:33:23
🙂网络的适当监管是有必要的 青色水 字190 2008-06-30 21: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