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3)接着说邓公 -- 史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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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管是谁的错,

这样干就是一种犯罪!把人民都赶在一起.强迫他们劳动,完了让他们吃不饱.这就是公社化的实际!

这是你无法否定的事实!

对于合作社,中国早在二十年代就开始有的.原则不外乎股份制和按投入获得收入的原则.你们干的是什么?象我们这里,五八年一亩地一造征粮就三百多斤.五九年一亩年征粮一造四百多斤.

要知道那个时候水稻单产在我们这里还没有超过三百斤的记录.不参加公社的,没有土地.这大家能不参加吗?

其实,公社化和政府的制度等很有关系的.我估计你至少看过《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吧?一些基础性的社会学您应该懂的呀。讲什么公社化是正确的这样的话?

从经济上说,公社化的核算计量标准是什么?如何经营谁说了算?

而最大的问题就是劳动成果的问题,公社的主要收益归谁的问题。集体,谁是集体?

在前三十年,我们看到的是你们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宣言,所以公社产品当然归你们党。

一个公社,每年向你们交多少猪,多少鸡。多少经济作物是你们党说了算。而给多少化肥,多少种子也是你们党说了算。那人民得到了什么?一亩地比如一造可以种出四百斤谷的你们党要他们上交五百斤。这就是你们公社化的目的!

到了分单干的时候,我们这里每个农民欠你们党一千到几千斤谷不等。

说什么执行不好,这我同意!因为他们没彻底地把农民手上的东西收到党的手上。所以是执行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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