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集体农庄农民是农奴”“左翼怀念集体农庄”的商榷 -- 侠客梦
在润树论述新中国粮食生产的大作下面:
murongke同学有几个关于当年人民公社的跟贴:
murongke:现在怀念集体农庄制的,多是一些想当然的左翼理论人士
对此我有不同理解,写出来与murongke以及诸位对中国农村问题感兴趣的朋友商榷。由于本贴不完全是讨论粮食生产问题,恐引起争论,偏离润树雄文主旨,故重开一贴。
首先,咱们当年实行的是三级(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核算的人民公社制度,并没有过“集体农庄”一说,那应该是东欧苏联的说法。
其次,这个问题的讨论不能离开当时的社会环境,尤其不能用今天的社会形势去评价当初的社会问题。为什么当初农民必须得种粮食,而不大量增加蔬菜水果其他经济作物和大力养殖畜产品呢?根本的原因就是:全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和总产低,口粮尚不能保证,怎么敢减少主要粮食作物的耕作面积而增加农副产品的生产呢?口粮、副食品都要凭票定量,为的是保证每个人的基本生存。不是政府(包括人民公社)不让农民和生产队种植经济作物,而是必须要首先保证粮食供应。粮食不够吃,首先必须保证基本口粮,才能谈蔬菜、水果和肉类生产,否则就成了“何不食肉糜”。
为什么包产到户以后,蔬菜、水果和蓄产品供应显著增加了呢?那是因为粮食单产提高了,全国的粮食供应有了基本保证,所以才能增加蔬菜水果的种植面积。正是因为粮食增产,所以原来作为农民口粮的玉米、红薯等粗粮可以用来养殖,当然畜产品供应也随之增加。
这些问题都不能从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剥离出来讨论。假设,包产到户以后,由于农民积极性的提高,粮食单产只比人民公社时期略有增加,政府会不会继续采去强硬措施保证全国粮食总量供应?农民还愿不愿意主动减少粮食耕作面积增加蔬菜水果供应?当时即使种植蔬菜水果能挣到钱,没有粮票也换不到粮食,更何况没有粮食饲料,怎么养殖畜产品?要知道,即使在主要粮食产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国家也是在1992年,即包产到户10余年后,才取消粮票流通,也就是说1992年左右国家才敢拍胸口说“粮食问题基本无虞”了,无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计划分配了。这些都是建立在粮食产量大幅提高的基础上,并非农民或者生产队傻,而是国家形势和社会环境使然。
改革后的农民能够从事这些职业挣钱,也是建立在社会工业化基础上的。60年代,因为粮食供应不足,养活不了急剧膨胀的城镇人口,国家就曾劝退很多非农人口回到农村。粮食供应不足也是国家控制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原因之一。
并且,80年之前,我国没有今天规模的外向型加工企业(原因可以请教葡萄等高手)。换句话说,当年没有并足够市场需求,农民也没有外出打工机会,并不是非农产业严重缺乏劳动力(实际上城镇人口就业到现在都还是个不小的问题),而人民公社卡住农民不放。自然,农民也就只能从事农业生产,没办法去从事非农产业,并不完全是人民公社制度限制了,而是国家形势所需。
这个我完全同意,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农民低收入,单靠农业粮食生产(包括经济作物)大部分农民是无法增收的。所以农村富余劳动力必须要向非农产业转移。这取决于工业化的程度,与农业本身并无直接关系。如果非农产业能够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给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土地流转那是水到渠成,没有异议。
应该说,这个是人民公社初期的问题,后来至少在70年代中后期的人民公社并没有实行。就我家而言,每年基本外调两头生猪(就是卖给国家食品供销社供应城市人口),也养鸭子和鸡(数量取决于余粮的多少)卖鸭蛋和鸡蛋作零用,并没有上文说的那样左。生产队也有经济作物种植和其他项目,水果、辣椒、生姜、花生、油菜、也经营小编织、面粉加工等,还有一个大队社办企业(现在乡镇企业的前身),小造纸厂(包产到户时就分了)。到了年底,生产队除了分自己生产的口粮外(针对所有人口),每个劳动力还会根据工分多少分红,这些“红”就是从上述项目挣来的,国家征收的公粮统购也要付钱。
那是“社会主义的人民公社”好不好?是超越料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参见:葡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无法与封建时代的生产方式并存
有种说法,“领先一步是先机,领先50步就成了疯子”,这“社会主义的人民公社”直接超越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但是当时的生产力却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状态(也不精确,生产力比现在低很多的意思,封建社会的农民有没有能力广泛使用化肥和农药,氨水也是化肥哦?也许现代中国的“封建社会”可以),所以人民公社就直接“飞跃无限”了。
当时国家的主观意愿是以工业化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比照的是第二产业的工业厂矿。生产队的农民相似于国营企业的工人,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这些生产资料并不归干部(生产队长、大队长或公社社长)拥有,甚至也不归国家拥有(宪法现在仍然确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剩余价值(当年就是农民口粮之外的粮食)是被国家以收税的方式通过法律/行政途径拿走的,社队干部只是代表农民行使管理权而已。看看当时拿铁饭碗的国营企业工人,工人也是共同拥有生产资料,但剩余价值也是以税收和利润方式上缴国家;工人自己也不能自由支配生产资料,也是厂矿干部代为行使管理权。当时的工人可没有被称作“工奴”,是被称作“企业的主人”(直到90年代朱总的国企改革为止)而被人趋之若鹜呢?
既然是大生产方式,农民出门当然应该请假,这个从制度上讲是没错的,工人不上班照样得请假才行。当时的中国,不要说是工人出差,就是政府部门干部出差照样需要“介绍信”,介绍信并不是只针对文中的“农奴”。
知道为什么吗?既然外出做工,他就不挣工分、不为集体从事农业生产了,可是生产队仍然要给他和他在生产队的家庭人口分口粮,并负担其老弱的医疗保险等福利(尽管当时的福利很少),并且不想在外面干时,随时可以回生产队来挣工分、分口粮,这相当于停薪留职费。如果以社会化大生产的眼光来看待当时的农业生产,这一切都是正常的。
那么是不是说就应该原封不动地恢复三级核算的人民公社制度呢?至少,我看没必要,侠客梦:【原创】用常识分析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的可行性
我也不知道“左翼理论人士”是不是这样认为。毕竟“历史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螺旋式上升”。
让我们拭目以待,我相信中国的农村和农民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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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集体农庄农民是农奴”“左翼怀念集体农庄”的商榷
🙂照他们的定义,姚明就是一标准的奴隶。 2 一个秤砣 字308 2009-02-09 19:13:01
🙂的确如此 滴语 字0 2009-02-09 19:26:18
🙂现代人大部分都是奴隶。 2 杜撰 字42 2009-02-09 08:33:25
🙂按你的说法,就不光是现代人了。古今中外,除了天生有钱的 1 玄铁重剑 字32 2009-02-09 18:53:00
🙂就是这个意思啊。 1 杜撰 字0 2009-02-09 18:54:36
🙂涵盖面太光了,就浪费了“奴隶”这个特有词语。 1 玄铁重剑 字0 2009-02-09 19:01:10
🙂题外话,不过挺正确:现代社会的特点就是无限拓展,无法退出 2 细脖大头鬼 字571 2009-02-09 08:4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