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和花老乔──不得不说的故事(1) -- 即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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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我和花老乔──不得不说的故事(全文完)

用发乎情止乎礼形容那段交往并不合适,我们诚然止乎礼,但发乎情却需商榷。

在承德见到了他父母,交谈不多,只记得他妈妈慈祥和蔼中年妇女的样子,父母家的房子反倒朴素如老百姓。那时他大约给我讲了他爸爸曾经的辉煌,后来站错队伍,就一错再错了。不过仍有很多老部下当政,所以有时家里还是热闹。

在青岛叔叔家,婶婶偷偷问我堂姐:“那个男孩子是你妹妹的男朋友吗?”被堂姐嗔道别乱猜。堂姐看得出我们只是朋友的熟悉,不是恋人的甜蜜。

分手回家后,整个暑假都有一种轻飘飘的快乐。一天收到他寄来的游玩照片,妈妈看见信封上男生的落款,警惕地问他是谁。“就是一个同学。”“你在北京就住他家?”“对呀,好多人呢。”无所犹豫地撒了个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却不想和妈妈解释,怕解释了她也未必相信。

开学后,大三有了许多重头课,收拾了心思好好念书。他要去外地实习半年。走之前他请我吃一次饭,饭间回忆起很多旅途趣事,隐约又有了那种心头微颤的感觉。饭后我说还要回去看书,他明显楞了一下,送我到自习楼前,他说你比我用功多了。

这样用功的半年转眼过去,下学期再见到他时,变化之大令我几乎不敢相认。

首先他学会了抽烟。第一次在我面前抽烟时,他还不好意思,迟疑半天才垂下眼皮抽出一支点上。我一般闻到烟味就头晕,但他的烟大概比较高档,闻起不冲,有股淡淡的甜香。

他还辞去了学生会主席的职务,找人合开了一个卡拉OK厅。他邀我去过那里,普通的一个小门脸,有几位小姐打点业务。不习惯那里的气氛装潢,后来就不再去了。

更绝的是他书包里还放了个砖头似的大哥大,他说要照顾店里生意,必须时常保持联络。现在想起那个年代笨重的手机,人人都会大笑。但当时能够拥有一个漫步街头,要引起多少人羡慕。

那个春天,我没有想到,我正快速地坠向深渊。

我的日记里记满了那一阵子他约我吃饭,看电影,散步,逛街,然后极具绅士风度地送我回宿舍或自习室的片断。吃饭时,当我抬起眼睛总能捕捉到他游移在我脸上的目光。有时他点燃一只烟,微笑地听我说,在火车上的顽皮劲儿少了许多。他告诉我大哥大嫂离婚了,我无语,自己的人生经历都是空白,凭什么去安慰人家呢。他已在北京找到工作,一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他爸爸的老部下一定帮了不少忙。

“我也想毕业后去北京。”

“好啊,到时我可以帮你。”他说,同时告诉我许多起草,打印简历,如何同系里管人事的老师套近乎的诀窍。

慢慢地,我发现我开始想念他了,以前只是欣赏,感激,现在复杂起来,夹杂了更多的相思。他长长的手机号码早已烂熟于心,总是情不自禁地想给他打电话。但每次我们仍旧只是玩耍聊天,偶尔他护着我过街,我便脸红心跳,和大二暑假时完全不同。小妮子动春心了也。

同宿舍已成了四对,只有我和老五还没有护花使者。老五是铁定了心要出国,考托考G忙得不可开交。我因为年纪最小,开化最晚,一直也是独来独往。但他频繁的相约使宿舍的女孩子们起哄:“老六真有手段,怎么骗上的呀。”开始我还顺着她们的话往下说:“嗳,不服气是吗?赶明儿再勾引一个更帅的给你。”后来她们越发得寸进尺,打听有没有实质进展。这会儿我才急赤白脸地同她们解释一切纯洁得不能再纯洁了。老大不信,问:“你想不想有进展啊?”老四代我答道:“想啊!”哄笑声中,哭笑不得的我几乎冲上去撕她们的嘴。

从此老大总是循循善诱教我如何诱导和他亲热,譬如带他到僻静处,佯装眼睛进了沙子让他吹吹,要善于将计就计。每次我都笑得起不了床,说:“老大,你这么多才多艺,不如你去和他吃饭好了。”老大当仁不让:“我倒是想啊。下次他来,我就说你病了,不过我刚好还没吃饭,咱们一起去,如何?”

在同宿舍女孩的教导下,我脑中充满了各种幻想,套用琼瑶的话讲就是“我完蛋了”。孔老夫子的无欲则刚说得太对了:一旦心头有了欲望,一切都不自然起来。不要说我一个普通女子,那冰雪晶莹的小龙女惨遭尹志平后看杨过的眼神不也大变么?

只是每次他还是占尽主动地请我吃饭,送我回校。我常忽然灰心丧气,眼光中也一定充满哀怨,他似乎没有察觉,我不说话时他便兴致勃勃地谈他的歌厅。

快到期末考试了,意味着他也快毕业去北京了。

考试前一天去麦当劳吃过晚饭,(那里的环境最是幽雅,我们常去)他照常送我回自习室后去歌厅。书无论如何看不下去,终于下定决心,一定要问清楚。

走到校门口的公用电话摊,拨通他的手机。等电话时,心咚咚直跳,浑身颤抖得厉害。

“喂?”他接了电话。

“是我。”我的嗓子有些沙哑。

“书看完了?”

“还没有,书包还在教室呢。”

“有什么事吗?”

我静静神,平息一下呼吸:“我只想问一句话,你今天晚上来找我,是不是只为请我吃饭?”

他那边深深地说:“你说呢?”

要我说?这种事情怎么能女孩子开口?

“我问你呢。”

他轻笑一声:“没别的事。你别多心,安心看书吧。”

有如五雷轰顶,我一时默不作声,心已开始绞痛。

他“喂”了一声,我机械地“嗯”,控制住心情:“哦,没什么事,我挂了。”

说完就挂了电话。

摆摊的老头听出我的不对头,张口要五毛钱,平时一分钟一毛钱的。我毫无心思地放下一块,转身就走。

一直软软地走到自习楼下的长椅上坐下时,才开始体会到女孩子自尊的盔甲一片片碎落,伴随着初恋,严格说来应该是初次单恋,的惨然结束。想到他身边环绕的漂亮女孩,我算什么呢?还不自量力地去自讨没趣。

抱住腿,把脸埋在臂弯里,任由泪水顺胳膊流下,浸湿长裙。

不时有对对情侣走过,他们一定想是哪个失恋的傻丫头跑到这里发呆呀。他们猜的没错,确实是一个失恋的傻丫头跑到这里发呆。

自习楼的门关了,我毫不在乎落在里面的书包和那几本摊开的书,也不想回宿舍,今天晚上没法打起精神应付她们或向她们解释。就那么抱着腿麻木地在长椅上坐了一晚。七月的蚊虫很厉害了,我浑然不觉。

直到现在,他为什么这么做对我来说仍是个迷,永远无法解开。

考完试后,我立刻回家,没有再和他见一面。

大四时,心情逐渐平复,迅速地交了第一个男朋友,迅速地第一次领略到树林深处的奥妙,迅速地感到厌倦,又迅速地分手。

他没有食言,分配工作时他写来一封信,说他可以帮我在北京找工作。那时候可以很平和地看他的信,按着信上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听见接电话的人叫他的名字:“喂,有个声音特温柔的女孩儿找你。”电话这头我微笑,谁呀,这么多事。

这么久了第一次同他讲话,心情平静得不起一丝波澜。生活,就是这样,“时间可以冲淡一切”颠扑不破的真理再次胜利。我们还是好朋友,这让我宽心。在他的帮助下,我分配到他们公司下属的一个研究所。

八月底到单位报道时,又见到了他,只觉更加成熟,待人处事更加周转圆滑滴水不漏。上班之余他还和别人搞一个建材公司,颇为赢利,使得他可以开着黑色丰田乱跑。他有时还是会请我和别人一起吃饭,有时间的话我也去。

单位的大妈大嫂们知道我还没有男朋友,个个都热心地介绍对象。我简直怀疑这哪是研究所,改名叫婚介所更合适。

工作一段时间后,受北京出国潮的诱惑,我决定步老五的后尘,联系出国。于是我搬出了单位的集体宿舍,单租一个小屋,因为总要熬夜做GRE模拟试题,不能让单位的人看见。

一天晚上,我正在整理乱七八糟的申请材料,他敲门进来,有明显的酒气。我知道他当学生会主席时就经常喝酒,不过和我在一起时他从没喝过。我急忙给他倒杯热茶,他大概刚做了笔大生意,絮絮叨叨地讲述刚开始时同客户周旋不易,后来反是客户求着他们。他说的这些离我都非常遥远,我只随声应答。夜慢慢深了,他拉过我的手。如果是两年前,我一定会惊喜莫名,但今夕远非昨日,我把茶端给他:“你该走了,我明天还上班呢。”

他不做声,手上也并不松劲,我渐渐害怕起来:“挺晚的了,你走吧。”

“干嘛赶我走呀,我高兴在这里!”老板做久了,不太会在意别人的神色和语气。

“我这没法住呀。”

“你这床不挺好的嘛。”

“开玩笑别太过份。”我的脸沉下来:“真的,你回去吧,我这还有一大堆事呢。”

因为酒精的作用,他平时的周到随意都没了。不得已,我对他说:“你再不放手,我不客气了。”

“你能怎么样,你还能强暴我?”

平时对这种荤笑话我也就一笑了之,那天晚上我也被酒精中毒,拿起桌上的刀片在他手上划下去,鲜血立即迸将出来。

他一怔之下放开手,似乎不相信我能做出这种事,酒也醒了。我突然满眼是泪,把门打开,他一言不发地走出去。

发出去50多份申请材料,有三家大学给我全额奖学金。想了很久决定还是打电话告诉他我要离开北京了。他平静地向我道喜,说你上飞机那天我送你。

离开北京的前一天深夜,我守着电话终于打通了北京音乐台的零点月话节目,点了一首猫王的“Always on my mind”,不在乎谁能听见,只是给自己的心作个交代。

第二天他开着黑色丰田送我和我父母到机场。妈妈止不住哭,我心中也很难受,毕竟将要孤身于万水千山之外。他没有多说话,只是帮我把行李托运妥当。我同他招招手,轻声说:“对不起。别再喝醉了。”然后再见。转身走在通道上,我泪流满面。

出国近一年后,收到他的一封e-mail,说厌倦了做生意,也想出国念书。我奇怪极了,告诉他这里的学生生活很苦。他回信说他知道,就是烦了,要找个清静地方。英文写就的信中单词,语法错误比比皆是。我告诉他既然他已作出决定,有事尽管问我。

有单位的同事陪读出来,聊天时提起他说已考完了GRE,托福,正联系呢。过几天他来封e-mail,让我帮他打听一下他联系的学校的情况。我如他所愿回了一封。

这是我和他最后的交往。

自从那封e-mail后,他再没联系过我。我给他的电子信箱发信也没有回音。很久以后才想起打电话给他,被告知早已不在了。我只有他工作单位和公司的电话,事情到此,我和他彻底断了音讯。

现代人有最敏捷的通讯工具,却也有最迟钝的通讯意识。

不止一次地想像过他现在身处何方,有没有可能和他重逢。有一阵子甚至以此催眠。

也google 过他的名字,但南方周末报社有个记者和他同名,翻过前二十页记者的文章后,颓然作罢。

我常分析为什么我和他不是真正的恋人,却总是念念不忘和他的交往。也许在那如百合花般简单洁白的岁月,第一滴雨露总是难以忘怀。也许只不过又落入了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俗套。

已是下午四点钟,客厅几乎收拾完毕。我换好衣服,一会儿还要去一个朋友家吃饭,已婚的夫妇总是比较怜悯单身女子。

想一想,我把日记本和一些旧纸放入纸箱,挪到杂物间,等下次搬家再理会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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