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自己抓杀人犯违法 -- lanchong
我在报纸上看的,去年的事情。
温哥华当地的报纸province 上登的。市中心一个大厦的保安,白天看到有人在旁边的街道上偷车,他就追过去了,他的同事报了警。
他追上那个小偷把小偷拿下了,扭打过程中警察来了,带走了人,那个人是个惯犯,带走时不停的骂他,并且威胁以后要找他麻烦。
结果是他的同事没人愿意和他一起工作,警察说不鼓励这种行为,这是他们的工作,保安看到这种情况报警,记录着个人的长相和逃跑路线就行了。
他的公司马上就把他开除了,说是他给他的同事以后的工作带来危险。
另外一个也是报纸上看的,一个17岁的女孩子,体育很强的那种,一个人在家,有人溜进来偷东西,她看到了就去捉贼,贼跑到大街上,她一直追出去,追了几百米,贼让过路的给拿下了。警察来了说,不鼓励市民的这种行为,会给警察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抓贼是警察的工作。
中国的警察说的是对的,这些人从严格意义上说是犯法了,不过当没有选择的时候,我也会这么做,但是我知道我做的是犯法的事情。不会去求同情,更不会去要别人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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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伊霜 字42 2009-04-26 20:01:42
🙂该说是奴隶自己烧了顿饭想叫总管还回点伙食费 lanchong 字25 2009-04-26 20:41:20
😅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天马行空中 字0 2009-02-28 20:05:45
🙂警察是对的,我们这里有个保安抓了个偷车贼结果被解雇了。
🙂不同意 2 投入 字332 2008-11-07 00:16:22
🙂你举的这两个例子在国内不违法。 4 njyd 字357 2008-11-06 00:10:13
🙂经费也未必不可能,不过前提是要不作为 糯米园子 字40 2008-11-06 16:55:45
🙂从《瞭望东方周刊》的原始报道来看 2 laska 字448 2008-11-07 22: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