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岳飞传 文嚎 第一章 -- found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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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岳飞传 文嚎 第三章

第三章

这一章里出现了秦桧,他当初是个状元郎,身份比岳飞高。我大学里有个情敌是高干子弟,仗着家里的势力什么生意都干过,结果应了一句古语: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傻逼。该高干子弟百无一用又抢我女朋友,我本该恨他入骨,但这个恨很早就消了,因为他不久就死了。所以坦白说我现在还常常想起他,心中一阵难过。

岳飞跑到太行山看星星,剩下王大辫子一个人在东京。

那天王大辫子请了半天假去给岳飞捧场。事情发生的时候,她看着自己的男朋友骑在白马上发动武举起事,气势昂扬,声情激越,像个不折不扣的英雄。他手里的湛卢宝剑是用自己的金钗换来的,想到这里,她觉得自己没有白做妓女。自己如果不是妓女,就不会在楼上看风景而是在给老公做饭给孩子洗尿布,也不会大声说一句好而是立刻把脸尽快变成西红柿以证明自己是良家妇女就算自己根本不懂操你妈什么意思,岳飞当然就不会爱上自己,自己也不会有钱买金钗再卖了给岳飞买剑,后来的一切都没有机会发生。

可是等她仔细回想完毕再凝神向岳飞看去时,场面已经很混乱,岳飞在拼命往校场外冲。王大辫子只好大叫“阿飞,阿飞。”岳飞也许听见了,回头望了一眼,但只是匆匆的一瞥,也不知看到她没有。但她清楚地知道他正离她越来越远,那个白马身上的背影渐渐变小,模糊,感觉会在一瞬间消失掉,甚至来不及让她流下泪水。

可她还是赶在岳飞的背影消失之前闭上了双眼,静静流下泪来。她哭给自己看。肯定自己已经看不到岳飞时,她睁开眼,大叫一声操你妈。没有人为这句话发呆,人人都只想着逃命,只有她呆呆站在人群里,一边骂一边被人推着走,然后遇到一个当小官的客人,呆呆地跟他藏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

直到,看着外面快被禁军变成肉酱加工厂的大街,王大辫子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失恋,不大声哭一会实在说不过去。于是就偎在那个客人的怀里,哭出声来。她想,和谁相遇,发生什么,其实都和自己无关。一切都是一转眼的事情,相爱,离开,像梦一样。再美再好的梦,做一个也不过几秒钟的时间,自己完全无能为力。岳飞离开了自己,一个不记得名字的客人却救了自己,而自己在其中做的一切根本与结局无关,只是道具而已。

失恋中的王大辫子剪掉了那根辫子,以及,比辫子还长的记忆,留了个另类的boycap,请了长期病假每天坐在楼上看风景。她不是在等待岳飞回来或者另一次爱情,只是想认真地无聊一下,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看着像得了阳痿的乏味的东京和住在这个城市里过着每天全然一样的生活比自己更无聊的人们,从日出到日落。她想知道为什么一个所有的明天都已经在今天之前发生了的人的脸上会有笑容。

王大辫子的样子让我突然发现,原来失恋时的女人才是最美的。我这么说,不仅解释了为什么被岳飞甩了的王大辫子能迷倒秦会,还顺便一举解释了为什么一直以来我觉得老婆不够漂亮。这个解释有点头头派的意思,尽管我实在不想承认。从这点看来,我也算是没白在头头手下做了这么久。

老实说,如果我是岳飞,我就绝对不会主动离开一个肯把我看成英雄肯卖了首饰把钱给我买剑肯在我失业的时候默默陪在身边的女朋友,无论她是否漂亮,也无论她做什么不够高尚的工作。但如果我真的是岳飞,那就没人带领大家投入伟大的抗金战争中去了,千千万万大宋祖先同胞就会生活在金帝国主义者殖民统治的水深火热之中。虽然我不是什么英雄,但我也不是秦会那样自私的卖国贼。事实上,我很爱国,这一点可以从我的想象力丰富的头头从来没有以不爱国的名义扣过我工资得到证明。而且,我的老婆是中国人,尽管我的英语相当不错。所以我打算还是做自己算了,每次和我那个不够漂亮的老婆吃饭都是我买单也并无怨言。

相信大家都看出救了王大辫子一命的小官是谁了,如果大家还算是看过言情小说的话。这个人就是现在和王氏永远跪在一起的著名奸臣秦桧,当时他在东京做着享受四人小轿交通补助的不大不小的官,经常冒充书生微服嫖妓。从他嫖妓享受录用待遇来看,他也算是少年得志的官了。

关于秦桧,简介如下:

秦桧出生于江宁,今天的南京。自幼聪敏,拜师于汪伯彦的门下,在同学之间有绰号“秦长脚”。

有人说“秦长脚”这一外号的来源是因为秦桧善于跑腿,组织工作搞得好。但我却一直认为,“长脚长腿”都是诗人和采花贼的代称。因为这两者都喜欢踏着月色走来走去或者是窜来跳去,腿长成武大郎那样肯定不行。对此,明显一点是例子是美国诗人朗费罗(LONGFLELLOW),他的名字直译过来就是“长家伙”,如果你不往???钡姆较蛳耄?就会发现他的名字和秦桧的外号是同一个意思。

对于秦桧的老师汪伯彦我有几句交待的。史载此人乃南宋一大奸相。上梁不正下梁歪,其门生秦桧也不是好人。这个说法很容易让人想起印度电影《流浪者》里那个法官的一句话。文化革命,有个小伙子写文章试图推翻这种“血统论”,有关方面派给他一发子弹算是回答。

据考当年汪伯彦在朝中为相的时候,其门下弟子可以通过走后门入朝当官。但那时秦桧正值少年气盛,书生意气楞要自己考功名,有人劝他面对现实,他写了这么首诗回答: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

操你妈!反腐倡廉!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书生秦桧是一个正直的人,但不是一个豁达的人。因为他可以忍受住自己不当官,却忍受不了别人走后门当官。中国的知识分子大都有这个毛病。

北宋年间中国的知识分子生活景况比较惨,周敦颐没有正当工作,邵雍为了维持生计还得帮人卜封算命。有了这些活例,年轻一点儿的书生都刻苦学习物理化学生物等实用学科,后来有位相爷叫贾似道的在生物上的造诣颇深,还写了一本有关蟋蟀的专著。

当年,秦桧在汪伯彦门下主修国际政治,他并没有像其他学生一样再去修一门课,这说明他非常自信。我念书的时候也有一位同学如此自信。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他的一二三志愿分别填的是清华北大和长江大桥。我最初看他的志愿表还以为他如果考不上清华北大就要去长江大桥上站岗放哨捉拿梅花党的特务,没想到他说是考不上清华北大就要从长江大桥上往下跳,吓得我不轻。

需要说明的是我那位自信的同学在考上清华后的第二个春―夏之交就死了。具体是怎么死的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而秦桧虽几经落榜,也终于在政和五年考中进士,参加了工作,并且因为是南渡前参加工作的老资格在南宋朝廷很吃香。四十一年后,他屈辱地死去。虽然说人人都要死,但读书人的死历来都很少有流传千古的。南北朝时王景文被皇帝赐饮毒酒,他就对朋友们说:“此酒不可相劝。”这本来是很牛逼的死法,但他却不是读书人。后来有个叫金圣叹的读书人虽然也在死前留了句笑话,但因为他是被人腰斩的,肠子下水流了一地,拾掇起来一定很难看,也算不得牛逼的死法。

历史上,秦桧是个奸臣,需要做很多坏事。可遇到王氏时他还很年轻,先谈个恋爱再做那些坏事也不迟。我读书的时候,周围的同学都是志存高远的人,但只要有机会,谁都会找个女朋友和自己一起上自习逛街看电影谈将来好让时间过得更快,让实现理想的日子早一点到来。

那天,在那个旧房子里,王姑娘的哭声比窗外的惊天动地的马蹄声更让他惊心动魄。当王姑娘的泪水渗透了他的衣服弄湿他的皮肤和心灵时,当他闻到王姑娘辫子上动人的名牌洗发水的香气时,当他感到王姑娘脸上的体温带给自己的温暖时,他只好爱上这个用身体赚过自己钱的漂亮妓女了。众所周知,对朝廷官员而言,爱上一个妓女是很没面子的事情,更何况是一个招聘妓女。虽然他们的头头徽宗皇帝也半公开地爱过一个妓女,但头头就是头头。只要你因为上班迟到被扣过工资又每次都比头头更早把屁股下的板凳坐热更早看完报纸上的婚外恋故事八卦新闻,你就一定知道头头这两个字什么意思。

不过据我所知,秦长脚是个脸皮很厚的人,别人说什么对他而言并无所谓。后来他出卖国家的时候相当从容自若,现在爱上一个招聘妓女他更是根本不会眨一下眼睛。从这一点来看,他不大像知识分子,不负责任地说,至少在这一点上我有点喜欢他。一个人做事不大依赖理由,多少会方便一点,至于别人明不明白有什么关系,反正事情都做了。因为怕被口水淹死,我们失去了生命里许多有趣的东西,也不得不和一些无聊的东西在一起。比如说我,一直想和老婆分手,可是总找不到理由,直到现在还得每个星期请她吃饭看电影,一边付钱一边很有风度地微笑。我总不能把不想请她吃饭作为理由吧。

和王氏分手后,秦长脚因为舍不得把那件留有王姑娘泪水的衣服脱下来,被风一吹就感冒了,又因为这个感冒是因王姑娘而起,秦长脚就一直舍不得好,结果差点发展成了肺炎。直到上面要求各级官员开会批判那天的事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他才迫不得已好了。现在的人们说到失恋总是说并不比一场感冒更让人难过,不知道这句话和秦长脚有没有关系。

对那天的事情,秦长脚很有些好感。不管怎么说,没有那天的事情就没有王姑娘埋在自己怀里的脸,没有王姑娘汹涌的泪水和自己感冒。每次大的灾难里都有一个伟大的爱情,秦长脚想,他和王姑娘就是那个爱情的主角。在会场上,秦长脚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只顾忙着想入非非,轮到自己发言时就把皇上在朝廷特别会议上的讲话背几段。因为精力不够集中还背错了许多,这些让他的头头相当不满,但考虑到他并没参与那天的事情,也就算了。

但在私底下,秦长脚说了不少关于那天的事情的好话。能带给自己爱情的东西都是好东西,无论是一张titanic号的船票,一场有人伴在床头的大病,还是一个让自己的衣服被怀里的女人的泪水浸透的人祸。年轻人就是这样。而且年轻人会把这些说出来,这一点,大概是当我们把一切话埋在心里等着发霉发酵时就会怀念年轻的时候的原因之一。

现在,我觉得我在很多方面可以理解秦桧。比方说,同为知识分子,猛然碰上一场政治上的大变革就得发蒙。法国有个叫福柯的知识分子平日里眼光敏锐言谈锋利,但当伊朗的霍梅尼政教合一搞政变,引来西方一片骂声之时,福柯却为之大加辩护,类似的经历我和秦桧都有过。

八十年代我上大学的时候读了一套《走向未来丛书》,当时我还有同学看到民间刊物《今天》,这些在今天看来还是很惊人的,但实际上的结果却是这样一批年轻人一进入九十年代全都傻掉了,只去讨论通货膨胀,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等前段日子有后生给我讲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时,我才猛然想起当初就有同学借给我看过一本黄皮书《通往奴役之路》。

再比方说,我们都喜欢王大辫子这样的女人,无论她是被人叫做王氏,王大辫子,王姑娘还是别的什么。

早些年读书比较轻松的时候,我被大人带着去过几次西湖,自然也到栖霞岭边看了岳王坟和它坟前四个倒霉的铁像。

在我的印象里,岳王坟前的四个跪像做工实在很差,简直男女莫辨----我以前听评书的时候,曾被告之秦桧之妻王氏很漂亮,迷倒过金兀术。据说三四十年代,中国政界对抗日态度不同的各种派别在争论不休的时候,民间的人士一律是以砖头和唾沫来对待这四个跪像的----这也可能是造成那四个铁像面目模糊的原因。

后来老师给我们讲岳飞的《满江红》时也讲了这一点,对此,老师的观点是:中国人民有着朴素的爱国主义热情。我当时虽然年记很小,逆反心理却很强,闻听此言立刻在心中大叫一声“放屁!”我虽然不怎么同情秦桧,但我却还认识一个叫袁崇焕的汉奸。在我看来,老百姓吐唾沫也罢扔砖头也罢,多数是糊里糊涂的。他们所憎恨的“汉奸”,往往正是皇上憎恨的汉奸,因为皇上代表了大汉民族(当然在这里元朝和清朝要除外),所以他老人家憎恨的自然就是大汉奸贼,大家一定要一起来憎恨。

在我想到以上内容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们说出来。大家都知道,在中国想谈论历史是要有一点勇气的。因为咱们的历史总和政治紧紧连在一起。比方说当年,有两个人评论岳飞,甲说:“我们要用无数个无名的岳武穆,成就一个有名的岳武穆。”乙说:“岳飞是个不知道节制的军阀。”如果你光看了这两个观点就想加入这场论战,那你就完了。因为我有一点补充的,甲还说过另一句十分有名的话,叫做:“日本离我们还很远,我们最近的敌人是共产党,攘外必先安内,诸君要以党国大业为重,精诚团结。。。。。。娘西皮。”这个人是蒋介石,他说的后一个岳武穆就是指他自己。同时,乙也有一句十分著名的话:“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个。”此人叫汪精卫。他说岳飞不知节制,言下之意就是秦桧知道节制,应当效仿。如果当时你在国统区说秦桧求和正确,在敌占区说岳飞抗金应该,或者是在六六年对海瑞发表几句议论,都是对自己脑袋不负责的表现。

最后要补充一点关于汪精卫的事情,我见过一张照片,上边是中国人民用铁铸成汪精卫等人的跪像大加虐待。一旁有几个日本兵拄着三八大盖看笑话。这张照片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千万不能给日本人当汉奸,丫的小鬼子不够意思。

有位朋友告诉我说鲁迅有一句,大意是说敢于抚叛徒之尸大哭的人才是真正的牛逼。对这话我一直有点怀疑,是鲁迅说的还是他编的?因为我确实不记得鲁迅有过这样的话了。同时应该说明的是鲁迅有许多话都被我们忘记了。

生完病开完会,秦长脚立刻开始了和王姑娘的感情。王姑娘因为失去了爱情,对当妓女已经彻底没有了兴趣,而且秦长脚救过她,她又是生活在古代,除了爱上他给他当老婆之外她实在想不到更好的方法报答。

于是,他们结婚了。能够和历史在表面上取得一致足以让我感到兴奋,但他们的故事刚刚开始就渐渐索然无味起来也让我感到心痛。秦长脚给东京之春的二等招聘妓女王姑娘赎身然后娶进家门,让当时的东京人吃完了饭之后都有所事事,人人变成了道德家。当时刚闹了人祸,女真人又不断进逼,东京民生凋敝,许多人下了岗吃不饱饭一心想闹事,秦长脚结婚一事正好提高了大家的道德水平,让东京的精神文明建设大有进步,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提高了大家的凝聚力。东京各大报纸的头版那段时间往往有这样的标题:下岗虽穷有骨气,憋死也不娶野鸡。节约妓女献前线,大家都来同性恋。秦长脚上街经常被扔臭鸡蛋,全东京大概只有卖臭鸡蛋的人对他还有一点好感。

秦长脚虽然帮了朝廷大忙,但朝廷方面还是觉得他丢了大家的面子。妓女已被朝廷列为军需用品,凭各级头头的条子统一调配,普通市民每个月的嫖妓指标只有3次而已,偷偷嫖妓被抓住在衙门又没有关系的统统要判卖国罪,发配到前线当兵。秦长脚擅自和妓女结婚而且这么明目张胆实在是太过分了。

对秦长脚的处理意见朝廷讨论了很长一段时间。秦长脚利用停职审查赋闲在家的机会抓紧时间和老婆花前月下。他知道什么是乱世,狠不得花一天把一生过完。

时间就这样忽快忽慢地走到了公元1127年,于是靖康事件发生了。

当年大宋发生靖康之难时秦桧也和我一样傻掉了,据说在1127年,金兵南下掳走了宋朝的两个皇帝和妃子待臣共三千人。当时参写这项行动的金兵只有六万,而宋朝勤王部队共二十万。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宋人受到了很大打击,全部蔫掉了,史载这几年大宋的新生儿出生率也大大降低,可见国耻一事对于老百姓的性生活打击也是相当之大。当时朝庭里为商议对策召开了一个会议,要选派五个人随皇上出国坐牢,秦桧就是其中之一。

从这件事的前半部分大家可以知道,本次出国并不是什么好差使,所以没人愿意去。一群蔫头耷脑的男人聚在一块儿一言不发,场面像极了当年选右派。

关于选右派的事情,我有一点补充,据称当年某单位要选出右派一名完成上边下达的任务,不幸大家平时都挺熟,谁也不好开口。后来某人出会议室上了趟厕所,等回来之后会已经开完了,右派就是他。这个情节给我一个启发,我们可以猜想当年秦桧就是在上厕所的时候中了别人的暗算。

但是这是个不能令人满意的解释,因为举手表决的权威性历来不受怀疑。谁要是对这个不满谁就是反人类。我在这里说与会代表共同使阴谋陷害了秦桧,也许就会有人引用毛主席的话来反驳我:“不对!这是阳谋!”基于以上因素,我必须得为秦桧出国找上一个借口。

我们都知道,人分好坏两类,二者必居其一,只是程度深浅问题。按照现在一般的观点,秦桧是个大坏蛋,但是这个蛋是何时变坏的还不得而知。因此在这时我们有必要做两种假设。

(一)假设秦桧在1127年是好人

如果是这样,当日开会的情景就应该是这样:众大人低头不语之际,秦桧拍案而起,怒道:“无耻啊无耻!这是某集团的无耻,恰是秦先生的光荣!”按照我们一般的经验,好人要接受比一般人更大的磨难,所以好人秦桧就于公元1127年开始出国受苦了。

(二)假设秦桧在1127年是坏蛋

我们不妨先假设在1127年,大宋境内兵灾祸,民不聊生,大臣们按配给制领粮食根本吃不饱肚子。这样一来,伴二帝出国却是件肥差,于是大人们一阵争夺。因为秦桧有关系,乃是某某大人的孙女婿,所以就给他抢去了一个名额。同样按照我们一般的经验,坏人要享受比一般人更大的幸福,所以坏蛋秦桧就在大宋境内饿遍地的公元1127年出国享福了。

当然,我们还可以有另一种解释:这是上面对秦桧擅自和王氏结婚的处理结果,在批判人祸的会上表现不好也是上面的理由之一。只有你不给上面面子,它就总有一天会不给你面子的,你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洗干净屁股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当然,这个解释太不给上面面子,我不会采用。有一,二两个解释就够了。

秦桧出国的情景是很悲壮的。三千多人的队伍在金国骑兵的驱赶之下踽踽北行,走过了汴梁城外的青石大道,渡过黄河,走进了漫漫黄沙之中,消失在北国的落日里。

秦桧的故事到这里可以告一段落了,我们不妨用蒙太奇的方法看看太行山上的岳飞在干些什么。

我在看历史书的时候,常常会发现曾经确实存在过的一段历史莫名其妙地消失掉了,只留下了一个空空的年号。这种现象说明了在那段消失的历史中,并没有出现值得史官记录的东西。对此,我可以举上一个例子,如果仅仅从人的角度出发,从文化革命后,直到现在,中国人民在思想上就没能什么太大的进步。站在高处俯看这几十年,中国十几亿个体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这对于当初上山下乡后来又在天安门广场声讨过四人帮的一代人来说确实有些残酷,但历史从来就是这么残酷。

以上的一段是我在看了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后想到的。那里的主人公在历经多次战斗后终于阵亡,而当日的战报上却是“西线无战事”。这就是作者在最后拉了一个俯角,如果我们从这个角度看岳飞在太行山上落草就没什么可写的,因为在这段时间内,岳爷爷一直生活在回忆里。

现在看我这篇小说的朋友可能大多数没有上山落草的经验,以为《水浒》里的大爷们整天放浪形骸,一定很快活。这其实是一种误解,比方当年插队的知青们,白天可以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晚上可以喝酒打牌,但到了半夜,却经常有人在被窝里想事情,想着想着就会哭出来。

也许在一个外国人的眼里,会元1127年的太行山岳家寨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中国南方的某个知青点并没太大区别。从大名府里拉出来的八百岳家军在山上垦荒耕种,日落而息。在这里要说明的是以上行为并不能证明岳飞治军严厉,军队不骚扰百姓。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天下大乱,人人都穷得红了眼,遇见了打劫的往往是奋起抗暴,人在钱在人亡钱亡,岳飞带兵做过几票生意,弄的钱还不够给受伤的军兵买药。这种世道之下几乎没有几个正常的人,而不幸的是岳飞正是这少数几个正常人之一。

对于以上事情我还有一点补充的,那就是在1127年往后的一段乱世之中,中原的妓院全部关门了。原因就是世道不好,妓女们做生意挣的钱还不够避孕打胎的。当时的良家妇女们在遭遇匪徒劫色时也往往多是拒奸殒命,因为生下孩子实在是养不起。

基于以上这些因素,太行山上的岳家兵们只有大搞同性恋,经常为了这个动刀子,岳家寨里终日弥漫着一股混和的怪味。

在那段日子的某个下午,岳爷爷正和王贵汤怀在岳家寨的大厅中闲谈。这个时候一阵山风吹进大厅,带来寨外军兵一阵阵浪言浪语和那种怪味,岳飞感受到了这个,就开始喃喃说道:“这个世界疯掉了,疯掉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情景发生之时,整个太行山上风和日丽,没有一点要疯掉的迹象,这是个不好的现象,因为它足以说明岳爷爷已经疯掉了。

当年有位师姐启发我说,选择了思想就选择了疯狂,当我发现了岳飞的以上作为时,我渐渐开始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

我现在可以想象当初岳飞在太行山上遥看落日仰望星空时的情景。

那也许是在靖康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夏天,太行山上的草木疯狂地生长着,把并不宏伟的岳家寨掩在一片绿色之中,寨子周围是零零散散的耕地,一大群赤身裸体的汉子正拿着各式器具穿行其中。此时烈日当空,岳飞头顶大草帽盘腿坐在寨子中最高的一棵大树的树杈上,沥泉神枪挂在一边,一边喝骂一边防止有手下从后面摸上来用植物萃取物把自己麻翻。

等到红日西沉,岳飞便从大树上一跃而下,走向寨门。在路过寨门的大钟时狠拽两下钟绳,然后头也不回地绕到寨后的一块峭壁前,手脚并用爬上一棵歪脖老树,把自己埋没在落日的光辉里。

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个时候,岳家军的弟兄们都已经听见钟声歇了工,不少人连澡也顾不上洗就拉起性伙伴直奔厢房,剩下的一部分人或仰或坐,以人间最为丑陋最为慵懒的姿势横七竖八地阵列在寨子的各个角落,沉浸在各自的性幻想中。整个岳家寨此时只有风吹树叶声和狗叫声,金黄色的空气中飘荡着暧味的气息。

时间就这样慢慢过去,直到光辉隐去黑暗登临,才会有个军兵暴起大喝:“操你妈!吃饭了!”这一声喊往往会招来一片响应,马上会有人抬来铁锅和劈柴,又有人从仓库里搬出粮食予以配合。不多时,深蓝色的夜空中就会冲起一道道白烟,烟下是一堆堆篝火,火旁边是一圈圈裸体男人载歌载舞。

孔夫子说过两句话,给我印象深刻。一是“食不厌精”,二是“食色,性也”。在我的理解,这是两种人的生活方式,前者是王公大臣,这类人在任何时代都只是少数,后者就是指岳家军弟兄们的一类人,他们永远生活在最简单的世界里。

但是这个世界还有一种人不在此两列,这种人就是岳飞他们,在岳家寨里浓烟冲天人群乱舞之际,岳飞仍在寨后那棵老树上仰望星空。

我们知道,宋代的唯心主义理学流毒甚广,但岳飞这会儿仰望星空却不是在钻研占星术,而是在回忆。

自从由东京出逃之后,岳飞就一直在回忆。当初他没夺得武状元,究其原因乃是朝庭的强权践踏了制度的公正。而据昆德拉的教导,人类和强权的斗争就是和遗忘的斗争,这样一来,回忆就成为了岳飞唯一的武器。但遗憾的是,他的回忆与王大辫子无关。尽管那天在校场,他听到王大辫子大声叫着他的名字,带着哭腔。他回头时也看到了王大辫子呆呆站在人群里望着他的样子,可是现在,他已经不叫阿飞了。我可以肯定,只要老天还肯给岳飞一次机会,他就会成为如他所想的英雄。

我有一些朋友,当年也像武科场上的岳飞那样意气飞扬,因为当时大家都很年轻,所以就犯下了一些错误,洋鬼子说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但当初我们犯下的错误,直到今天也没有被原谅,所以我们都不认为这是错误。正如此时岳家寨的岳飞一样,始终不肯承认枪挑小梁王是个错误。

但如岳飞后来又入朝为官不同的是,我知这些朋友们直到今天为止还在仰望星空,尽管大家都不后悔当年的行为,尽管大家都在说等待也是一种战斗。但我能很清楚地看到,这些朋友在仰望星空时,除了眼中闪有泪花之外,脸上也浮有几丝臊红。

在1127年以及以后的一小段岁月里,还有这么一些人在和岳飞一样仰望星空,他们也将出现在我们的故事里。

杨再兴是杨六郎的后代,正如大家知道的那样,老杨家的人个个都能把大枪耍成螺旋桨,就像上海人人都会打麻将一样。公元1126年,杨再兴和他的朋友罗延庆同上汴梁赶考武状元,不幸遇上岳爷爷枪挑小梁王倒反武科场,汴梁城内爆发了大学―潮。

暴乱平定之后,杨再兴罗延庆一干人等被发配蛮荒,到了这个地步,他们的景况就和岳飞在太行山上相差无几了。每到月朗星稀之夜,这群兄弟就会以各种不是那么难看的姿势,或仰或坐,漫山遍野地仰望星空。这时候大家谈论得最多的就是岳飞,他们一致认定岳飞是个大奸人出卖了学―潮。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岳飞这个时候也在千里之外的太行山上仰望着同一块星空。

据史料记载,公元1127年发生靖康事件的时候,整个汴梁城是哭声一片。此时的汴梁城已座白色的死城,被这些哭声和眼泪浸泡了一下,更显得生机全无,就好象是从一大锅海水中煮出的一捧盐。

在这一片哭声之中,周三畏逃回了云南老家,他并不知道自己不久以后还将到大理寺任职,然后又被逼回老家。如果知道了这些,他就会一直隐居在云南了。乱世一般是土匪们的天下,而绝非书生们的天下。但北宋末年不是一般的乱世,在这个时候,土匪和书生都不是天下的主人,人人都是命运手中的小小玩物。

同样是在这一片哭声之中,秦桧被赶入北上的囚车,随着金兵和皇上离开了汴梁。需要指出的是,当宋朝君臣共三千人等走在汴梁城粉刷过了的青石大路上时,已经没有一个人能记起几个月前在这里发生过了什么。

我们可以画下秦桧出城时的景像。黄河在奔流,北风吹乱了众囚徒的头发。金兵的层层兵甲之中透出一张高傲的青年之脸。这个画面很容易让人们想起当年汪精卫的那首诗,“慷慨过燕市,从容作楚囚”那个。

汪精卫在当年有一个著名的比方,关于薪与釜的。在他看来,革命要以以上二种东西共同作用。他认为自己有热情没韧性,所以只能当薪柴去做搏浪一击,而不能去当釜,忍受烈火长期的煎熬。在我看来,秦桧正是这样的一个人,而决不是一个所谓的汉奸。因为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曾象苏武一样坚定屹立在北国的长草之间的秦桧竟会是一个汉奸。

当年有位朦胧派诗人有这么句诗:“身世如秋雨般凄凉,内心似落日般悲壮”。公元1127年的北国长草之间,站着一个衣着破旧身材颀长的书生。黄河以北的朔风吹得他一头乱发迎风飘扬。乱发之下乃是一双微睁的细目,正看着悲壮的落日没入草间,这个人就是秦桧。

当秦桧在五国城外的荒地中俯仰天地的时候,他孤独的背影引起了金国四太子完颜兀术的注意,在金兀术的眼中,这个汉人坚定的背影有着说不出的可爱。

在我看的评书里,金兀术是个可爱的坏蛋,南下侵宋之时,遇上忠臣尽节,往往好好安葬还代为抚养后代,遇上了奸臣投降自己,却经常给“哈喇”掉,无疑这是最好的一种敌人,他和岳飞一样,都属于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

起初秦桧刚到北国的时候,是对着荒原大声朗诵的,他这样做是为了抒发内心的激动,但却很容易给人当作理想主义者,而实际上他从骨子里往外都是一个经验主义者,正像我由农村进城的一位朋友,初到上海的那段日子,他就经常跑到黄浦江边高唱浪奔浪流那个歌。这让我们误以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可他现在是一家公司的经理,这就说明我们都错看了他。因为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一般都没有正当职业,同时真正的理想主义者看见了黄浦江也不会高唱浪奔浪流。由此可见,秦桧在荒原上高声朗诵诗歌只是在装纯情,如果是岳飞那样的真理想主义者来到这里,一定一句话不说在地上刨个坑把自己埋进去。

我在读大学的时候,有位哥们儿看了中文系的一女生,该兄弟面薄如纸,不肯要我们帮忙做媒,每天晚上拧好闹钟,第二天早早起来把自己收拾整齐埋伏在那女生去食堂必经之路旁的不树林内,远远看见那女生来了就从小树林里吟哦而出,开始是“在水一方”之类古文,不久又是“她的温柔我的迷醉”,后来总算跟上了时代,开始背朦胧诗。不幸的是以上一切苦心最后皆化流水。那女生直到毕业也不知道这位倒霉的诗人叫什么。我直到现在还认为当初那位哥们如果不是放着人话不说去背什么诗结果会好一些。哪怕他就是冲上前去来一句:曾经有一份爱情什么的结果也会比当初好。最起码能和人家搭上一句话,哪怕给人骂上一句神经病什么的也可以死心了。

通过以上这个事情,我们可以想到公元1127年在大金国的荒原上,秦桧一定是朗诵了一首不平凡的诗才引起了金兀术的注意。可以想见,兀术太子久居北国,一般的牧歌在他听来也许如牛羊嘶叫,秦桧那首夺人心魄的诗歌究竟是什么?

翻开我的研究报告,你将会看到,在一个秋日的下午,金兀术围猎归来。队伍走到五国城外时,远方传来一个嘶哑的声音:“天苍苍,野茫茫,我操你完颜家老娘!”兀术太子听到这个,心神俱震,抬眼望去,长草间长出一个男人的上半身,飘扬的须发被夕阳的光辉染上颜色,那是个令每个女人心醉,每个男人心碎的画面。

在我结束这一章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我大学里那位哥们没有用背影去吸引女孩实在是可惜。我现在的一位同事,当年是在北京一所著名的大学修的本科,据她讲那所大学里就有位著名老教授经常伫立在湖畔的夕阳里,惹得她们一群女生议论不已。当然,如果我们把这位老教授的行为理解成吸引女孩子未免有些阴暗,我在这里说这一点只是给恋爱中的朋友们提供一个方案。如果我早几年把这个方案提供给我那哥们儿,让他每天身着一袭黑色的风衣固定在河畔的金柳和波光中的艳影之间,再搭上一条白围巾,或许一句话不说就能成功了。但如果我们寝室里没有白围巾,搭上一长条卫生纸也能凑合,反正中文系的女生罕有不戴眼镜的,隔得远远未必就能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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