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投票【原创】记一位超级冷血的律师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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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参与 208 / 46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佩服他
    45/6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但我鄙视他
    8/1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但我佩服他
    42/11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鄙视他
    69/21
    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佩服他
    5/2
    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鄙视他
    3/0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
    7/2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
    18/2
    我打酱油(现在投票流行这项。。。)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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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我选择了4, 小律师做得不对,我鄙视他。

表面上看,小律师宁愿牺牲自己的职业,去坐牢也要守住自己的职业道德。很有勇气。 可实际上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 其实他是懦弱。 他不敢牺牲自己的誓言来维护那些受害者家属的利益,不敢承认自己不配做一个律师。

当然,那句"Shame on them"也没错。 因为律师资格委员会如果看重职业准则,就不该向小律师提出要求。 如果看重受害着者家属的利益和所谓的天理,那就应该给小律师一个合法的deal,或者义正词严地对小律师说:“你面临一个选择,你可以选择维护自己的誓言,让那些人痛苦,也可以牺牲你看得比一切都重要的誓言来维护那些人。 但我们无论如何也不会因为你的牺牲而放弃对你的指责。”

法律是用来维护某种东西的,可以说是利益,可以说是秩序。 利益往往是冲突的,你维护一些人的利益时,同时往往在损害另一些人的利益。 那么应该维护谁,损害谁,这就是审判的权利。 没有人是绝对正确的,所以没有人有审判的权利。 只有神可以审判。 神又不常在世间。所以我们把审判的权利交给法律系统。 这样大家担的责任不用太大,神经崩溃的可能性,犯错的可能性都小点。 那么法律系统担了这个职责,自然有自己的规矩来保障自我运行。 这些规矩,在这个例子里体现为律师要在任何条件下保护被辩护人的权益。 规矩虽说是用来保证法律系统尽可能地正确运行,却不可能相神一样永远正确。 那怎么办? 一个办法就是把规矩本身神圣化。 那么一切违反规矩的行为都是错的。 这就是小律师选择的方法。 采用这个方法,虽然在极端情况下会面临牢狱之灾,损害自己的现实利益。 可是这种方法同时免除了精神上的痛苦。 其作用之大,只要看一些有信仰者,虽烈火焚身而安之若素,就可见一斑。 失业,牢狱,和内心的宁静相比算什么。

那么回到我们的问题上来,法律既然维护某些东西,自然不能为了法律本身而把这要维护的东西给忘记了。 如果维护的是秩序,那么一切都可衡量,和对错无关,和具体的案例也无关。该怎么办怎么办就是了。 如果形势变化了,现有的秩序不合理,总有法律手段去改变规则的。在这个体系里,理论上每个人都是法律机器的一部分,无所谓情感,也就没有纠结,没有问题。 宁静,自洽,美好的一个体系。 然而在某些人的心里,法律还兼着维护正义的职能, 正义,道德这些不那么确定的概念,在这些人的心中似乎要高于。可是没有人能确定自己是正义的,自以为在拥抱天使的时候,往往是在亲吻魔鬼。这也是法律系统存在的原因。 平常状况下,法律与正义一致,大家相安无事。 而<<Law and Order>>描述的往往是极端情况,困境,冲突,人为感情所煎熬、左右。 在这些极端状况下,即使卑微,愚蠢如人,也往往确信自己看到了正义是什么。 怎么办? 情感让人要摆脱现有的规矩,惯性让人遵循规矩。 “我怎么能不那样做?”“我怎么知道那样做就是对的?” 两个问题在心中翻来覆去地交战。 人哪,要触及神的权力,又没有神的能力。 痛苦来源于此,不可避免。

既然我认为小律师做得不对,鄙视他。那么自然要有我自己的行事规则。 在我看来,人期望维护正义,又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故而委托给法律系统。 那么当你的内心告诉你法律和正义冲突的时候,应该遵从内心的正义行事,坦然面对法律对自己的动作。 在很多情况下,人有众多的选择,可以做圣人,可以做普通人,可以做卑鄙者。 但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你要么神圣光荣,要么卑鄙无耻,没有中间路线的。 想做普通人而不得。 判断的痛苦,行使自由意志的痛苦,很大的。

小律师的好奇心致自己于两难境地,错一。 面临两种冲突的利益,选择了我认为错误的一种去维护,我眼中错二。 两难境地中行为准则与我相反,没有勇气,所以鄙视他。面对极端状况,我自己的准则自己做不做得到? 很简单,能避免则避免。避不了,那就率性而为。 做到了,我就自己神圣一把,做不到就鄙视自己好了。

至于这样做会不会损害犯人利益,破坏被辩护人与律师之间的信任,破坏秩序。 该不该这么做? 回答是-- 也许blah blah blah...,但我考虑后觉得还有其他的利益要维护,其他秩序要遵守,其他的事情更不应该做。 所以我决定这么做了,你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法律归根到底是个人和社会的一种契约,当然是我想遵守的时候就遵守,不想遵守就不遵守。 法律你可以和我作对,但是没有办法决定我会怎么做的。

平常状况下不要去挑战法律,会很倒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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