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4)说邓公之第四集 -- 史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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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苦劳?功劳?能力?

摘自XINHUANET:

邓颖超: 1904年2月4日生,河南省光山人,生于广西南宁。1919年五四运动时,与周恩来、马骏等共同领导天津学生爱国运动,组织觉悟社。1920年秋到北京师大附小任教员。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并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部长,同年与周恩来结婚。后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兼妇女部部长。1926年出席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候补执行委员。1927年后,在上海任中共中央妇委书记。1928年5月,在莫斯科列席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回国后,任中共中央直属支部书记,在上海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32年5月,赴江西中央苏区,曾任中共中央局秘书长、中央政治局秘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机关总支书记。1934年带病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秘书,中央机要科科长、中华苏维埃政府西北办事处内政司法部秘书。

抗日战争时期,在武汉、重庆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1937年12月,先后任八路军武汉办事处妇女组织员、中共中央长江局妇委委员。1938年1月,出席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首次理事会,当选为常务理事。3月,参与组织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担任该会常务理事。5月,参加起草《动员妇女参加抗战建国工作大纲》。6月,任国民参政会中共方面参政员。1939年,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兼妇委书记。1943年回到延安,曾在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5年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并任中共中央妇委副书记兼解放区妇联筹备委员会副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曾作为中共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在重庆、南京、上海为争取中国的和平、民主而斗争。1946年当选为国际民主妇联理事。1947年3月,任中共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后任中共中央妇委代理书记。

摘自WIKI: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邓颖超先后当选为全国妇联第一至三届副主席,第四届名誉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等职。自中共八大以后,尽管邓颖超一直是中共中央委员会的委员;但是,她始终没有担任政府职务。直到1976年丈夫周恩来逝世后,邓颖超才再次回到了中共的政治舞台;于当年12月,在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被增补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副委员长。

在1978年3月,连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后,邓颖超于当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出任刚恢复设立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第二书记,并同时被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此后不久,邓颖超利用她早年和国民党方面的接触和联系、以及她在统战工作中的人脉和声望,全面出掌中共中央的对台工作,并兼任新成立的“中共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983年6月,年近八十高龄的邓颖超,当选为第六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此后,她还曾兼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名誉会长、中国三S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名誉会长等职。1985年9月,邓颖超主动申请辞去了中共中央委员的职务;并在1988年4月届满后,离职退休。

1992年7月11日的上午6时55分,邓颖超在北京病逝,享年88岁。官方对她的评价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著名社会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德高望重的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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