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盗版岂能有理 -- 不爱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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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章毫无道理【原创】

首先“复制”和“偷盗”不能混为一谈。我通过复制获得了一份信息,但信息的原始作者并没有因此而失去它。信息时代应该从某种意义上提倡信息共享,这样才能促进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

人类有趋利的本性,软件作者也好,使用者也好,唯一的目的就是利益最大化。但天下没有免费午餐,如果软件作者希望大家都使用正版的话,他应该付出相应的成本。

文章作者称“微软和Adobe等软件厂商,本来的确可以采用“硬卡”的方式发布产品,……”你以为他们没这样做,是为了客户升级方便吗?如果真的做成了硬卡,谁还买,或者说谁还买的起他们的产品呢?即使有人买的话,如果他的竞争对手也会这样做吗?……还是那句话,他们的成本划不来,相信对于他们来讲,即使有一部分盗版流行,自己还是能赚到大笔钞票。而作为用户来讲,软件公司生产的第一份软件产品和第100000件同样的产品价值是不一样的,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付出同样多的金钱?

也许有人会说,那好,说到成本,那就让那些盗版使用者承受不起使用盗版的成本就好了--这样才合理嘛。比如,政府施以高额罚款,开发新的技术,增派人力监督……想法不错,但如何实现呢?政府打击盗版也是需要成本的,正是因为软件行业的生产成本相对较低,所以才增加了打击盗版所需的成本,这实际上是软件公司把成本转嫁给了政府部门。而软件公司的依据就是法制社会下的知识产权。在我看来,这是个诡计,政府象个公司,他也有运营成本,他的能力不可能是无限大,政府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他没有权力把所有的行政资源都运用到保护软件生产者方面吧---这公平吗?如果你希望他做到超出他能力的工作,那好,请多付钱给他---成本!成本!

当然,不是说软件的作者就必须“义务地、无偿地”为全体人类社会贡献他的智慧。只是他们不能以知识产权为旗号,无限度地赚取利润,现在看来,他们的贡献和索取是否有些不合比例?石油、钢铁巨头经过了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积累的财富,还不足软件巨头几年内积累的多……没有完美的行业,就各个行业而言,市场是公平的,你的财富得到的容易,那么对于别人来说,也是一样的。

无论是让软件作者,还是政府来规定软件产品的利润率都不合适,那么就让市场来决定好了。只是这样,我们又回到了成本的问题上。

换个角度讲,如果软件的生产者从一开始,就以盗版软件的价格(或略高)大规模销售其产品,比如WINDOWS 10元或15元一张……盗版自然就失去存在的市场。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软件商的利润和现在比一落千丈,软件业从业人员大副减少,从整体上看,软件业发展会减缓许多,似乎是不可接受的倒退。但这种不可接受的倒退是对于软件商而言的,而不是对于整个人类社会而言。如果说软件的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我不怀疑---那么谁说人类社会发展就要保持一定的加速度,谁规定这样一个速度来着?

另外,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保护正版---或者说过度保护正版,只会导致中国用户无法在同等的优惠条件下享受现代人类文明成果。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没有盗版的话,有多少中国人会买电脑?恐怕连1/10都不到吧。一个PHOTOSHOP卖近万元,你还舍的装吗?当然还包括一些影视作品。中国人不能因为收入低(多种原因造成的)而无权享受这些文明成果。

最后一点,如果说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个软件业的从业人员,那么我很理解他的想法。但这样一来,这种辩论就不存在公平性,因此从一开始就失去了意义。就好比,我是一位顾客,我想和可口可乐公司的经理探讨,可口可乐和白开水谁更好喝一样。

我这篇文章还没有提到民族感情方面的东西(有前辈的文章提过这些问题)---尽管也是我用盗版的理由之一----但我认为这不是理论的正当理由,因为这种理由带有私心。

感谢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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