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就票贩子告倒上海铁路公安的一点商榷意见 -- 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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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的价差,判断的是性质问题:他有没有违法
你说的问题,只能是判定事件的轻重:违法是否严重。
其实完全可以由其它更容易掌握的资料,代替你的断定基础:营利金额和买卖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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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3 层
🙂不敢苟同你对牟利的解释 突突 字270 2008-09-15 22:13:02
🙂营利如何,就是以你买卖的价格来断定行为的性质 海纳 字60 2008-09-15 22:45:34
🙂这点我倒有不同意见 突突 字138 2008-09-15 22:56:54
🙂我认为那些与本案无关,重点在于他是不是低收高卖
🙂恩,你说的问题正是我想搞明白的 突突 字114 2008-09-15 23:45:42
🙂原来买卖赚钱不叫营利,只有工商局注册登记 海纳 字42 2008-09-15 22:06:15
🙂挣钱了叫盈利,不一定就是“营利” 气气 字360 2008-09-15 22:17:49
🙂旗帜鲜明支持气气同学 riverhe 字100 2008-09-16 19: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