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东周列国志》几则八卦 -- 卓娅和舒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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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叫弃疾,去疾的不少,古人的习惯。

楚令尹子南之子也叫弃疾。

周哀王名去疾,郑、莒都有公子名去疾。

后世还有冯去疾等人,很多了。

2.东周列国不能当正史看。史上没有相关记载。再说,信陵大概在孟尝之后3,40年才死。冯在孟尝时就已活跃,以古人的寿命,哪里活得了这么长。

冯梦龙可能是根据孟尝后来入魏为相这个由头,写入书中就成了孟尝死后冯谖跟了信陵。

不过先秦的记载多半比较混乱,包括年龄啊什么的;在年代上也不好说。

3.这个问题很复杂,历来争论颇多。我现在手头没书,随便说下自己的看法,(不少引注都临时网上搜的)。

先引段原文吧

孙子曰:

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必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传世的孙子本里面,都作“守则不足,攻则有余”,这个说法就非常奇怪,与一般人的常识相违背。因为是人都知道(不过像非洲黑叔叔这样的就不一定知道;而中国人几千年的智慧凝炼,黄口小儿都懂了,加上rts的普及),由于防守方占据地利,依托工事,又以逸待劳等等,进攻比防守困难得多,需要更强的实力。就像赵充国所说,“臣闻兵法,攻不足者守有余”。后世的演义之类的也多采用类似说法,比如这本东周里面。

那么这样一来,孙子错了不成?因此历代的注家,都试图给出合理的解释。十一家中最早作注的曹操就认为是:“吾所以守者,力不足;所以攻者,力有余”,后世注者也多以曹注为基础,采取此意。这说白了就是我弱所以防守,我强所以进攻(思想深度比上面说书人的水平还浅……不过事实上孟德的《孙子略解》就是很直白浅显)虽然曹操这话说的简单,但他的解释跟普通人的常识,跟演义里将领的看法,大体上差不多都是一个意思,都是强调了进攻需要的军事实力多于防御。可是曹操这个说法不怎么符合古汉语的语法,而且放到语境中去不大通,其意思跟上下文相比也不是很连贯。

所以后世就有注者想另辟蹊径,找到更为合适的解释。但这样的一个后果就是出现了注经中常见的探求“微言大义”以至望文生义钻牛角尖的情况。比如十一家里面的张预,注释就不像其余几家一样沿用魏武的说法,而是自起一说:

吾所以守者,谓取胜之道有所不足,故且待之。吾所以攻者,谓胜敌之事已有其余,故出击之。言非百胜不战,非万金不斗也。后人谓不足为弱,有余为强者,非也。

这一注解就比曹注更为合理,不单单拘泥于“强弱”关系。而且跟上下文的联系也更紧密。但后世也有人对此注批评,因为该注有望文生义之嫌,而且跟前句意思重复(好像是赵翼说的)。

其实这种说法也不是张预首创,在《唐李问对》中,就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

太宗曰:「攻守二事,其实一法欤?《孙子》言:『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即不言敌来攻我,我亦攻之;我若自守,敌亦守之。攻守两齐,其术奈何?」

  靖曰:「前代似此相攻相守者,多矣。皆曰:『守则不足,攻则有余。』便谓不足为弱,有余为强,盖不悟攻守之法也。臣按孙子云:『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谓敌未可胜,则我且自守,待敌之可胜,则攻之耳;非以强弱为辞也。後人不晓其义,则当攻而守,当守而攻。二役既殊,故不能一其法。」

这里李靖没有直接的解释那句句子,但分析上下文的逻辑,他说到了“不可胜”是通过“守”来达到的,因为在敌“未可胜”时,我方应防守以待时机,也就是孙子篇首的“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其想法跟张预的大致相同。

不过后面李世民就开始乱引申了,我怀疑他根本没理解李靖的意思。

太宗曰:「信乎!有余不足,使後人惑其强弱。殊不知守之法,要在示敌以不足;攻之法,要在示敌以有余也。示敌以不足,则敌必来攻,此是敌不知其所攻者也;示敌以有余,则敌必自守,此是敌不知其所守者也。攻守一法,敌与我分为二事。若我事得,则敌事败;敌事得,则我事败。得失成败,彼我之事分焉。攻守者,一而已矣;得一者,百战百胜。故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其知一之谓乎?」

当然,他这段话绝不是没有价值的,但是,他将话题引到了虚实方面,而《形篇》根本不涉及这个问题。而且他的理解,又绕回去了,仍将“不足有余”按字面的意思“强弱”来理解。虽然他自作聪明的给其套了个“诱敌慑敌”的漂亮幌子。

其它的解释还有不少,暂时也想不起来,就不说了。

然而事实上这个问题可能完全是后世学者在钻牛角尖。因为银雀山汉墓出土的汉简中,赫然就写作“守则有余,攻则不足”。跟常识,还有赵充国等的说法别无二致了。现在更早期的版本没法见到。如果汉简就是原文的话,此亦可为牵强附会顾名思义者戒了。

对了,再补充一个新近的解释。该解释并不适用于原文,因为其解释的也是“虚实”的问题。但就孤立地对于这句“守则不足,攻则有余”来讲,我认为这个角度的理解相当地出彩。

其产生于博弈论。

博弈论中有个模型:你有两万人的兵力,战略目标是攻占敌人以三万人守备的一座城市。该城市不利防守,防守方只能在通往该城的甲乙两条道路上布阵防御。假设兵力只能以万人为单位分配,对阵双方在战前都可以自由配置在两条道路上的人马,而一旦布置完毕就不能更改。对阵时胜负条件则是,若你的兵力超过敌人就获胜;若你的兵力比敌人少或者相等就失败。如果我方攻占城市就算胜利,反之失败。问胜负结果如何。

此题看起来,似乎进攻方远远吃亏,太不公平。这也挺符合现实情况,防守方经常占据各种优势,兵多不说,在兵力相同时由于地利、补给等因素,自然能够战胜进攻方。

但出人意料的是,理论上双方的胜率是一样的,都是50%。而如果将设定改成,双方都是两万人,看上去更公平了些,其它条件不变,则我方取胜的几率将上升到2/3。

细细分析,当双方都是2万人时。敌方有三个选择:1.两万人全力防守甲。2.全力防守乙。3.分兵各一万同时防守甲乙两路。而我方的选择也是这三项,不过换成进攻。假设敌全力防甲路,则我军有三分之二的概率能赢(若我全军走了甲路,算我倒霉;而分兵或全走乙路,我方均能获胜,因为乙路是不设防的);敌全力防乙路情况相同。而敌若分兵防守,我方分兵就全灭了,不然不论全力攻甲攻乙,均能获胜。所以说无论敌军怎么布防,我军都有2/3的胜率。

敌方3万人的情况下,敌方有四种选择:3万人防甲,2万防甲,2万防乙,3万防乙。但必须注意的是,以3万人防守和以2万人防守是没有区别的。所以敌人只可能采取两种防守方式,2万防甲或2万防乙,不可能平白空出一路让我大摇大摆入城。而我方本有3套进攻方案,但由于上述原因,敌方只会采取那两套方案,所以我方分兵两路的行为也就相当于找死,故只剩下全力攻甲或全力攻乙两种选择。那么很简单,如果我方碰上敌2万主力就挂了,碰上1万人就赚了。结果就是敌我双方的胜率都是50%。

这个例子就很好的说明了为何同样的兵力,能够起到“守则不足,攻则有余”作用。

这个模型也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为从表面看,防守方似乎占尽优势,却为何只能获得五五开的胜负结果?因为进攻方掌握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战争的主动权,他们可以通过主动进攻来选择战场、战机,以达到集中优势兵力以强击弱的效果。这也就是孙子说的“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故我欲战,敌虽高垒深沟,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救也;我不欲战,虽画地而守之,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敌寡,能以众击寡者,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吾所与战之地不可知,不可知则敌所备者多,敌所备者多,则吾所与战者寡矣。故备前则后寡,备后则前寡,备左则右寡,备右则左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寡者,备人者也;众者,使人备己者也。故知战之地,知战之日,则可千里而会战;不知战之地,不知战日,则左不能救右,右不能救左,前不能救后,后不能救前,而况远者数十里,近者数里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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