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就票贩子告倒上海铁路公安的一点商榷意见 -- 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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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什么叫做“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呢?
现实中的一些案例是,只要律师自己搜集的证人证言,和公安、检察院的证据相悖,公安、检察院就会提出中断审理补充侦查的要求。随后,公安检察院就会去问律师提出的那个证人,为什么他的证言和公安检察院的证据不符,是不是在做伪证,作伪证的后果很严重啊云云。
一些证人在压力下,就会告诉公安检察院,是律师告诉我要这么说的(即使不是)。。。。然后公安检察院就可以拿着证人的新笔录,让律师坐实“辩护人伪证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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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铁奖了你一个宝。 金色阳光 字107 2008-09-15 21:29:05
🙂多谢详尽专业解答 独草 字188 2008-09-15 19:12:21
🙂每年因为伪证罪进去的律师都不在少数 Liu2 字34 2008-09-15 13:39:28
🙂是的,刑法306条被称为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
🙂Thanks! Liu2 字0 2008-09-15 19:51:10
🙂送花支持 roy7255 字14 2008-09-14 22:15:14
🙂这个帖子要顶起,法理越辩越明 坏坏哥 字0 2008-09-14 22:07:38
😄这个帖子太好了,不花不行! 1 梦里胡笳 字215 2008-09-14 21: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